法律科学
2009-9
武汉大学出版社
亚历山大·佩岑尼克
321
303000
桂晓伟
无
本丛书由素有法哲学领域的奥林匹克大会之称的国际法律哲学与社会哲学协会(IVR)隆重推出。2005年,第22届IVR大会在离地中海不远的西班牙古城格纳拉达隆重举行。会议引人注目的一个议题就是由当代最有影响的法社会学家之一——哈贝马斯领衔主持本丛书的首发式,隆重推出这一法律精品。 这套丛书由当今世界法学界的顶级人物罗纳德·M.德沃金、劳伦斯·M.弗里德曼等担任顾问;由前后几任国际法律哲学与社会哲学协会主席以及重量级学者分别撰写,他们主要来自欧洲大陆;并由世界上著名的出版商——施普林格出版社出版,首批包括五大理论卷册:1.恩里科·帕塔罗(Enrico Pattaro):《法律与权利:对应然之现实的重新评价》;2.休伯特·洛特路斯勒(HubertRottleuthner):《法律的基础》;3.罗杰·赛勒(Roger A.Shin.er):《法律制度与法律渊源》;4.亚历山大·佩岑尼克(一译彼彻尼克)(Aleksander Peczenik):《法律科学:作为法律知识和法律渊源的法律学说》;5.乔瓦尼·萨尔托尔(Giovanni Sartor):《法律论证:法律的认知进路》。此外,还有历史卷和后续系列,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亚历山大·佩岑尼克(Ateksande r Peczenik)于1937年出生于波兰的克拉科夫(Krako W),先后在克拉科夫和瑞典的斯德哥尔摩(Stockholm)研习法律,并分别在克拉科夫大学和瑞典的伦德(ILund)大学获得了法学博士学位和哲学博士学位。从1978年开始,他作为法理学教授任职
第一章 法律学说与法律理论 第一节 导言 一、本书的目的、方法与材料 二、法律学说与法教义学 三、特殊性学说与一般性学说 四、证成、描述与解释 五、法律学说的影响 六、法律研究的种类 第二节 一般性法律学说 一、一般性法律学说与规范性法律理论 二、一般性法律学说的可废止性规范 第三节 法律的渊源 一、因果关系要素、法律证成与法律渊源 二、法律渊源的分类 三、作为一种法律渊源的法律学说 第四节 制定法解释 一、制定法解释中的论据类型 二、系统性论据 三、限制与扩展一个规范的适用范围 四、类推 五、制定法的目的性释义 第五节 解释性先例 一、什么是先例的约束力? 二、先例的约束力 三、先例的证成或辩护 第六节 事实查明之学说第二章 特殊法律学说 第一节 初步评论 一、法学理论 二、公法与私法的区别 三、私法的内部体系与外部体系 四、私法的原则 第二节 财产的哲学与法学理论 一、财产的哲学理论 二、法学理论——所有权的转移 三、本森对财产的形式主义分析 四、作为一种财产权学说之工具的哲学 第三节 合同的法学理论 一、何为正义?何为自由? 二、合同的约束力 三、道德哲学、经济学与法学研究 四、诚信 五、假设理论 第四节 侵权行为的法学理论 一、侵权法之证成或辩护的哲学理论 二、欧内斯特·温里布对侵权行为的矫正正义理论 三、侵权行为中矫正正义的适可而止的地方性 四、法律学说的三种智识性活动 五、过失行为理论 六、侵权行为的充分性理论 第五节 刑法的一些理论 一.、刑罚的哲学证成 二、一些法学问题 三、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第三章 对法律学说的批评与辩护 第四章 法律与道德第五章 法律学说的融贯性第六章 法律学说的元理论与本体论第七章 结论参考文献主题索引人名索引
第四章法律与道德 第一节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关联 现在,让我们论述法律学说的规范性问题。正如前文所言,法律学说包含有“被融合的”实在法陈述(“fused”statements de le-ge latn)。这些陈述的含义具有规范性要素。但是这种规范性是可以证成或辩护的吗?如果是可以证成或辩护的,它是一种道德的规范性吗?除了其他观点之外,法院应当遵循法律学说的观点吗?如果法院无视这些观点,它们的行为是不道德的吗? 面对上述问题,一个现代的法学家常常会明确地作出否定的回答。但是,对这些问题的反思被证明是复杂的。为了回答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首先讨论更深刻的问题: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关联。不幸的是,这个问题是出了名的模糊,并且事实上也使得它对论述许多问题而言是必要的。 其中的一些问题可以简单地找到答案: ·作为一个事实问题的最低限度的道德(moral minimum):法律的内容受到道德影响了吗?所有的法律秩序事实上都是保障基本的道德价值吗?大多数法学家都对这些问题作出了肯定的回答——尽管许多法学家会说:也存在着道德上中立的法律规则,比如说,在公共道路上规定左边行走或者右边行走的规则。
无
一本可读性尚可的书。
比较有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