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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发展与行政法关系研究

杨解君 编 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12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作者:

杨解君 编  

页数:

369  

字数:

402000  

前言

  人类的许多实践活动,在人类中心主义的误导下,过分强调人类克服自然与超越自然的能力,其结果往往是不可持续的。如今,这种不可持续性呈现出多种多样的征象,诸如土壤退化、水质下降、森林被砍伐、空气受污染、臭氧层遭破坏、全球气候变暖,等等。人类社会的发展,正面临着环境恶化、能源短缺、资源枯竭等诸多不可持续性因素的阻滞。如何探寻一条既能满足人类需求又尽可能不破坏自然系统的发展道路,是我们面临的一个极为紧迫的问题和一项异常艰巨的任务。正是基于历史的教训、发展的现实与未来的考量,1980年联合国南北委员会所提的报告(Brundfland—report)正式提出了一个可持续的人类发展模式——可持续发展(sustainable development)。这种发展新理念在1992年里约地球峰会之后迅速传播至世界各地。20世纪90年代以来,“可持续发展”成为了各国政治家们脱口而出且使用频率颇高的一个时髦词。即使不解其中真味,他们也会人云亦云地表示支持可持续发展。  可持续发展是一个符合时代潮流和未来发展趋势的发展理念,可持续发展的实现无疑需要人们付出行动和努力。发展是硬道理,没有发展就可能意味着停滞甚至毁灭,但是发展并不是竭泽而渔,我们不能以发展的名义只追求当代人的利益与眼前生活的舒适而忽视未来人的利益。发展,必须是一种以代际间公平正义为基础的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简单地说就是:它既能满足当代人的需求,而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他们需求的能力。那种将自然资源消耗殆尽,或者对自然环境的影响超出了可承受范围的发展,绝不是一种可持续的发展。花再多的钱也不可能让灭绝了的物种复活,指望花钱就能够修复恶化了的环境,是一种不切实际甚至不负责任的乐观理想。因而,可持续发展还必须是一种和谐发展,是一种生态友好型与资源节约型的发展,它应追求一种人与自然的和谐。

内容概要

本书对可持续发展与行政法的关系探寻,从一种全方位的视角展开。先总体述及可持续发展与一般行政法的关系,后具体探讨可持续发展与各特别行政法之关系。在上篇,全面述及可持续发展及其法律诉求、可持续发展与依法行政的观念及原则、可持续发展与行政行为方式之应用及行政法制监督等内容;在下篇,则具体探讨了与可持续发展联系较为密切的几个特别领域的行政法制建设:经济行政法制、环境行政法制、科技行政法制、能源(行政)法制、涉外行政法制。遗憾的是,由于各种客观原因,未能涉及可持续发展与规范人口问题(人力资源或社会保障)的行政法制之间的关系,对此领域的问题,期待着能在未来有所探讨。

书籍目录

前言追求可持续发展与行政法的交融上篇 可持续发展与一般行政法 第一章 可持续发展及其法律诉求  第一节 可持续发展概论   一、可持续发展的溯源与阐释   二、可持续发展大事记  第二节 国外可持续发展的理论与实践   一、发达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与政策   二、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与对策  第三节 中国可持续发展的理论与实践   一、理论及成果   二、实践及行动  第四节 可持续发展的法律诉求   一、可持续发展的法律诉求——以《中国21世纪议程》为引   二、可持续发展的法治化 第二章 可持续发展与行政法的关系  第一节 应然层面:可持续发展与行政法的“互求”   一、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行政法的落实   二、行政法的需要:可持续发展的注入  第二节 实然层面:行政法治的现实检讨与反思   一、检讨: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欠缺   二、反思:行政法治的充实——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确立  第三节 可持续发展与行政法的融合   一、在行政法律规范中的融人   二、在行政执法中的体现   三、在公众参与中的表现   四、在行政诉讼中的完善   五、未来的走向 第三章 可持续发展与依法行政  第一节 可持续发展与依法行政的观念   一、可持续发展与依法行政的互动   二、可持续发展与依法行政的目标及要求  第二节 可持续发展与依法行政的原则   一、可持续发展与法律优先原则   二、可持续发展与法律保留原则   三、可持续发展与职权法定及不得越权原则   四、可持续发展与比例原则   五、可持续发展与诚信原则   六、可持续发展与平等原则   七、可持续发展与公民权益保障原则  第三节 可持续发展与行政参与原则的确立   一、公众参与:可持续发展的当然之义   二、可持续发展实施中公众参与的途径  第四节 可持续发展与依法行政的制度保障   一、立法的落实——让公众参与到立法中   二、制度的创设——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到可持续发展影响评价制度   三、司法的保障——从私益诉讼到公益诉讼 第四章 可持续发展与行政法律规范的创制  第一节 可持续发展理念及其中国化   一、发展的方向与思路   二、可持续发展的引领——中国改革的必由之路  第二节 可持续发展下行政领域的立法变革   一、立法方向的转变:由GDP中心向可持续目标转化   二、立法理念的转变:由末端治理向全程治理转化   三、立法内容的转变:主体、行为和救济的全方位转变   四、立法程序的转变:沟通与参与机制的嵌入 第五章 可持续发展与行政体制改革 第六章 可持续发展与公务员制度的改进 第七章 可持续发展与行政程序的制度保障 第八章 可持续发展与行政行为方式的应用 第九章 可持续发展与行政法制监督下篇 可持续发展与特别行政法 第十章 可持续发展与经济行政法制 第十一章 可持续发展与环境行政法制 第十二章 可持续发展与科技行政法制 第十三章 可持续发展与中国能源法制 第十四章 可持续发展与涉外行政法制主要参考文献

章节摘录

  上篇 可持续发展与一般行政法  第一章 可持续发展及其法律诉求  第一节 可持续发展概论  一、可持续发展的溯源与阐释  (一)中国与西方早期的可持续发展思想  有关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最早可以追溯到中国古代春秋战国时期(公元前6世纪至公元前3世纪),可持续发展理念就已初显,著名的思想家孔子主张,“钓而不纲,弋不射宿”。孟子也曾批评过“竭泽而渔”的做法,提出了“苟得其养,无物不长”的观点,《孟子·见梁惠王五章句上》有这样一句话:“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人山林,林木不可胜用也。”《周逸书·文传解》中写道,“山林非时不升斤斧,以成草木之长;川泽非时不入网罟,以成鱼鳖之长”等,这些记载都清晰地体现了古代关于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古人从社会实践中已经悟出了关于自然资源需要休养生息方能永续利用的道理。  在西方,一些经济学家如李嘉图(Micardo,1817年)、马尔萨斯(Malthus,1820年)、穆勒(Mill,1900年)等在其著作中已认识到人类消费的物质限制,人类的经济活动存在着生态边界。大卫·李嘉图是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集大成者,其《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一书的理论核心为“资源相对稀缺论”,认为自然资源不存在均质性,即资源的品质有优劣之分,优质的资源不存在绝对稀缺,只存在相对稀缺,只要合理地利用这种相对稀缺的资源并不构成对经济发展的不可逾越的制约。马尔萨斯也是英国早期著名的经济学家,与大卫·李嘉图同时代,但在对自然资源利用的分析和结论上与其有较大的差别,认为“资源绝对稀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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