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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法律知识手册

刘凝 代莉莉 法律出版社中国法律图书有限公司
出版时间:

2006-9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中国法律图书有限公司  

作者:

刘凝 代莉莉  

页数:

287  

内容概要

本书贴近农民生活,内容全面而深入,涉及村民自治、土地承包、征地补偿,农村房屋宅基地、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中的农民权益、婚姻家庭、收养继承、进城务工、农民打官司及信访等十一个方面,基本涵盖了农民日常生活中经常出现的法律问题。此外,该读本图文并茂,以一问一答的形式,穿插场景、漫画,引人入胜,较好地将深奥的法律理论化为百姓的日常生活知识,通俗易懂,非常适合农民学习使用。

书籍目录

一、村民自治 1.什么是村民和本村村民? 2.什么是村民委员会? 3.村民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4.村民委员会与村党支部是何种关系? 5.村民自治范围的主要事项有哪些? 6.村民自治中,具备何种条件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7.村民委员会应如何设立? 8.村民委员会应如何组成? 9.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脱产享受补贴吗? 10.村民委员会成员是如何产生的?任期有多长? 11.村民委员会选举应由谁来主持? 12.村民委员会选举原则和办法是怎样规定的? 13.村民小组是如何建立的?小组组长如何推选?  14.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利,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该怎么办?  15.对村委会成员不满意,可以要求罢免吗?应注意哪些问题? 16.什么是村民会议? 17.村民会议由谁召集? 18.村民会议的议事规则有哪些? 19.村民会议的主要职权有哪些? 20.哪些事项属于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村民委员会才可办理的事项? 21.村民会议可以制定本村村规吗?应注意哪些问题? 22.村民委员会有权对村民进行罚款吗?  23.村务公开制度的内容是什么?  2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的内容是什么?  25.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指的是什么?  26.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应由谁处分?  27.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成员在哪些情况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挪用公款、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将构成犯罪?二、土地承包 1.什么是农村土地? 2.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哪些? 3.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行使有何限制? 4.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有哪些方式? 5.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形式包括哪些? 6.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谁来经营管理? 7.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能否收回? 8.未成年子女是否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9.发包方可以享有哪些权利? 10.发包方应当承担哪些义务?  11.父母因承包果园所欠的债务,子女有义务偿还吗?  12.承包方享有哪些权利?  13.承包方应当承担哪些义务?  14.我国法律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发包权是怎样规定的?  15.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  16.哪些部门负责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的管理工作?  17.农民承包土地的矿产资源归谁所有?  18.土地承包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19.土地承包应当包括哪些程序?  20.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21.实行家庭承包的,应当按什么程序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22.实行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按什么程序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23.什么情形下应当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变更?  24.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25.哪些情形下,应当依法收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26.土地承包方何时可以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7.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承包,应履行什么程序? 28.土地承包的期限应当是多长时间?  29.承包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30.发包方可以任意调整承包地吗?  31.发包方不得有哪些行为?  32.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过程中应当履行哪些职责?  33.发包方就同一土地签订两个以上承包合同的,应如何处理7 ……三、征地补偿四、农村房屋宅基地五、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中的农民权益六、进城打工七、婚姻家庭八、收养、继承九、农村治安管理十、农民打官司十一、农民信访

章节摘录

  72.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可以对哪些纠纷进行调解?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可以对本企业内部的下列劳动争议进行处理: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履行、变更、解除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签订或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  (4)因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的规定发生的争议。参考法条:《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  第3条。  73.将劳动纠纷提交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有时间限制吗?  将劳动争议提交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是有时间限制的。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应当自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三十日内,以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如超过三十日未提出申请,则超过了请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时效期限,就不能再请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了。  74.劳动争议必须要先进行调解吗?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并不是解决劳动纠纷的必经程序,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也可以不经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75.对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不服怎么办?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纠纷后,可以将纠纷提交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委员会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经调解,如果双方已经达成了调解协议,但一方反悔,不履行该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仍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76.经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怎么办?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纠纷后,可以将纠纷提交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委员会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经调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用人单位还可以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需要注意,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三十日内结束;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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