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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权年刊

孙世彦,毕小青 著 孙世彦、 毕小青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8-06出版)
出版时间:

2008-6  

出版社:

孙世彦、 毕小青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8-06出版)  

作者:

孙世彦,毕小青 著  

页数:

199  

内容概要

  《中国人权年刊》以中英双语同时出版,刊登中外学者从法学、哲学、政治学、历史学、社会学、国际关系学等角度对人权的理论、规定、实践等各方面进行研究的最新成果。本刊为《中国人权年刊》第四卷,共收入论文11篇,分别涉及社会经济权利的可诉性,中国对《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批准、法治和人权、”轻罪”与人权、酷刑的界定、国际组织的人权责任、人权的司法保障、死刑问题、人权教育等方面。

书籍目录

卷首语本卷序论文社会经济权利可诉性理论之批判与申辩实现经济和社会权利可诉性——一种中国的视角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两种思考进路——关于法治与人权价值次序的选择标准对法治和人权发展的本土规范基础的评估:中国的例子“轻罪”之法价值向与人身权利保护酷刑及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几个概念的界定问题国际组织对一国(执政)代理的后果:让联合国驻科索沃特派团与北约组织驻科索沃安全部队对科索沃发生的侵犯人权负责?论人权的司法保障介绍与评论有关中国死刑问题的国际合作:策略和挑战人权教育、人权教学和人权教材书评儿童权利研究的新进展——评《儿童权利论》

章节摘录

论文社会经济权利可诉性理论之批判与申辩一社会经济权利是否为法律权利这是社会经济权利是否具有可诉性的前提之一。不可诉理论否认社会经济权利的法律权利性质,甚至否认其人权地位,进而否定其可诉性。英国哲学家与政治科学家克兰斯顿(Cranston)以人权的道德性程度和人权的四个要求为人权标准,得出社会经济权利不是人权的结论。荷兰学者维尔达格(Vierdag)通过对权利的概念及《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下文简称为《经社文公约》)中权利的分析,非常遗憾地指出,该公约使用“权利”的标题用词是不当的,因为社会经济权利是与传统国际法和实践中的个人权利概念不同的一类权利,常在道德和政治意义上使用,不能视为国际法中真正的权利。因而不可诉论者认为,尽管社会经济权利作为一种道德或政治理想是值得称赞的,从道德或政治角度看它们在国家政策制定中也发挥重要作用,它们还是不能像公民和政治权利那样构成具有强制力的法律权利。即使承认社会经济权利是法律权利,也只在这样的层面上承认:它们“促成自治个人的形成,使其能够在市场经济中平等竞争”。很明显,不可诉理论通过否定社会经济权利的法律属性进而否定其可诉性。该理论源于近代自由主义权利观盛行的时代:民族国家的兴起,以及其伴随物——个人、市民的兴起,长期界定他们社会关系的家庭、阶级和地位的纽带被挣断,原子似的个人出现了。自由主义权利观认为,权利是免于国家干预的自由,权利的实现只要求国家履行消极不作为义务即可,反对国家采取任何积极行动。因而将权利等同于公民和政治权利。


编辑推荐

《中国人权年刊》是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中心和人权研究中心等单位主办的专门性人权研究学刊,被认为是代表了中国人权研究水平的高质量出版物,同时促进了中外学术界在人权领域的对话与交流。本书包括中外学者提交的学术论文、评论和书评等共11篇,从法学、哲学、政治学、历史学、社会学等角度对人权的理论、规定、实践等各方面进行了细致、深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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