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2005-1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总社)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5-01出版)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包含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以及事业单位会计的相关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于国家机构的会计准则以及预算会计和会计制度起到了一定的规范作用。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一般原则 第三章 资产 第四章 负债 第五章 净资产 第六章 收入 第七章 支出 第八章 会计报表 第九章 附则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第一部分 总说明 第二部分 事业单位通用会计科目 第三部分 年终清理结算和结账 第四部分 会计报表的编审 第五部分 附件
版权页: 第117号科目 对外投资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通过各种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包括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 2.事业单位购入各种债券形成的对外投资,应按实际支付的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事业单位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应按评估价或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按账面原价,借记“固定基金”,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属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向其他单位投出材料,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本科目,按材料账面价值(不含增值税),贷记“材料”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扣除材料账面价值与应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的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材料的账面价值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对外投出材料,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本科目,按材料账面价值(含税)贷记“材料”科目。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与材料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材料账面价值,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事业单位向其他单位投入的无形资产,按双方确定的价值,借记本科目,按账面原价,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事业单位以货币资金对外投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3.事业单位转让债券以及到期兑付的债券本息,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本科目。实收金额与账面金额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其他收入”科目。同时,调整事业基金的明细科目。 4.本科目应按债券种类和投资对象进行明细核算。 第120号科目 固定资产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原价。 2.事业单位应根据规定的固定资产标准和分类,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作为核算依据。 3.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按下列规定的价值记账。 (1)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或调拨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记账。购置车辆按规定支付的车辆购置附加费计入购价之内。 (2)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开支的工、料、费记账。 (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应按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