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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物权法总论

孙宪忠 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2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作者:

孙宪忠  

页数:

470  

字数:

465000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本书重写之后连同绪论所呈现的十章,在全书自身逻辑下,每一章也可以作为独立的专题讨论来看待。为方便读者对于专题研讨的兴趣,每一个专题下的法理本书有细致的展开。从物权、物权法基本范畴、物权变动的基本概念的科学性探讨开始,本书展现了物权从“定纷止争”、保障交易安全到物权保护的系统性理论问题。读者既可以全书通读,也可以选择感兴趣的章节阅读。虽然本书有追求法理的本意,但是与第一版不同的是本书修订时增加了许多案例,这些案例都是来源于中国实践的真实例子,这样,读者可以从这些案例中自己体会到将法理应用于实践的乐趣。这样,相信不同专业知识层次的读者都会读懂本书。为了加强对于一些问题的理解,尤其是不太方便在本题中展开的思路,本书新设“问题讨论”这个栏目,附在每一节基本理论阐述之后,就本节没有展开或者无法展开的理论与现实问题进行了讨论,希望能够达到促进思考的效果。这也算是修订后体系方面新的特点吧。

作者简介

孙宪忠,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1976年至1980年于人民解放军部队服役,1980年至1984年在西北政法学院(今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系)读本科。取得法学学士学位;1984至1990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先后攻读法学硕士学位和法学博士学位,为新中国第一届民法学博士。1992年晋升中

书籍目录

第二版前言绪论:有恒产者有恒心第一章 物权的概念与意义 第一节 定义 第二节 物权的法律技术意义 第三节 物权与债权之间难以区分的特殊状态第二章 物权的内容、特征和效力 第一节 物权的内容与特征 第二节 物权的效力第三章 物权种类与物权体系 第一节 物权种类 第二节 物权体系 第三节 一些特殊的物权问题第四章 物权法的基本范畴及规范体系 第一节 物权法的基本范畴 第二节 物权法体系 第三节 中国物权法的发展第五章 物权法上的物 第一节 基本意义及其范围限制 第二节 不动产与动产 第三节 物的组成部分、主物与从物 第四节 原物与孳息、遗失物第六章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物权法定原则 第三节 物权绝对原则 第四节 区分原则 第五节 物权公示原则 第六节 物权特定原则第七章 物权变动 第一节 含义以及基本规则 第二节 非依法律行为发生的物权变动 第三节 不动产物权登记 第四节 动产交付、准不动产登记、权利的交付与登记第八章 物权保护 第一节 物权保护的一般意义、自助 第二节 物权请求权第九章 物权行为理论 第一节 概念、价值及其在德国本土的争议 第二节 物权行为理论在中国后记:法学家必须讲真话主要参考书目

章节摘录

  第一章 物权的概念与意义  第一节 定义  一、名词定义  《物权法》第条第款规定的物权概念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此外,立法机关所做的立法解释《物权法名词解释》中对物权的概念也解释道:“物权是一种财产权,指权利人依法对一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并排除干涉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从中国立法的规定看,物权可以被定义为权利人直接支配物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这一定义虽然有些抽象,但是内容十分简单,它就是民事权利主体对一个具体的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中国法律目前已经规定的物权类型有各种所有权(包括各种不动产的所有权和动产所有权);用益物权中,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包括耕地承包经营权、林地承包经营权、草原承包经营权、水面承包经营权、海洋滩涂承包经营权等等)、“四荒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担保物权中,有抵押权、质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编辑推荐

  为了加强对于一些问题的理解,尤其是不太方便在本题中展开的思路,《中国物权法总论(第2版)》新设“问题讨论”这个栏目,附在每一节基本理论阐述之后,就本节没有展开或者无法展开的理论与现实问题进行了讨论,希望能够达到促进思考的效果。这也算是修订后体系方面新的特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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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法学著作,自己看罢之后,其间的苦涩乏味通常很难让自己有看第二遍,甚至第三遍的兴趣,而孙宪忠先生的《中国物权法总论》却引发了自己如此的兴趣。
孙先生的这部书
第一,充分解析了中国《物权法》的灵魂——区分原则,并且将区分原则在此书中一以贯之,彻底解析了“物权意思——物权行为——物权公示”的内在逻辑联系。此外,书中多次从法理与实践两方面充分验证了区分原则的科学性。
第二,以“意思表示——法律行为”的方法论贯彻著作本身,让自己充分认识到了“意思自治”原则作为民法基点的意义所在,此方法论应当成为民法研习、实例分析的正确方法。
第三,以上述自己的观点大胆批判当代中国法律体系当中与”区分原则”不相符合的法条,科学构想了未来立法的改进。
言真切实,大家风范。
之于收获如上所述,之于感想,四字概之——欲罢不能!


要学物权法,一定要看本书!
大学里学的物权法,是彭万林主编、李开国执笔的《民法-物权》;后自己自学的物权法,是梁慧星执笔的《物权法》,自己的物权法体系就此初步建立。
几年前看了孙宪忠的《中国物权法总论》(第一版),发现自己以前学的都是“垃圾”,体系完全不对、基本概念完全不对。因此,阅读该书,是一次颠覆并重建个人物权法体系的过程。后本书出了第二版,买回阅读后发现,与一般的挂羊头、卖狗肉的所谓“第二版”不同,本书是真真切切的“第二版”,与第一版内容上有很多增加,并且根据新颁布的《物权法》以及作者立法的经历,对书作了很多改动。应该说,理论上更加成熟、内容上更加有针对性和实践性。另外,孙宪忠 在本书中表现出的理论勇气和对民族发展的责任心,实在让人佩服,这才是一名真正学者的担当!
总而言之,是一本很“值”的书。
满分


毫不客气的说,孙宪忠在国内数十年对物权法理念尤其是物权变动规则的阐述,真正体现了一个优秀民法学家的学术追求。其对物权行为理论的坚持,在其著作中始终以意思自治理论贯穿始终。可以说,看了孙老师的书后,才真的能深刻的理解什么是真正的法律科学。


这是我第一次阅读孙宪忠先生的作品。本人为法学本科学生,承蒙老师推荐拜读此书,获益颇多。本人感觉,孙宪忠先生多年从事物权法的研究,且有留德背景,对于德国民法熟稔于心,又参与到中国物权法起草的一系列活动中,深切了解当今中国现状,故此书值得一读,特作推荐。不过,此书价格的确不菲。当然,学习物权法者,仍需对比阅读其他物权法作品。


孙宪忠先生曾求学德国,是《物权法》的起草人之一,传统民法学养深厚,为中国民法学界介绍了许多德国法的制度。这本书写得很详细,是北京大学物权法课使用的教材,希望更多的法律人能看看这本书。


中国物权法总论,不错


刚买的,只看了绪论,但还是觉得非常好.该书不仅体现了孙宪忠教授良好的学术素养,而且也体现了一名学者的良知和勇气,而这些正是许多"学者"所缺乏的.当然,表达技巧也很重要.


这本书是带我的老师推荐的 看了之后有醍醐灌顶的感觉~


通俗易懂,深入浅出!


学民法者必看此书。


孙老师的作品,不错。有很多自己的见解


这书很好,很给力


孙宪忠的这本我买了两版,感觉第一版更像他的风格,第二版许多内容基于现行《物权法》做了许多学术上的妥协,不错他对德国法中物权行为的阐释还是不错的!书的质量比某些物权法研究的书好了不少!不过还是够贵的!


写的不错的,但有些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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