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继承法学
2005-8
群众出版社
陈苇
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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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继承法学》内容新颖,在对基本理论的阐述中,它既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分析问题,又注意反映理论前沿问题,对法学理论研究的前沿问题予以适当地介绍。该书内容重点突出,为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各章开头写明“本章学习重点提示”,然后在各章末尾列出“本章思考题”,以指导学生课前预习和课后复习。
陈 苇 女,1954年7月出生,重庆市人。副教授。中共党员。1987年西南政法大学民法专业研究生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现任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一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民法教研室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罗马法与现代民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讲授民法、婚姻法、继承法等课程,主要研究方向婚姻家庭继承法学。先后在《中国法学》、《现代法学》、法律科学》等刊物发表论文20余篇。副主编司法部统编高等学校法学教材《婚姻家庭继承法学》;参撰国家社会科学“八五”规划重点科研项目《中国少数民族人口政策研究》、司法部统编成人高等法学教育通用教材《继承法教程》、《中国婚姻法论》、《婚姻家庭继承法学》、《新型疑难婚案研究》、《婚姻法修改论争》等书籍10余部。主要代表作:《中国婚姻法论》(专著,合作,重庆出版社1989年出版,1991年荣获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关于建立我国婚姻无效制度的思考》(论文,独作,发表于《法律科学》1996年第4期,1998年入选《中国新时期社会科学成果荟萃》(法学卷),1999年4月荣获重庆市第一次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监护权问题研究——兼谈我国相关立法的修改和补充》(论文,独作,发表于《中国法学》1998年第3期,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中心《民商法学》1999年第3期全文转载)、《建立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研究》(论文,独作,发表于《现代法学》1998年第6期,已通知入选《中国教育大精典》系列丛书)。
序言第一章 婚姻家庭法概述 第一节 婚姻家庭概述 一、婚姻家庭的概念二、婚姻家庭的属性 第二节 婚姻家庭法 一、婚姻家庭法的概念和种类 二、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 三、婚姻家庭法的性质 四、婚姻家庭法的特点 第三节 婚姻家庭法的编制体例一、诸法合体的古代婚姻家庭法二、属于民法组成部分的婚姻家庭法 三、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婚姻家庭法 第四节 中国婚姻家庭法的发展演变一、中国古代婚姻家庭法二、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婚姻家庭法 三、中国民主革命根据地的婚姻家庭法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章 亲属制度 第一节 亲属关系概述一、亲属的概念二、亲属的种类 三、亲属的范围 第二节 亲系和辈分一、亲系 二、辈分 第三节 亲等 一、罗马法亲等制 二、寺院法亲等制 三、我国婚姻法中“代”数的计算 第四节 亲属关系的发生、终止和重复 一、配偶的发生和终止 二、血亲的发生和终止 三、姻亲的发生和终止 四、亲属关系的重复 第五节 亲属关系的法律效力 一、亲属在婚姻家庭继承法上的效力 二、亲属在民法上的效力 三、亲属在刑法上的效力 四、亲属在诉讼法上的效力 五、亲属在国籍法上的效力第三章 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第一节 婚姻自由原则 一、婚姻自由的概念和内容 二、保障婚姻自由原则实施的禁止性规定第二节 一夫一妻制原则 一、一夫一妻制概述 二、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第三节 男女平等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概述 二、男女平等原则在我国的贯彻实施第四节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原则 一、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二、保护儿童合法权益 三、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四、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问的虐待和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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