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专论
1970-1
武汉大学出版社
喻术红
293
从事劳动法的教学与研究属于很偶然的抉择。1998一1999年我随先生与儿子在哈佛生活了一年,期间经常光顾哈佛大学法学院图书馆,发现劳动法教材、专著非常多,美国学者对劳工问题非常关注,由此预见到未来中国劳工问题必然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回国以后,适逢学校合并,院系调整,武汉大学法学院原劳动法任课教师因病无法工作,漆多俊教授征求我的意见,希望我能够担当起劳动法和商法的教学任务。于是我自然地选择了劳动法,从那时至今已有九年。九年来对劳动法经历了一个逐步熟悉、了解与深入的过程。虽然期间发表了一些研究成果,但基本上是浅尝即止,并没有从宏观上整体把握、系统思考劳动法涉及的问题。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颁布以后,鉴于劳动合同法教学过程中教材的缺乏,我与张荣芳教授商议并得到武汉大学出版社的支持,编写出版了《劳动合同法学》。在编写、统稿时,感到受教材体系的限制,许多问题不能深入展开,于是萌生了在教材的基础上就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深入、细致研究的想法,幸运的是再次得到了武汉大学出版社和张琼女士的大力支持。撰写本书的另一个考虑是对这些年来的教学、研究所得作一总结,因而该书中有些内容和观点直接取材于原先发表的成果。本书的完成,不求流传于世,仅算是对这些年来辛苦工作的一种总结。 本书内容共分为九章。 第一章论述劳动合同法的基本问题,对劳动合同的概念、性质、特点,劳动合同与相关概念的关系,劳动合同制的历史发展作了论述,以期读者对劳动合同基本问题有一个宏观的把握。
《劳动合同法专论》的完成,不求流传于世,仅算是对这些年来辛苦工作的一种总结。《劳动合同法专论》内容共分为九章。第一章论述劳动合同法的基本问题,对劳动合同的概念、性质、特点,劳动合同与相关概念的关系,劳动合同制的历史发展作了论述,以期读者对劳动合同基本问题有一个宏观的把握。
第一章 劳动合同法的基本问题第一节 劳动合同的界定第二节 中国劳动合同制度的历史发展第二章 劳动合同订立中的特殊问题第一节 招聘过程中的歧视及其法律规制第二节 高级管理人员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问题第三节 退休人员劳动合同主体资格问题第四节 在校大学生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问题第三章 无效劳动合同及非法用工问题第一节 我国劳动法上无效制度之梳理第二节 非法用工问题第四章 劳动合同履行与变更中的特殊问题第一节 劳动合同履行与变更制度之特性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承继问题第三节 企业内部调职问题第五章 劳动合同解除中涉及的特殊问题第一节 中国劳动合同解除制度之评价第二节 劳动合同解除之证明第三节 飞行员辞职问题第六章 经济补偿制度第一节 经济补偿的界定第二节 经济补偿金的适用问题第七章 劳务派遣及其法律规制第一节 劳务派遣基础问题第二节 劳务派遣三方法律关系第三节 被派遣劳动者的权益保护第八章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法律规制第一节 非全日制用工基本问题第二节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的权益第九章 事业单位及其聘用制人员《劳动合同法》的适用问题第一节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基本问题第二节 事业单位及其聘用制人员《劳动合同法》的具体适用附录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附录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附录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附录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参考文献
(2)在招聘广告、面试、申请表中都不得以歧视性理由说明或暗示任职资格,不得询问歧视性问题,除非歧视性问题与工作本身相关,如在招聘学校的公共汽车司机时可以问应聘者的安全记录。 (3)政府机构的合同、贷款和资助项目的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聘用歧视,则相应的合同、贷款和资助会立即被中止或取消。 (4)禁止招聘歧视的条款同样适用于聘用中介机构,这些机构不得按雇主的要求违反人权法的相关规定,歧视应聘者。① 4.中国 中国关于反歧视的立法主要有《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工会法》、《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及《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等。 (1)《宪法》。该法第3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第4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第4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这是关于平等待遇原则的纲领性规定,是其他法律确立不得歧视规则的依据。 (2)《残疾人保障法》。该法第3条规定,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歧视、侮辱、侵害残疾人。第27条规定,国家保障残疾人劳动权利。第34条第2款规定,在职工的招聘、职称评定、劳动报酬、生活福利、劳动保险等方面,不得歧视残疾人。这是关于残疾人平等保护的具体要求。
很实用的一样书,给同事家的孩子买的,现在的大学生也要学学劳动合同法专论,无论是对学习还是对以后的工作都是有好处的,以后很有可能要和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到时候懂很一些,自己也不会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