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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结社权问题及其解决

周少青 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7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作者:

周少青  

页数:

314  

前言

  序言一结社自由与结社自由的限制  周少青博士的著作《中国的结社权问题及其解决——一种法治化的路径》即将出版,作为他的博士生导师,没有比自己的学生在学术上取得成就更高兴的事。少青勤敏好学,有悟性,有极好的逻辑思维能力。在博士生期间他的逻辑课考试获“多年不见的高分”,出类拔萃,受到逻辑学老师的褒奖,在研究生中也传为佳话。他参加我的《全球化条件下的法治国家》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完成了有关劳动权问题的研究和写作,参与《中国法律发展报告——数据库和指标体系》有关劳动仲裁的调研和写作,现在又完成了有关结社权的研究,从中见到他的心血,也见到他的能力。逻辑严谨,思维缜密,是他的研究特点。

内容概要

从更大的历史背景来看,结社权总量实际上涉及中国社会的现代性总量。如果我们承认人类社会在发展方向上的基本一致性,我们便 不得不承认,至少从19世纪40年代开始,中国就面临着以西方社会发展为标杆的现代性总量。所谓现代性,以社会结构的向度来看…… 本书将在吸收、借鉴和批判有关结社自由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结社权问题”为视角,以法治化为分析框架,对我国结社自由的理论、实践及相关问题展开全面分析,第一次把结社自由的中国问题置于以法治化为背景的制度的、规范的分析框架下。通过分析,作者认为,由于中国结社权问题的特殊性、复杂性和关联性,社团社会与政治国家都需要通过法治化的理念、制度、规范和机制设定彼此行动的界限;认为法治化是解决中国结社权问题的根本途径。在此过程中,作者对结社自由的国际国内实践和相关问题作了较为深入的探讨。

作者简介

周少青,副教授,丹麦人权研究所、英国爱丁堡大学访问学者。2D05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学位,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后研究人员。研究方向为法理学、非政府组织法、劳动法、伊斯兰法等。公开发表中英文论文三十余篇,参编、合著的著作主要有《外国法制史》(对外经贸大学出版社)、《全球化条件下的法治国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中国法律发展报告——数据库和指标体系》(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中国社科院人才蓝皮书》(2008年)(中国社科文献出版社)等,参与中外重要科研项目十余个。

书籍目录

第1章 导论——问题、概念与方法 1.1 “结社权问题”的提出 1.2 结社权问题的政治分析 1.2.1 结社权问题政治分析的意义 1.2.2 结社权问题的政治分析 1.3 结社权问题的经济分析 1.4 结社权问题的历史分析 1.4.1 觊觎政权的传统秘密结社 1.4.2 近代以来公开的社团也多有政治斗争的传统 1.5 结社权问题的社会学分析 1.5.1 国人独特的“恶性社会观” 1.5.2 “恶性社会观”与结社权问题的形成 1.6 结社权问题的观念性分析 1.6.1 结社权问题观念性成因的一般分析 1.6.2 结社权问题观念性成因的执政党因素分析 1.6.3 结社权问题观念性成因的学者因素分析 1.7 应对结社权问题:我国学者的不懈努力及结社自由法治化路径的提出 1.7.1 我国结社权问题研究常见的几种路径 1.7.2 几种路径的评价 1.7.3 结社自由的法治化:一种“安全”的、系统的、富有现实操作性的解决路径 1.7.4 本书的研究方法第2章 结社自由法治化的必要性 2.1 社会转型中的利益分化:结社自由法治化的经济基础 2.1.1 历史上结社(自由)与利益的勾连 2.1.2 我国社会转型中的利益分化与结社自由法治化的必要性 2.2 社会结构重组:结社自由法治化的组织基础 2.2.1 “单位”中国:一个无须结社自由法治化的国度 2.2.2 从“单位人”到“社会人”:结社自由法治化的组织基础 2.3 大量社会问题的涌现:结社自由法治化的社会性需求 2.3.1 结社(自由)与社会问题 2.3.2 结社自由的法治化:解决社会问题的内在要求 2.4 政府改革和政府合法性的获得:结社自由法治化的政治基础 2.4.1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范围内的“政府再造运动”与结社的兴起 2.4.2 我国的政府改革和政府合法性的获得:结社自由法治化的政治基础 2.5 公民道德的重塑:结社自由法治化的伦理基础 2.5.1 公民道德的重塑问题 2.5.2 公民道德的重塑与结社自由 2.5.3 公民道德重塑中的政府法治化 2.6 “全球性结社革命”:结社自由法治化的全球化基础 2.6.1 “全球性结社革命”的潮流 2.6.2 结社自由法治化的全球化基础 2.7 趋向“自由人的联合体”:结社自由法治化的终极价值基础 2.7.1 结社自由的法治化:社会权力与国家权力的历史性博弈 2.7.2 结社自由的法治化:通向“自由人的联合体”的必由之路 2.7.3 余论第3章 结社自由法治化的基本要素 3.1 结社自由法治化的形式要素 3.1.1 有关结社自由的法律要具有一般性、普遍性、公开性、明确性和可诉性 3.1.2 有关结社自由的法律体系要结构严谨、内部和谐、内容完备 3.1.3 政府行为应具有合法性、程序性 3.1.4 司法权具有独立性、中立性、程序性 3.1.5 法律职业的专门化以及职业共同体自治 3.1.6 政府、立法机关、公民和社会组织等严格守法 3.2 结社自由法治化的制度要素 3.2.1 民主、科学的立法制度 3.2.2 保障司法独立和公正的制度 3.2.3 保障公民结社权利和自由的制度体系 3.2.4 国家权力受制约和监督的法律制度 3.3 结社自由法治化的价值理念要素 3.3.1 人民民主或人民主权是结社自由法治化价值理念要素的前提组成部分 3.3.2 充分尊重、保障和促进人权是结社自由法治化价值理念要素的核心组成部分 3.3.3 秩序、效率和实质社会公正三位一体是结社自由法治化价值理念要素的目的性组成部分 3.4 结社自由法治化的观念要素第4章 结社自由法治化中的合法性问题 4.1 社团立法的合法性问题 4.1.1 社团立法的“合乎法律性”问题 4.1.2 社团立法的合法性问题 4.2 社团组织的合法性问题 4.2.1 我国社团组织的合法性)状况 4.2.2 多元合法性标准的兴起:社团争取合法化的基本途径 4.2.3 多重合法性标准和结社自由的法治化第5章 结社权问题研究中需要厘清和辨析的一个重要问题 5.1 经典理论家对结社自由和社会稳定或社会秩序的关系的基本看法 5.2 多数发展中国家对结社自由和社会稳定的关系的看法 5.3 我国学者对结社自由和社会稳定的关系的看法 5.4 辩证地看待结社自由和社会稳定的关系 5.4.1 历史文化传统的中介性变量 5.4.2 经济发展水平的中介性变量 5.4.3 所处的历史阶段和政权耐受性的中介性变量 5.4.4 配套制度和机制的中介性变量 5.4.5 结社自由治理模式的中介性变量 5.4.6 一个小结结束语参考文献后记

章节摘录

  第2章 结社自由法治化的必要性  实现结社自由的法治化不仅仅是因为结社自由是一项基本人权,客观上存在着需要法治化的一面,也不仅仅是因为它存在着理论和制度上的可能性或可行性,更重要的原因是,随着我国社会转型的日益深入,结社自由的法治化已经和诸多的现实问题和社会现象发生了深度的关联,以至于不解决结社自由的法治化问题,我们将难以解决这些现实问题,难以应对这些社会现象。本章将围绕社会转型中的利益分化、社会结构重组、大量社会问题的涌现和解决、政府改革和政府合法性的获得、“全球性的结社革命”等现实问题和社会现象,对实现结社自由法治化的种种必要性展开论述。在章末部分,我们还将试图从“主义”的角度,对结社自由法治化的必要性做一尝试性的、比较“务虚”的探索。  2.1 社会转型中的利益分化:结社自由法治化的经济基础  2.1.1 历史上结社(自由)与利益的勾连  现代化是一个多层面的社会变迁过程,“它涉及人类思想和行为所有领域的变革”,在这一过程中所有变化的原动力特征上,则是利益分化、社会冲突和利益协调成为现代社会生活的重要的普遍现象。马克思主义认为,每一个社会的经济关系都首先表现为利益关系,“人们所奋斗的一切都与利益有关”,结社与人类利益相关的历史大约等于人类的历史。  一般认为,社团组织大约产生于古代各文明古国的奴隶社会的晚期。在古代埃及的一些生产力较发达城市,已经出现了织工和纺工组成的早期行会组织,这些行会的成立与经济发展紧密相连,具有保护自己行业利益的天然功能。随着封建制度的逐渐形成和发展,以行会和行业组织为代表的民间社团迅速发展,到14、15世纪时,欧洲各城市已普遍建立起行会组织,这些组织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为维护手工业者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利益起了重要作用。在中古时期的欧洲,因“商事法律缺而不定,商人惧保护之不固”,而互相结成团体,以维护自己的利益。欧洲商会在历史上有很大的影响,是很有代表性的利益团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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