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的实践
2006-10
法律出版社(中国法律图书公司)
朱尔斯·L·科尔曼
308
丁海俊
无
本书扩展了1998年秋天我在牛津大学Clarendon法律讲座上所介绍的观点。被邀请出席这些讲座代表着我职业生涯所体验的最高荣誉。作者希望本书能够证明Clarendon学术委员会对我的信任。我在牛津大学做了三次讲座:第一次是关于侵权行为法的;第二次是关于法理学的;第三次是关于法理学的某些理论方法的。本书延用了那些讲座的框架,但是在每一个讲座中都有了深思熟虑的扩展。三个1个小时的讲座以某种方式已经变成了十二讲了。 本书涉及三个重要主题。在第一部分,作者支持那种将那种将侵权行为法的核心理解为体现矫正正义的观点。在第二部分,作者为实证主义内的一种版本进行了辩护。在第三部分,作者为被称为(被哈特和他的批评者们所误导的)“描述性法理学”的观点进行了辩护。在每一种情形下,作者发现将作者所支持的观点与相关的不同观点进行比较是非常有帮助的。在第三部分,透彻并上乘的反对观点是德沃金的“阐释主义”以及既具规范性又自然主义化(bothnormative and naturalized)的法理学。
朱尔斯·L.科尔曼(JulesL.Coleman),耶鲁大学卫斯理·纽科曼·霍菲尔德法理学教授和哲学教授,鲁特格尔斯大学(Rutgers University)哲学访问教授,米兰的布康尼大学(Bo-conni University)经济分析法学访问教授,纽约城市大学校长和教务长专家顾问。
朱尔斯·科尔曼在纽约城市大学布鲁克林学院获得了哲学和经济学B.A.学位,在洛克菲勒大学获得了哲学PHD学位,在耶鲁大学获得了MSL学位。他被认为是美国最重要的法律和政治理论家之一,用他的著作更新了法理学和矫正正义的全部领域。他的研究集中在几个相关领域内。主要著作有:《原则的实践——为法律理论的实用主义辩护》(2001)、《风险与过错》(1992)、《市场、道德与法律》(1988)、《法律哲学》(1992)等。
序导论第一部分 侵权行为法与矫正正义 第一讲 实用主义方法 第二讲 双边主义 第三讲 功能与解释 第四讲 一致性 第五讲 整体论与解释第二部分 法律的可能性与规范性 第六讲 指引与遵守 第七讲 社会惯习命题 第八讲 包容性法律实证主义 第九讲 权威与理由 第十讲 实践差异命题第三部分 法理学方法论 第十一讲 法律内容、社会事实和阐释性实践 第十二讲 规范性和自然主义索引译后
本书扩展了1998年秋天作者在牛津大学Clarendon法律讲座上所介绍的观点。被邀请出席这些讲座代表着作者职业生涯所体验的最高荣誉。本书延用了讲座的框架,对每一个讨论中都有深思熟虑的扩展。 本书详细说明了作者关于法律理论中的一系列重要问题的最新观点,第一次明确地解释了长期以来作者著作中一直鼓吹的实用主义方法。本书内容包括:侵权行为法与矫正正义、法律的可能性与规范性、法理学方法论等。
无
由科尔曼所著的《原则的实践:为法律理论的实用主义方法辩护》介绍并试图保持两种不同的争论,目的不仅是为法律实质问题的某些理论观点辩护,也是为了通过举例来澄清在这些实质问题上一种方法论上的方法——即以哲学实用主义为基础的方法。这是网友在读完此书的感受吧。而我在读完此书并不完全赞成,不过作者在此书中的论述是应该让我们引以为戒的,法律,需要具备实用。
对于现代法理学的新分析主义和新自然法学,可能我们最了解的是哈特与德沃金。而对科尔曼与拉兹知之甚少。这本书的翻译问世,对于我们了解现代法理学分析主义与自然法的进一步融合与批判,提供了重要的理论读本。非常具有可读性。
继哈特和拉兹之后写出的一本好书
还在读。
如此。陆续买了好几本,差不多齐了。
是一个让人敬畏的字眼。
翻译很烂--不是读不通,错译太多
不知道是不是盗版,纸张太薄,字迹都渗透到,看着眼晕,凑合着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