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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释法之公民与金融保险法

王珊 编 新华出版社
出版时间:

1970-1  

出版社:

新华出版社  

作者:

王珊 编  

页数:

221  

前言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不仅极大地提高了我国的综合国力和显著改善了人民的物质与文化生活,而且也成为推动我国法治建设“再上层楼”的巨大动力。1997年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把“依法治国”确立为治国的基本方略,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并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任务;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了宪法;2004年,“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载人宪法。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全面推进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事业,不仅需要培养和造就大批的法律专门人才,而且也有赖于全体公民法律意识的树立和提高。开展各种形式的法治宣传和教育,就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有效途径。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十分重视积极推动在全体公民中树立法治观念。从1985年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先后通过了五个在全民中普及法律知识的决定,并已连续实施完成了四个五年的普法规划。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尤其要增强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为此,党和国家领导人率先垂范,仅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先后组织了20多次有关法治的集体学习。这对于推动全社会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治观念,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同时,国家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还把每年的12月4日(即现行宪法颁布日)确定为中国的法制宣传日。

内容概要

  银行能否向未满18周岁的学生发信用卡?信用卡申请可以采用哪些担保方式?持卡人设置密码时当注意什么问题?借款人申请个人汽车贷款,有哪些条件?保险标的实际修复费用高于保险人定损金额的,应该如何处理?金融是与货币流通和银行信用关系有关的活动,是连接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各环节的纽带。安全而高效地处理好与金钱的有关的问题,是值得大家关注的经济和法律问题。  至于保险,著名文人胡适先生曾有过精辟的阐释:“保险的意义,只是今日做明日的准备,生时做死时的准备,父母做儿女的准备,儿女幼时做儿女长大的准备,如此而已,今天预备明天,这是真稳健;生时预备死时,这是真旷达;父母预备儿女,这是真慈爱。不能做到这三步,不能算做现代人!”  在《公民与金融保险法》这本小书中,作者根据多年办案的经验,结合立法和案例,向我们介绍了目前与百姓密切相关的银行卡,汽车消费贷款、财产险及人身等法律问题,相信这些内容对您的金融活动,一定会有所帮助。

作者简介

王珊,现任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多年来从事民事、商事审判一线工作,审判实践经验丰富,先后在《北京日报》、《中国保险报》、《法制日报》等报刊发表学术报告、典型案例数篇,2007年主编《家庭实用法律知识手册》。

书籍目录

第一编 银行卡制度一、银行卡的基本知识二、信用卡的申请与核发三、信用卡消费及还款四、信用卡挂失及注销第二编 金融借款合同一、金融借款合同基础二、金融借款合同的担保三、金融借款之担保——保证四、金融借款之担保——担保物权五、金融借款之担保——抵押权六、金融借款之担保——质权七、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及解决第三编 汽车消费贷款一、汽车消费贷款基本介绍二、汽车消费贷款合同的效力三、汽车消费贷款合同的解释四、汽车消费贷款纠纷案件的责任认定五、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合同的效力六、“合作协议”的适用问题七、保险人责任的承担八、保证保险合同的解除九、诉讼时效与管辖第四编 个人住房贷款一、个人住房贷款简介二、个人住房贷款合同条款三、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四、住房公积金贷款五、二手房买卖中申请贷款需要注意的问题第五编 票据法律制度一、票据的种类和特征二、票据行为三、票据权利四、票据抗辩五、票据丧失与补救第六编 保险法律制度一、保险的基本原理二、财产保险合同三、人身保险合同

章节摘录

信用卡是银行或信用卡公司签发的一种信用凭证,持卡人凭它可以在发卡机构指定的场所直接购买商品、接受服务或获取其他利益,而不用立即支付现金。买方市场的普遍形成和电子技术的迅猛发展,使信用卡广为流行,其功能亦日趋多样化。基本的信用卡交易主要涉及发卡机构、持卡人和特约商户三方当事人。信用卡运作的一般过程是:申请人向发卡机构申请核发信用卡,发卡机构经过信用调查程序,根据申请人的收入状况,核定一定的信用额度后信用卡发给申请人。信用卡上一般印有持卡人的姓名、卡号及有效期限等,并由持卡人预留签名。持卡人凭信用卡到贴有发卡机构标志的特约商户购买商品或享受服务,特约商户借由电子终端或电话、电传取得授权,审核持卡人的卡片、签名及其他必要证件无误后,接受持卡人刷卡消费,持卡人只需在信用卡签购单上签字而无须支付现金。特约商户凭持卡人签字的签购单向发卡机构要求付款,发卡机构收单后经审核签名无误即于一定时问内扣除手续费后付款给特约商户,并于每月定期寄出明细对账单,通知持卡人偿还其垫付的款项。持卡人可选择到期还款日前偿还全部金额而免于支付利息,或选择仅偿付最低还款额并支付循环利息。人们在享受着刷卡消费不需携带现金的乐趣的同时,也难免成为各种信用卡使用纠纷的受害者,举其要者,以冒用、盗用他人信用卡刷卡消费为大宗。而持卡人在面对经济上、法律专业上优势的发卡银行,往往处于相当弱势的地位,为避免其以不合理的信用卡领用合同将相关风险转嫁至持卡人身上,厘清信用卡交易之法律性质遂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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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释法之公民与金融保险法(最新版)》:通俗化解读,案例化叙述,对策化分析,实战化操作。学法,守法,用法,护法。《专家释法之公民与金融保险法(最新版)》是法律伴我们公民普法系列丛书之一。为配合国家普法宣传教育,由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北京恒源律师事务所、北京海城公证处等单位的学者和专家,根据我国目前最新的立法及司法解释,共同编写了《法律伴我行》公民普法系列丛书。本丛书的编写宗旨是“立足生活、依托法律”,在遵循法的系统性和严谨性的基础上,力求把抽象的法律规则和术语做到生活化、案例化和通俗化,更加贴近百姓的生活,以方便百姓了解和掌握有关法律的基本知识,让百姓看得明明白白,学得透透彻彻。并借此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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