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图书网

民事诉讼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 编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 沈德咏 法律出版社 (2009-10出版)
出版时间:

2009-10  

出版社: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 沈德咏 法律出版社 (2009-10出版)  

作者: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 编  

页数:

791  

内容概要

  《民事诉讼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内容全面、最新,全书收录截至2009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性文件、司法工作规范性文件的正式文本。并且具有权威、深入的特点,由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司法解释起草人,剖析司法解释的起草背景、出台过程、基本内容、焦点问题……来龙去脉,尽在其中。

书籍目录

一、综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10月28日修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2年7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1998年7月6日 法释[1998]14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的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2002年9月16日 法释[2002]29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的理解与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6月25日 法释[2003]11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司法解释等文件中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条文序号的决定(2008年12月16日 法释[2008]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司法解释等文件中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条文序号的决定》的理解与适用二、起诉和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对民事调解书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1999年2月9日 法释[1999]4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对民事调解书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的理解与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因邮电部门电报稽延纠纷提起诉讼问题的批复(1999年6月9日 法释(1999]11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因邮电部门电报稽延纠纷提起诉讼问题的批复》的理解与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与证券交易所监管职能相关的诉讼案件管辖与受理问题的规定(2005年1月25日 法释2005]1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与证券交易所监管职能相关的诉讼案件管辖与受理问题的规定》的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银行储蓄卡密码被泄露导致存款被他人骗取引起的储蓄合同纠纷应否作为民事案件受理问题的批复(2005年7月25日 法释[2005]7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银行储蓄卡密码被泄露导致存款被他人骗取引起的储蓄合同纠纷应否作为民事案件受理问题的批复》的理解与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2005年8月1日 法释[2005]9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的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内容有争议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受理问题的批复(2008年12月22日法释 [2008]17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内容有争议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受理问题的批复》的理解与适用民事案件案由规定(2008年2月4日)《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理解与适用三、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法发[1996]28号司法解释问题的批复(1998年2月13日法释 [1998]3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法发[1996]28号司法解释问题的批复》的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理解《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1条第2款的批复1998年4月17日法释 [1998]5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理解(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1条第2款的批复》的理解与适用四、诉讼参加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经商检局检验出口的商品被退回应否将商检局列为经济合同质量纠纷案件当事人问题的批复(1998年6月23日法释 [1998]12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经商检局检验出口的商品被退回应否将商检局列为经济合同质量纠纷案件当事人问题的批复》的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产品侵权案件的受害人能否以产品的商标所有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的批复(2002年7月11日法释 [2002]22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产品侵权案件的受害人能否以产品的商标所有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的批复》的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2002年11月15日法释 [2002]39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的理解与适用五、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01年12月21日法释 [2001]33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理解与适用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2002年3月27日法释 (2002]8号)《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的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2008年12月11日)六、送达、期限、诉讼时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1999年2月11日法释 [1999]7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2000年9月22日法释 [2000]29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的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2004年9月17日法释 [2004]13号)……七、调解八、财产保全和先矛执行九、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十、诉讼费用十一、简易程序十二、审判监督程序十三、督促程序十四、执行程序十五、涉港澳、涉台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十六、涉外民事诉公程序的规定十七、仲裁

章节摘录

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第一节 当事人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范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第五十条 [诉讼权利义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第五十一条 [自行和解]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第五十二条 [诉请变更]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第五十三条 [共同诉讼]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第五十四条 [代表人诉讼]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编辑推荐

《民事诉讼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编辑推荐: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解读系列

图书封面

广告

下载页面


民事诉讼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 PDF格式下载



相关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