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反托拉斯法精解
2011-4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王中美
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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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王中美编著的《美国反托拉斯法精解》是系统解读美国反托拉斯法的一次尝试。美国反托拉斯法融合了法学和经济学的思维方式,集中了法官、政府和经济学家的智慧,又适用于具有无限创造力和想像力的经济竞争中。除了美国,尚无另一个国家的反垄断法,能有如此多姿多彩的演绎。而上百年执法与司法经验的积淀,使之当为其他国家,包括新订反垄断法的中国,广泛借鉴。
《美国反托拉斯法精解》既有依纵向的历史维度对各个时期反托拉斯政策的差异及其形成原因的梳理,也有对同一时期不同案件、不同法院和法官以及不同学派经济学家观点的阐释。《美国反托拉斯法精解》立足于法学研究,也扩展至经济学的一些理论和观点,更将大量的案例在通读后简约明了地整理出来。反托拉斯法是法学和经济学交集最多的一个部门法,本书也尽力做到跨学科的融合和贯通。
《美国反托拉斯法精解》的目标读者包括法学、经济学研究人员、高校学生、法官、律师、政府官员、公司企业法务人员等,既可以作为工具书,也不失为一本有深度的学术著作。
第一章反托拉斯法溯源与基本概念
第一节反托斯拉法溯源
第二节反托拉斯法常用概念释义
第三节反托拉斯法综合述评
第二章反托拉斯法适用范围与救济程序
第一节反托拉斯法的适用范围
第二节反托拉斯法的域外管辖
第三节反托拉斯法的救济程序
第三章限制竞争的合谋行为
第一节横向限制
第二节纵向限制
第三节查禁国际卡特尔的合作
第四章垄断与试图垄断
第一节垄断力
第二节反对垄断化的判例沿革
第三节垄断和掠夺
第五章兼并
第一节兼并法简介
第二节纵向兼并
第三节横向兼并
第四节混合兼并
第六章价格歧视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法条解析
第三节对竞争的损害
第四节法定抗辩理由
第五节购买商责任
参考文献
后记
版权页:插图:从这段话可以看出,当时的起草者再三强调“完全和自由的竞争”的概念,但是却未对“自由竞争”做出任何实质性的具体定义,在他们看来,这一概念应当是不言自明的,它是“经普通法规则与人类经验”证明的。这也使得《谢尔曼法》的条款是如此模糊和宽泛,当时近乎口号的立法宣传,仅仅定位了一种宏观价值的取向,但没想到百年来竟会发展成多姿多彩的反托拉斯执法活动。国会对《谢尔曼法》的通过,被认为是接受与坚持了美国的政治与经济民主的观念,而不是基于对反托拉斯法基本原理的理解与推崇。“无疑,为这些法规的制定颁布投下重要一票的立法者们对收入和财富分配以及小企业和特定消费者群体福利的关心要多于对配置效率的关心,特别是因为经济学界对反托拉斯政策也没有什么热情”。因此,简单概括《谢尔曼法》的立法考虑有以下三点:第一,当时对垄断的政治与社会谴责十分激烈,相比之下自由经济学家为垄断所做的辩护不被大多数人理解和接受。因此,《谢尔曼法》具有的一个象征性意义,就是对政治民主与经济民主的崇尚以及对集中势力的美国式怀疑。第二,当时石油、铁路、烟草、铝业等产业中所结成的托拉斯的巨大势力,让政府和国会感到威胁,他们担心有一天这些垄断巨头对社会的操控能力可能会超过市民政府,撼动这个国家的政治根基。第三,对竞争的道德与哲学追求促成了反托拉斯法案的采用。当时美国社会普遍认为自由公平的竞争为所有人提供机会,而这种平等的竞争机会才是美国政府应当保障的基本人权。对竞争的信仰的背后,可能更多的是追求人生的无穷可能性和机会的均等,这与竞争的经济学内涵已经不太相干了。
《美国反托拉斯法精解》由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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