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学简明教程
2002-1-1
中国经济出版社
汪俊英,郭学德
《行政法学简明教程》 的主要内容包括:行政法学的研究对象和体系、行政法概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主体概述、行政行为概述、行政监察等。
第一编绪论 第一章行政法学的研究对象和体系 第一节 行政法学的研究对象 一 行政法学的概念和研究对象 二 行政法学与行政法的关系 三 行政法学与相邻学科的关系 第二节 行政法学的历史发展 一 外国行政法学的历史发展 二 我国行政法学的历史发展 第三节 行政法学的理论体系 一 大行政法学体系和小行政法学体系 二 行政法学的“两论体系” 第四节 学习和研究行政法学的重要意义 一 对加强行政法治的意义 二 对立法的意义 三 对司法工作的意义 四 对法学研究的意义 第二章行政法概述 第一节 行政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一 行政法的概念 二 行政法的调整对象 第二节 行政法的特征 一 行政法在形式上的特征 二 行政法在内容上的特征 第三节 行政法的渊源和分类 一 行政法的渊源 二 行政法的分类 第四节 行政法的地位和作用 一 行政法的地位 二 行政法的作用 第五节 行政法律关系 一 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二 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件 三 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第三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行政法基本原则概述 一 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二 行政法基本原则的特征 三 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功能和作用 第二节 行政合法性原则 一 行政合法性原则的涵义 二 行政合法性原则的确立 三 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内容 第三节 行政合理性原则 一 行政合理性原则的涵义 二 行政合理性原则的确立 三 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内容 四 行政合理性原则的保障 五 行政合理性原则与行政合理性原则之间的关系 第四节 行政效益性原则 一 行政效益性原则的涵义 二 行政效益性原则的内容 三 行政效益原则的意义 第二编行政主体 第四章行政主体概述 第一节 行政主体的涵义和分类 一 行政主体的涵义 二 行政主体资格的取得 三 研究行政主体的意义 四 行政主体的分类 第二节 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 一 行政职权 二 行政职责 第三节 行政机关 一 行政机关的涵义和性质 二 行政机关的种类 第四节 依授权和依委托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 一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二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第五章公务员法 第一节 公务员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一 公务员及其法律地位 二 公务员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三 我国公务员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 公务员法的主要内容 一 公务员的义务和权利 二 职位分类 三 行政职务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四 法律责任 第三编行政行为 第六章行政行为概述 第一节 行政行为的概念和意义 一 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二 研究行政行为的意义 第二节 行政行为的内容和分类 一 行政行为的内容 二 行政行为的分类 第三节 行政行为的效力 一 行政行为的效力内容 二 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 第七章抽象行政行为 第七章 抽象行政行为 第一节 抽象行政行为概述 一 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二 抽象行政行为的范围及种类 第二节 行政立法行为 一 行政立法的涵义、属性和特征 二 行政立法的分类 三 行政立法体制 四 行政立法效力 五 行政立法程序 第三节 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一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涵义和特征 二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种类 三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效力 …… 第四编行政法制监督 后记
版权页: (四)地万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是由省、直辖市、自治区以及省、省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如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河北省城市规划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是地方人民政府进行本地区行政工作的法律依据之一,也是行政法的渊源。 (五)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由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依据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如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制定的(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条例)等。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进行行政工作的法律依据之一,也是我国行政法的渊源之一。 (六)行政规章 行政规章有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之分。部门规章是国务院各组成部门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等在本部门权限范围内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如公安部制定的(关于城镇暂住人口管理的暂行规定)、新闻出版署制定的的规定,有权法律解释包括以下四种:①立法解释,即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对法律文件所作的解释;②司法解释,即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法律文件进行的解释;③行政解释,即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依法对法律文件进行的解释;④地方解释。即法定的地方人大常委会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依法对法律文件进行的解释。各种有权解释中涉及到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问题的,也都是行政法的渊源。 (八)条约和协定 条约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签订的,规定其相互之间在政治、经济、贸易、法律、文化和军事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的各种协议的总称。协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的政府签订的,规定其相互之间在政治、经济、贸易、法律、文化、和军事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的各种协议的总称。国家或政府一旦与别国或别国政府签订了条约或协定,其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就对国内的机关、组织和个人发生法律效力。因此,我们国家和我国政府签订的条约和协定中有关行政内容的,也是我国行政法的渊源。
《行政法学简明教程》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尽可能吸收国内外法学教育的新成果,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力求系统、准确地阐述和介绍行政法学的基本原理、基础知识和基本资料,注意内容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实用性的统一,并努力作到通俗易懂,便于自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