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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鹅旅行记

塞尔玛·拉格洛芙 人民文学出版社/天天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2-6-1  

出版社:

人民文学出版社/天天出版社  

作者:

塞尔玛·拉格洛芙  

页数:

367  

译者:

高子英,李之义,杨永范  

内容概要

  在瑞典的威明梅格小村庄里,有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的放鹅孩子尼尔斯,他喜欢捉弄动物,家里的鹅见到他就又啄又咬。有一个星期日,父母不在家,尼尔斯因为捉弄一个小狐仙,而被小狐仙用魔法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并阴差阳错地骑在自家的大白鹅背上,跟着一群大雁出发作长途旅行。开始时领队的大雁阿卡不信任尼尔斯,只允许尼尔斯留下过一夜,第二天必须离开野雁群。就在这天晚上,危险发生了。狐狸斯密尔凶狠地扑向熟睡中的野雁们。为了救斯密尔口中的野雁,尼尔斯忘记自己已经变小了,勇敢地拉住了狐狸的尾巴,野雁获救了,尼尔斯则爬上了松树。斯密尔为了报仇,守在树下,发誓要把尼尔斯吞进肚里。雁群设巧计戏弄斯密尔,尼尔斯终于重新回到了雁群。因为尼尔斯勇敢的行为,阿卡开始信任尼尔斯,决定让尼尔斯留下,一起开始了飞向北方的长途旅行。  一路上尼尔斯领略了瑞典各个城市和村庄壮美秀丽的山水景色,也见识了许多历史文化古迹,听到甚至亲历了许多古老而神奇的传说,更历经艰险,几次帮助雁群从凶恶阴险的狐狸、乌鸦等敌人的攻击中逃脱,并予以智慧的反击。在瑞典上空飞行的日子里,尼尔斯目睹了动物之间的恶战;观看了一年一度的鹤舞表演;遇上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事情,比如看到消失了的海底城市等。通过这次奇异的旅行,尼尔斯增长了很多见识,与大白鹅成为生死之交,结识了许多自然界的朋友,最终和雁群及其他朋友如大雁阿卡、木头人罗森博姆、乌鸦迟钝儿、渡鸦巴塔基、麋鹿灰皮子、老鹰高尔果、牧鹅姑娘奥萨和她的弟弟马茨等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并在动物界赢得了很好的名声。经历了种种困难和危险后,尼尔斯逐渐成长,由一个任性、顽皮、喜欢捉弄小动物的"坏男孩"变成了富有同情心和正义感,认真负责的好孩子。最后,尼尔斯跟随大雁回到家中,并变回了以前的样子,成为漂亮、成熟、父母放心的好孩子。当然,恢复正常的尼尔斯从此再也无法和动物交流,在无尽的感伤中,尼尔斯与雁群深情地告别。

作者简介

  塞尔玛·拉格洛芙(1858-1940),瑞典女作家,1909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拉格洛芙出生于瑞典中部韦姆兰省的一个军官的小庄园——莫尔巴卡庄园,3岁半时不幸两脚完全麻痹不能行动,从此以后她只能坐在椅子上听祖母、姑妈和其他人讲述各种传说和故事。在酷爱文学的父亲的影响下,拉格洛芙7岁以后开始大量阅读,书籍给她带来了莫大的精神安慰并激起她的创作欲望。一天,她读到一本关于美国印第安人的冒险传说,激发起将来要从事写作的念头。她麻痹的双腿经过多次治疗后能像健康人一样行走,但是走起路来仍然有一点跛。1881年夏,拉格洛芙在妇女运动积极分子、女作家爱娃·弗里克赛尔的鼓励下,决心一面写作,一面把自己培养成一名女教师。她不顾父母反对,设法筹借到一笔款子,于同年只身前往斯德哥尔摩求学。当时23岁的拉格洛芙于次年考入瑞典皇家女子师范学院,毕业后在兰德克罗的兰兹克罗纳女子学校任教十年。教学之余拉格洛芙积极从事创作,第一部作品《贝林的故事》(1891)问世后又陆续出版了两本短篇小说集,以及长篇游记《假基督的奇迹》(1897)、《一座贵族庄园的传说》、《孔阿海拉皇后》(1899)、《耶路撒冷》(1901-1902)等作品。其中《一座贵族园的传说》艺术性最高,《耶路撒冷》人物刻画很成功。拉格勒芙根据《基督传说》改编创作的《在拿撒勒》《红胸脯的鸟》,和用民间口头传说形式创作的《阿尔纳先生的钱》,都成为优秀的儿童文学读物。  1904年夏,拉格洛芙开始跋山涉水到瑞典全国各地考察,为写"一本关于瑞典的、适合孩子们在学校阅读的书"做准备。1906至1907年,《骑鹅旅行记》作为瑞典历史地理教科书出版。拉格洛夫凭借这部童话巨著蜚声世界文坛,赢得了与丹麦童话作家安徒生齐名的声誉。1907年5月,拉格洛芙当选为瑞典乌普萨拉大学荣誉博士,1909年获诺贝尔文学奖,1914年当选为瑞典学院院士,挪威、芬兰、比利时和法国等国家也把本国最高勋章授予她。

书籍目录

第1章 卡尔和灰皮子的故事第2章 美丽的大观园第3章 在奈尔盖第4章 解冻第5章 遗产分配第6章 在伯尔斯拉格那第7章 钢铁厂第8章 达尔河第9章 最大的一份遗产第10章 五朔节之夜第11章 在教堂附近第12章 水灾第13章 乌普兰的故事第14章 在乌普萨拉第15章 美羽第16章 斯德哥尔摩第17章 老雕高尔果第18章 飞越耶斯特雷克兰第19章 海尔星兰的一天第20章 在麦德尔帕德第21章 奥鄂尔芒兰之晨第22章 维斯特尔堡登和拉普兰第23章 放鹅姑娘奥萨和小马茨第24章 在拉普人中间第25章 到南方去!到南方去!第26章 海尔叶达伦民间故事第27章 韦姆兰和达尔斯兰第28章 一座小庄园第29章 海岛藏宝第30章 大海中的白银第31章 一座大庄园第32章 飞往威门荷格第33章 在豪尔耶尔·尼尔松家里第34章 向大雁告别精妙语句

章节摘录

  农田里一个干活的人也没有,但大路和小道上行人却络绎不绝。他们穿着黑衣服,手里拿着书和手帕,从考尔毛登山坡上的住宅里走出来。“今天肯定是礼拜日。”男孩想,并看着到教堂去的人们。在两三个地方,他看到后面跟着一大群人到教堂去举行婚礼的新郎和新娘;在一个地方,他看到在路上慢步行进的送葬队伍。他看到了富贵人家乘的大车和农家人坐的四轮小车,还看到了在湖上航行的船只。所有的人都是到教堂去的。  男孩骑在鹅背上,越过毕耶克维克教堂,又飞过拜特纳、布拉克斯塔和瓦德斯布鲁,然后朝舍耳鼎厄和富卢达飞去。他处处听到教堂的钟声。钟声在天空回荡,异常悦耳,好像整个清爽的太空都充满了乐曲和声响一样。  “看,有一件事是肯定的,”男孩说,“那就是,在我们的国家,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听到这样的钟声。”他现在尽管生活在另一个世界,但是一想到这一点心里就感到坦然,好像只要那些教堂里的钟能大声呼唤他,他就不会迷失方向。  他们深入瑟姆兰以后,男孩看见有一个黑点在地上移动。起初他以为那是一只狗。如果不是那个黑点也在尽力朝大雁飞的方向移动,他就不会再去想它。那个黑点越过开阔地,穿过丛林,跳过沟渠,跨过篱笆,看起来没有任何东西能够挡住它的去路。  “看样子很像是狐狸斯密尔又在外面,”男孩说,“但是无论如何我们也会很快把他抛在后面。”  转眼间,大雁们全速飞了起来,而且只要还能看见狐狸就没有减慢。当狐狸再也看不见他们的时候,他们就掉过头来排成一个很大的“人”字形朝西飞和朝南飞,好像他们打算再飞回东耶特兰去。“那很可能是斯密尔,”男孩想,“因为阿卡离开原来的方向而改变了行进的路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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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尼尔斯是个懒散、不爱学习的男孩子,由于没有对小狐仙兑现诺言而被变成了拇指般大的小人儿。变成"拇指"后的尼尔斯从此能听懂禽兽的语言。一群北飞的大雁从天上经过,尼尔斯家的一只鹅受到诱惑也想跟着飞走,尼尔斯抱住了鹅脖子,但他不仅没有拖住鹅,反而被鹅带上了空中。群雁的头领对尼尔斯的傲慢很反感,不愿意带着他飞行。但尼尔斯从狐狸的口中救出了一只大雁,领头雁大受感动,决定带着他横穿瑞典,飞往它们要去的地方。  在瑞典上空飞行的日子里,尼尔斯目睹了动物之间的恶战,观看了一年一度的鹤舞表演,看到了一座海底城堡,遇上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事情,亲身经历了许多危险,更了解了祖国的山山水水。在与雁群生活了多日以后,尼尔斯与大雁建立了深厚的情感,也明白了做人的道理,他决定回到家中。此时的尼尔斯已经变成一个勤劳善良,使父母感到自豪的好孩子。

图书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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