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原论
2007-8
法律出版社
马俊驹,余延满
1118
无
本书相继列选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作者历经五载、精心写就这一高品质的民法教科书。 本书为民法学科构建了新的理论体系,在完整严谨的体例框架下,详尽透彻地阐释民法基本理论和制度,列举并分析不同理论学说、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立法例以及相关国际条约、我国现行立法和司法解释的具体内容、国内外民法学的最新研究成果等。此次新版,作者根据新颁布的《物权法》及近两年的学术和立法新动态,对相关内容进行全面补充和更新。同时,作者结合立法过程中的争议及遗留问题,就完善现行立法提出见解。 资料极其丰富是本书一大亮点,作者严谨考证而又未囿于资料的简单罗列以此为辅弼立论著说,资料的广度与理论的深度两相契合。
马俊驹,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兼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代表性著作有:《法人制度通论》(独著)、《中国民法》(副主编)、《现代企业法律制度研究》(主编)等。发表论文百余篇,代表性论文有:“财产权制度的历史评析和现实思考”(《中国社会科学》)、“试论法人的机关、意思和过错”(《法学研究》)、“试论法人组织内部责任的划分”(《法学研究》)、“论合伙”(《法学研究》)、“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当代发展”(《法学研究》)、“论国有企业法人的财产权性质”(《中国法学》)、“不动产制度与物权法的理论与立法构造”(《中国法学》)、“发展合作社若干法律问题探讨”(《中国法学》)等。 余延满,法学博士,广西大学法学院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代表性著有:《合同法原论》、《亲属法原论》、《货物所有权的移转与风险负担的比较法研究》等。 代表性论文有:“自然人民事责任能力若干问题”、“合伙民事主体地位的再探讨”、“合同撤销权的限制与排除问题研究”、“试论近现代法上婚姻的本质”、“我国《民法通则》并未规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等。
第一编 民法总论第一章 民法概述第一节 民法的概念第二节 民法的本位与性质第三节 民法与邻近法律部门的关系第四节 民法的历史发展第五节 我国民法的渊源第二章 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第一节 民法基本原则概述第二节 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第三节 自愿原则第四节 公平原则第五节 诚实信用原则第六节 公序良俗原则第三章 民事法律关系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第三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第四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第五节 民事法律事实第四章 自 然 人第一节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第二节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第三节 自然人的民事责任能力第四节 自然人的住所第五节 自然人的人身权第五章 法 人第一节 法人的概念与本质第二节 法人的分类第三节 法人的设立与成立第四节 法人的民事能力第五节 法人的机关第六节 法人的财产与责任第七节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与代理机构第八节 法人的变更和终止第九节 法人的人格权力第六章 合 伙第一节 合同的概念和历史发展第二节 合伙的民事主体地位第三节 合伙的成立要件第四节 合伙人的出资与合伙财产第五节 合伙的债务承担第六节 合伙的内部关系第七节 退伙和入伙第八节 合伙的终止第九节 特种合伙第七章 国 家第一节 国家的民事主体地位第二节 国家成为民事主体的途径第八章 民事法律行为第一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第二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种类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有效要件第四节 意思表示第五节 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第六节 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第七节 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第八节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或被撤销的效力第九节 效力未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九章 代 理第一节 代理概述第二节 代理权第三节 代理行为第四节 无权代理第十章 诉讼时效和期限第一节 民事时效概述第二节 诉讼时效第三节 诉讼时效期间第四节 期限第二编 物权法第一章 物权法概述第二章 物 权第三章 所有权第四章 用益物权第五章 担保物权第六章 占有第三编 合同法第一章 合同法概述第二章 合同概述第三章 合同的成立第四章 合同的担保第五章 合同的履行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第八章 违约责任第九章 转让财产所有权的合同第十章 使用财产的合同第十一章 完成工作的合同第十二章 提供服务的合同第十三章 技术合同第十四章 准契约第四编 亲属法……第五编 继承法第六编 侵权行为法第七编 民法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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