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纵横谈(总则部分)
2003-11
法律出版社
陈兴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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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000
无
本书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理论著作,而是口述式作品,是我们共同讨论、争辩与交锋的实录。本书缘于法律出版社蒋浩先生的设计,约请我们四人就刑法总论中的一些基本问题进行侃谈。从我们四个人的身份上来看,正好分别代表理论、立法、司法三个方面的立场。我以从事学术研究为主,属于理论的立场。郎胜是全国人大法工委刑法室主任,从;事立法工作。张军时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伟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厅长,他们可以说是法官和检察官的代表。当然,这种理论、立法、司法立场的区分又是相对的,我虽然身在理论界,但也在司法实务部门兼过职,自以为对于实际情况还是比较了解的。而郎胜、张军、姜伟虽然从事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工作,但他们本身都可以说是刑法学家,更何况他们三人都兼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当然,毕竟各自工作岗位不同,形成互相之间有所区别的视界,由此进行讨论,才会碰撞出思想的火花。本书的意义不在于对理论命题的系统叙述,而恰恰在于在互相探讨、商谈,乃至于争论中反映出来的对刑法基本理论问题的各自有特色的见解。
陈兴良,男,汉族,1957年3月21日生,浙江义乌人。1977年12月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1981年12月本科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考取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1984年12月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同年考取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博士研究生,1987年12月毕业
序一、罪刑法定原则 (一)罪刑法定的提出 (二)罪刑法定主义的表述 (三)罪刑法定的体现 (四)罪刑法定的适用二、刑法的溯及力 (一)刑法变化的溯及力 (二)刑法解释的溯及力三、刑法第13条但书的适用 (一)刑法第13条但书的理解 (二)刑法第13条但书的具体适用四、犯罪故意 (一)犯罪故意的界定 (二)目的犯的认定 (三)犯罪的复合罪过 (四)间接故意与过失五、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 (一)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的范围 (二)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的认定六、精神障碍人的刑事责任 (一)醉酒与原因自由行为 (二)精神病人的鉴定问题七、正当防卫 (一)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 (二)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 (三)刑法中的无过当防卫八、犯罪的未完成形态 (一)犯罪预备 (二)犯罪未遂 (三)犯罪中止九、共同犯罪 (一)共同犯罪人的分类 (二)共同犯罪中的主犯 (三)共同犯罪中的从犯 (四)共同犯罪中的教唆犯 (五)共同犯罪中的帮助犯 (六)共同犯罪中的身份犯十、单位犯罪 (一)单位犯罪的概念界定 (二)单位犯罪的主体范围 (三)单位犯罪的具体认定 (四)单位的共同犯罪问题 (五)单位犯罪的诉讼问题 (六)单位犯罪的立法建议十一、死刑的适用 (一)死刑适用的刑事政策 (二)死刑适用的具体问题十二、财产刑具体适用问题 (一)没收部分财产和没收全部财产 (二)没收财产刑与罚金刑的选择适用十三、量刑中的酌情减轻处罚 (一)减轻处罚的涵义 (二)减轻处罚的适用十四、累犯 (一)一般累犯的认定 (二)特殊累犯与毒品再犯十五、自首与立功 (一)自首的条件 (二)坦白与自首 (三)立功和自首的量刑十六、缓刑的运用 (一)缓刑的执行 (二)缓刑的减刑十七、刑法总论的其他问题 (一)因果关系 (二)不作为犯罪 (三)牵连犯的认定 (四)法条竞合的理解与适用编后记
无
四位法律界的精英分别为教育法院检察院立法机关的翘楚绝对是值得一看的,这本书
这绝对是值得每一位法律人看的,你会明白什么是“大家”,什么是真知灼见!
难得的好书!
化二百元钱买了基本书,简直是垃圾,太脏了,摸摸书就两手油灰!建议当当改进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