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散文卷)
2010-8
文化艺术出版社
祁定江
200
⊙ 她是一套首印10万册的超级畅销书 她是继《独唱团》狂销100万册后,华文天下全力打造的同系列超级畅销书! ⊙ 她是一套系出名门的高端MOOK书 她是盛大集团进军电子阅读终端市场产品 “锦书”的孪生兄弟,尊贵非凡! ⊙ 她是一套充满杀气的神秘之作 它是盛大文学华文天下为将《最小说》斩落马下,精心准备半年,直到上市前一周才对外公布的终极杀手锏! ⊙ 她是一套明星云集的文学MOOK书 集结郭敬明御用作者团队•青春文学第一刊《最小说》原班人马、《萌芽》杂志历届“萌芽之星”与2009年萌芽举办“99杯”新小说家大赛全国15强及历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等作者。
⊙萌芽杂志历届“萌芽之星”•超人气作者集体登场
⊙ 第十二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99杯”新小说家大赛全国15强
纯真年代 遇见『陆小白』 梁海燕 匆匆 刘文 纯真年代 奉波 那份等待 那份爱 姜林 不如跳舞 刘文 日光倾城 爱如指间砂 浅草千叶子 佑明恋爱事件 姬霄 苏微微的灰色驴士 梁海燕 日光倾城 宋俊瑞 天堂伞 青春不散场 李遥策 天堂伞 项国托 时光机 辜妤洁 雨伴 周文 寻芳记 姜林 蓝色亚平宁 淡若烟月 浅草千叶子 零落的伤悲 金国栋 走失在冬天的夏亦铭 杨雨辰 蓝色亚平宁 浅草千叶子 暖季 光影 辜妤洁 平安夜 刘卫东 暖季 王天宁 父亲的村庄 刘卫东
遇见“陆小白” 文/梁海燕 一位王子,一位公主,一位女巫,一位火星人,一位歌颂者,那些关于爱情的小事! ——题记 林诺诺的梦 我又在梦里遇见陆小白。他高高的鼻梁和清澈的眼睛,还有淡定的表情。他对我笑着,那笑容腼腆而干净。我钻到舞台后面出口的门缝里偷偷看他,看他理着平头,那翘起的尾巴那么滑稽可爱。我好希望自己可以和他一起,唱那首《小龙人》。 他低头谢幕走到后台的时候,我突然跑出来,把一大颗拽在手心里很久都舍不得吃的糖果递到他手里(那一定是我当时最爱吃的糖果),紧张而迟疑。他站在我对面,惊讶地睁大眼睛。后来,他害怕得大哭起来。我的陆小白,就这样拒绝了我童年最勇敢的示好。 …… 20岁的夏天,我大二了,齐耳碎短发,眼睛明亮,在Y城师范大学校园5区广场的秋千上荡来荡去,那秋千好像可以把我带向外太空。我想如果有一天有个外星人降临地球,那么请 他带走我。天空真蓝,阳光美得刺眼,刺得我眼睛湿润。我想在荡秋千的时候可以遇见陆小白。他穿着10号球服从我身边走过,碎短发沾着洒脱的汗水,他总是一只手指举起篮球不停地转着,从来没有留意有一个女生目不转睛地看着他。秋千要荡得最高,因为这样才可以看见他离开的背影,看得最久最远。 …… “姐姐,你荡了好久了,该我们了。”两个小男孩撅起嘴巴,极度委屈地对着林诺诺不停抗议。 “哦,不好意思哦,姐姐走神了,呵呵。”林诺诺歉意地笑笑,极其不情愿地从秋千上下来,双脚着地那一瞬间,一切回到现实。我是女巫,为什么要让位?林诺诺极不情愿地嘀咕。两个小孩玩得好快乐,她也忍不住因为他们的快乐笑起来。可是陆小白,她再也看不到他离开的背影。 从小学到初中到高中到大学,凡是有陆小白的地方就一定有林诺诺。爸爸知道,妈妈知道,哥哥知道,连住在隔壁、卖葱油饼的阿姨都知道。可是陆小白不知道。 他在舞台上表演,从《小龙人》到《小丁当》到《掌心》到《疼你的责任》,从平头到中分到边分到碎发,从矬矬的可爱模样到帅气的转变,她都看到。只是,陆小白从来没有注意过她,那是当然的,他是一个人在舞台上唱,而几百几千个同学挤在舞台下面,看着他的模样,有多少女生会像林诺诺,看着他,感觉幸福而遥远。 玫朵 我光着笨笨的脚丫子,在电脑前打字,我想起陆小白,昨天想他的时候走神摔下楼梯的脚还在肿痛,可是你不必担心和知道。 2009年,夏,26岁的我在这座气候温和的城市,遇见了26岁、脾气温和的陆小白。然后成了朋友。我是个歌颂者,我用我的键盘,去歌颂亲情,歌颂友情,歌颂这个世界一切温暖和美好的东西。不要说我太盲目,我只是,希望在这个世界里,总是存在着一种希望。 我在这座气候温和的城市,遇见了温柔的陆小白。他有他的世界,不容许别人擅自闯入。他对人总是温和亲切,对朋友更甚。 我只是个说故事的人。我总想表达我最纯粹的思想,把人最美好的心情表达出来,我想那是一种愿望。 安妮 相信这样一个女生走到哪里,都会引人注意的。林诺诺不得不承认,在对外汉语专业那个叫安妮的女生的确是个讨人喜欢的孩子。白皙的皮肤,直顺的长发,灵动的大眼睛,小小的嘴唇。颀长的身材,婀娜多姿,那美会让所有女孩都羡慕的。 陆小白和安妮的开始,应该是源于一场排球比赛。 安妮的脚受伤了,是在校队气排球和体育系训练赛的时候弄伤的。当时她很痛苦地摔倒在地上。陆小白也在校队,那一刻,他不由分说跑过去,一把把她抱起来送去保健室。 林诺诺在那一刻,听到自己心碎的声音。比赛场上一阵骚动。很多粉丝都控制不住情绪,议论纷纷起来。林诺诺什么都不想听,脑袋空白,走回宿舍。眼泪就这样流下来,没有感觉地,肆意泛滥。 后来陆小白跑回宿舍拿了自行车,对包扎好的安妮说,我送你回家。 “不用了,我没事。”安妮温柔地笑着。 “上车吧,这样走脚不疼吗?” “嗯,谢谢哦。”她对他不好意思地笑着。 陆小白把自行车倾斜一些,这样方便安妮上车。安妮小心翼翼地扶着车后座,坐上去。“坐稳了哦?”“好了。”陆小白说,“那我们出发喽。” 安妮把拐杖伸直,想碰触到沿路的花花草草,阳光照得刺眼,她的心里暖暖的,看着他感觉幸福。陆小白感觉心跳加速呼吸不顺,他喜欢的公主,正坐在他身后,由他带着她,在阳光下行走。那是一种无法言语的感觉。 之后,陆小白对安妮说:“你知道吗,第一次看见你,感觉我们上辈子就认识了似的。”安妮也掩饰不了地开心,她也觉得是。那种一箭穿心的感觉,就叫爱情。 温柔的安妮,美丽的安妮,有着细细碎碎的声音,让人忍不住就想去心疼。 那是陆小白最喜欢的声音,在他心里觉得最动听。 火星人 我是火星人,只是,我一出生就在地球上了。所以,大家都不知道我是火星人这个事实。但是没有关系,我是火星人,我会带一个属于我的女孩走,离开这个纷纷扰扰的地球,回火星。 火星那里,有大片大片阳光和大朵大朵白云,和地球不同的是,火星人的地界,没有忧伤。所以我的使命,是带一个女孩走。离开地球,去火星。——周小胖又转过后面去对林诺诺灌输他奇形怪状的思想。 林诺诺托着腮帮子,再次给他一个360度转的卫生眼,对周小胖说:“如果你再继续在我耳边说这个无聊的故事,我就把你一脚踹到外太空,你不用带个什么女孩走,自己先走。” 周小胖憨笑着靠近林诺诺,说了一句:“林小巫,你一定要相信,我降临到这里一定有原因,我就是那个要带你离开地球的火星人。” “周小胖,你克死!” 分手崖说不出口的再见 Y大分手崖的来历不详,但是因为长年累月的约定俗成,每年毕业的时候,总有不少情侣相拥着从分手崖滚下去,当然那悬崖沿途都是软软的草皮,所以这样滚下去也没什么问题。问题在于,当情侣滚下去之后,各自拍拍衣服上的草根,就和平说分手了。这样听起来着实很怪。 听到关于分手崖的事情时,林诺诺刚进校园,一脸懵懂和呆瓜相——那是周小胖说的。她想毕业之后,也起码要找个男生一起从分手崖滚一下,以表示曾经也恋爱过的。但是,那个人绝对不是周小胖。因为周小胖是在陆小白面前说她呆瓜相的,所以林诺诺对周小胖怀恨在心。周小胖和陆小白读高中的时候是同班同学,到了大学也在一起。而林诺诺,是一直尾随陆小白而来的,自然,一起考上这所很不错的师范类大学也是努力之中的结果。 10年前,林诺诺就认识了陆小白,10年后,陆小白终于认识了林诺诺。“嗬,还是老乡。”“是啊是啊。”林诺诺热泪盈眶。“哇,老乡见老乡,两眼两眼两眼泪汪汪啊。”林诺诺一开始就觉得周小胖是个白痴。对他总无法用好眼色。明明一五大三粗男,总是用极其搞笑的语气重复着同一个词,和陆小白在一起,他真适合走谐星路线。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周小胖其实也很受女孩子欢迎的。因为他憨帅的气质和搞怪的个性。如果不和陆小白站在一起的话,那么他还算是不错的,只是因为陆小白的秀气五官,让周小胖大大咧咧的样子显得粗线条。而大大咧咧的周小胖,喜欢表情傻傻的林诺诺。 在军训一周后安排座位那天,他坐到她前面的位置,转头这样对她说的,于是这样导致她更讨厌他:没有礼貌,自以为是,厚脸皮的臭虫。林诺诺给他冠上无数讨厌的字眼——因为没有女生希望自己被人喜欢是因为她傻傻的。 听故事的人和说故事的人 我和陆小白在市中心广场上的转角冰吧里聊天,他安静的样子有些腼腆,他笑的样子很好看。我听他说他所回忆的故事,我说我很想为他写一个故事。我知道,像他这样的男孩心里一定会藏有一个曾经让他很温暖的故事。而我,不只希望可以为他写故事,还希望可以为某个人写另一个温暖的故事。但是,如果他只当我是个歌颂者,那么,我想我也会安静地当他的歌颂者的。因为我还有一双翅膀,它可以带我离开,当陆小白不再需要对我说故事的时候。我不是天使,我是个歌颂者,我想陪着他,一直到他拥有了一个幸福的故事。等到那时候,我想我会飞走,离开,消失在他的记忆里。 故事还是在当陆小白遇到了安妮开始。那是个长相酷似章子怡的女生,恬静、温柔,是陆小白喜欢的样子。陆小白说他喜欢温柔的女子,有着轻柔的嗓音,温和的个性,不激烈,不争吵,让人心安定。 于是,这两个感觉熟悉的孩子,就在大学校园遇见,相恋,相互陪伴。 “如果之后她没有出国,那么我们会一直好下去的吧。” 在一起的日子云淡风清,但是也很幸福,偶尔吵架,也是很安静的冷战,过了几天,陆小白会打和解电话。男生总应该主动点的。他这样笑着。 之后呢,之后,就毕业,找工作,开始过一个人的日子。他的表情淡淡,不被惊扰。也许,经历过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给一个人最后留下的,就是成长的稳重与自我保护吧。 林诺诺做不了等爱的公主 林诺诺遇见了陆小白所遐想的幸福,就在让人记忆深刻的大学岁月里,四年光阴。她坐离他最近的位置,偷偷看他上课做笔记的样子;在球场看他打球,喊得破了嗓子也无所谓;看他上台表演,感觉激动而幸福;看他开心或生气,心情也随着他忽上忽下;看他拿着手机吧嗒吧嗒地发短信给安妮,很无奈也为他高兴。她无数次看见过那美丽女孩,表情甜蜜地坐在他自行车后座,恬静而乖巧。安妮是Y市人,有着优越的家境和出色的容貌,男生们背地里都叫她公主。和陆小白,一个家境优越外形俊朗的外地男生,在舞台上会有优秀表现的校园红人,自然会是很般配的组合。有多少人会注意过林诺诺的伤痛呢,像她这样暗恋他们的男生女生太多。林诺诺不算太差,眼睛明亮,笑容干净,只是,在他们面前,实在太平凡。 只有周小胖会用专注的眼神看她。虽然他不会说什么好听的话。或者说,有些男生天生就是习惯于把喜欢的女生惹得火冒三丈的。后来他说,那叫引你注意。林诺诺始终很想把周小胖一脚踹到外太空。 周小胖在大一班级晚会上为林诺诺唱《灰姑娘》,所有人都知道: 怎么会迷上你, 我在问自己。 我什么都能放弃, 居然今天难离去。 你并不美丽, 但是你可爱至极。 哎呀灰姑娘, 我的灰姑娘。 我总在伤你的心, 我总是很残忍。 我让你别当真, 因为我不敢相信。 你如此美丽, 而且你可爱至极。 哎呀灰姑娘, 我的灰姑娘。 也许你不曾想到我的心会疼。 大伙都说周小胖唱得恁深情了。他看着林诺诺,目光温柔,引得不少女生郁闷地嘀咕起来。而林诺诺眼睛里,只看到陆小白在她对面的座位上和同学谈笑风生,完全没有丝毫悬念地漠不关心。 那就做寻爱的女巫 毕业如期而至的时候,林诺诺和班上50%的同学一样,始终没有什么机会去分手崖。也许因为大学的时间实在太短暂,爱情又分配得如此不公,多的人实在是多的,少的人又确实没有遇到。当很多学弟学妹在讨论着某某班级的某某和某某在分手崖分手,他们看到那悬崖的草皮都特别忧伤。 而其实大家都理智地知道,毕业,除了分手,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陆小白选择了留在Y市工作,很明显是因为安妮。他要留在最爱的人身边,守护他们的爱情。而林诺诺,也毫不犹豫地奔波在Y市的人才市场求职中。 陆小白找工作很容易,外在和内在资本都很足,所以很快他就取得留校资格。在大学学校艺术学院当声乐老师,是相当不错的工作。而安妮,更是轻而易举地进入某个知名公司当行政助理。 林诺诺的固执显得滑稽而多余。她放弃了回家乡家人帮忙联系好的单位,一个人挣扎在Y市,不顾家人的规劝。其实家人一直都知道是为什么。 周小胖说:“林小巫,我要离开你了,没带你回火星,只是暂时的。有一天我会回来带你走。知道吗?” 林诺诺说:“我不需要。” 周小胖最后冲她调皮地笑着,说道:“无论发生什么事,你一喊,我就会出现。” 那是不是承诺?林诺诺不想管。 周小胖的家在Y市不远的省份,坐快巴大概要两小时车程。他考上了当地的交警,很快就要去报到上岗了。 在大学里,原来很多人都有计划地、努力地走着自己的路。 而林诺诺,却因为一个人,一次次把自己推向了冒险的境地。 被放逐的心 玫朵遇见林诺诺的时候,她正在零度冰吧构思故事。林诺诺一个人坐在靠窗的位置,有晶莹的泪珠,一滴一滴溅湿了桌上的玻璃,在阳光下反着耀眼的光。 玫朵坐到她身边,对她说:“你怎么了?” 她说:“失恋了,间歇性的。” 对于间歇性失恋这个说法,玫朵觉得很新鲜。林诺诺的眼泪一直掉,玫朵给她递了一张纸巾——那女孩哭的样子让她觉得心疼。 林诺诺突然问玫朵说:“公主和女巫,你会做哪一个?” 啊!? 公主和女巫,你会做哪一个? 林诺诺的想法很简单,对自己也很残酷,只要在陆小白在的城市,和他呼吸同一片天空就可以。如果安妮不出国的话,那么林诺诺想也许自己的心早已经趋向于平静了。 只是,童话故事里,公主和王子最后在一起,而现实里,公主也许会飞向更高的天空,留下王子一个人孤单地留在那座因为爱情而停留的城市。 那个时候其实林诺诺和陆小白已经很熟悉,陆小白甚至是把她当妹妹或兄弟那样地相处。所以林诺诺就突然地变得异常活跃起来。组织在Y市的同学野游、聚会、喝酒,到哪里都拉上陆小白,想把他从那悲伤中拉出来。看到他憔悴的样子,她的心就好像被机关枪扫射无数孔。她甚至想如果可以交换,她愿意用任何东西把她交换回他身边。只要他仍然笑容如昨。 林诺诺问我:“公主和女巫,你愿意做哪一个?” 她说:“是朋友说的,公主永远只能在等待爱情,而公主必须够美够可爱,才等得到好爱情,而女巫不同,女巫可以去抓爱情。公主被动地等王子,女巫可以主动地去抓王子,你选哪一个?” 我不知道,其实这个问题真的好难。 女孩,这个问题,有太多可能性。公主或女巫,再怎么选择,也要看王子会选哪一个。就好似你问王子,公主或女巫,他愿意选哪一个。愿意选的,无关主动或被动,在于感情,爱的感情。 林诺诺说:“你的答案真让我失望。”我只有无奈地笑。 只是歌颂者 女孩,我也曾经遇到过我的陆小白。也许他不是你遇到的那个。他也有干净的笑容,温柔的感觉。他是个可爱的男子,像一阵暖风,吹过我最冰冷的季节。那个时候,我曾以为,也许我可以成为带给他温柔的那个人。也许我再喜欢一点,再主动一点,再温柔一点,再可爱一点,那么,我的陆小白会喜欢我。 可是女孩,感情的事情不是所想象的如愿。最后,当我发现我给了他压力的时候,却很惊慌于我的任性。 其实陆小白就是陆小白,不需要光环,不需要敬畏,不需要胆怯,他需要的也是一种简单感受,一种温暖的爱情。而爱情,没有规律可循。 所以最后,我不是公主,不做女巫,我做一个歌颂者。为很多人说温暖的故事。 我流眼泪,眼泪是暖的,我想着他,心是暖的,只是,要把感情放在心里,直到它冷成他想要的分寸和温度,是需要异常的勇气和时间。 爱一个人,要努力给他幸福。如果给不了,放手也是一种成全。我不想告诉你我有多坚强,其实要想通、弄懂,再淡定地微笑,需要很久很久。 火星人还是火星人 两年后,周小胖愈加成熟,他来参加老同学聚会,穿着帅气,表情认真地对林诺诺说,林小巫,我说过要来带你去火星。我来带你走。 林诺诺仍然是两年前那360度卫生眼。她说,周小胖你别无聊了,我不会跟你回火星的。你先走。 周小胖说不是只有你会固执,我也会。 但是,如果你再不珍惜眼前这个对你好好的男人,那么你有一天会后悔得肠子青的。 而那时候,林诺诺眼里仍然只想起陆小白给她的痛。那个男人安静温柔的样子。 送给林诺诺女巫的随风过境 “头一次听到有台风,离自己那么近,吹着外面的世界,冷冷清清。” 我在我不确定的世界,等待传说中属于我的宿命,那个人手中放生的,是爱情。 我在夜空中飘洒,任清澈洗尽风尘。我是风中一粒尘埃,没有人注意,看不清。 我不美丽,所以不透明。 在台风过境清冷的城,我看到一片荒芜的寂寞,没有鲜艳的颜色衬托,没有奢华的快乐,没有主角、无所谓的剧情。我随风过境,冷漠这荒芜。而冥冥中有一双求救的手,修长而晶莹,阻拦我前进的方向。它是深蓝色的忧郁,哭泣,没有回应的感情空白区。 我知道我只是风中一粒尘埃,没有风我哪里都不能去。我在这孤单清冷的城,和善良的王子相遇。我想看清他湖水一般的眼睛,却又害怕飘进他眼里惹他伤心。我于是爱上这座无谓的城市。我求风儿让我暂时停留在夜空,给我注视他的勇气。我知道他是游离在爱情中孤独的人,他的公主很美丽,他的眼神很忧郁。而我,只是风中一粒尘埃,不透明,也不美丽。 我只能沾染一点空气的芬芳,送给我幻想中的王子。我知道他视他的公主为一生等待。我是风中一粒尘埃,甚至无法停留在他身边任何一个清晰角落,我为他,停止了寻觅归宿的旅行,然而永远没有谁知道。当我陷进王子的眼神里出不去时,却看到他心里已经满布伤心的痕迹,我想我是多么可笑,竟幻想能给他十全十美的爱情。 “今天是她离开的第二年整,这座城市再也感觉不到她的气息,曾经努力地找遍她曾经会去的每个角落,再也找不回她。我很累了,爱走了,心空了,谁都走不进的内心。” 想化为世间最平凡的女子,为他指指方向,告诉他,我曾经在一座叫遗忘的城,遇见如他梦中的美丽女子,那女子美得让人心醉,却离开他,那么残忍。我愿为世间最平凡的女子,为他点唱一首快乐的歌,不奢望王子的爱情,只希望能够融化他心中无止境的冰冷。然后,无声无息,随风过境。 我是风中一粒尘埃,随风过境,我仍在寻觅传说中属于我的宿命。那个人手中放生的,是无情。 爱情应该是一扇走向幸福的门 如果一个男人说他喜欢你,那么,女孩,请先不要欣喜。因为他后面可能说他不是爱你。如果一个男人愿意说爱你,那么他一定是下了很大决心和勇气去面对你们的情感。那么,请心存感激,去珍惜。 但是,一个不愿意去说爱你的男人,也许是一个很好的男人,你们只是在对的时间,遇见了错的人,或者说在错的时间,遇见了对的人,但是爱情磁场又不对。所以别难过,因为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和你有着相同磁场。 如果你还是放不下,那么请尝试去坚持。因为爱情是一锅慢熬的汤水,想让它味道香醇,是必须耐心和努力。 爱情,应该是一扇走向幸福的门。等爱的公主等爱来敲门,可爱的女巫去敲爱的门,歌颂者站在门外,犹豫着是要给王子公主一个美好结局,还是让女巫拥有努力过后的幸福。 最美的风景即将过去 在“第几次”组织了老同学聚会,在“大歌星”KTV,十几号人扯着嗓子唱得惊天动地。也许因为酒精作用,也许因为真的藏得太久、太难受,林诺诺比平时都勇敢,她把坐在陆小白身边的男生踢到喝酒那边。对陆小白说:“陆小白,我们唱歌!” “好啊,想唱什么呢?” “《小龙人》。” “哈!你怎么对这歌这么有印象,很久以前的歌哦!”陆小白惊奇地说。 “我早就知道,从你小时候开始唱那歌就开始记得。” “嗬,你记性真好!” “那是,你的一切我都记得。” “今天晚上可不可以答应我,陪我唱歌。” “好!”陆小白终于从她的眼神里看出了什么,有些惊讶,也有些动容。 林诺诺不停点歌,找陆小白喝酒。 周小胖紧张地凑过来说:“林小巫,别喝那么多。” 她说不怕,她已经学会了千杯不醉。就两年,在出社会这两年,在杂志社工作这两年,其实无所谓,你陆小白在这里待多少年,我都会愿意陪你多少年,只是,你有没有发现过我的心。 周小胖抢过林诺诺手中的杯子,说林小巫你喝多了。我送你回去。 陆小白呆坐在那里,突然头脑一片空。音乐响起来,是那首《很爱很爱你》。喝酒、吆喝、伴奏做布景的包房里。林诺诺终于先离开了陆小白。虽然那是她不情愿的。 林诺诺不愿意坐车,一直嚷嚷着要走路。周小胖也只能任由她在安静的大路上走着。已经是凌晨2点,大城市仍然灯火辉煌着,还有车辆不断来回。林诺诺走着,眼泪流着,高跟鞋挤痛了脚。林诺诺说:“脚好痛了,好像心也痛了。 周小胖说:“该醒了的林小巫,你看看周围,看看周围,有适合你的人在陪伴你,等着你。” 林诺诺笑着,脱了鞋子,提着鞋子一直走。她说:“脚好痛了,可以不穿鞋子一个人大步大步走,心痛了,可以把伤口藏好了一个人好好过的。” 周小胖不知道哪来的倔犟,也脱了他的鞋子,陪她一起走。周小胖说:“林小巫,我这个为人民服务的警察叔叔,头一次在街道上光着脚丫走路。” 林诺诺看着他腼腆的样子,突然笑起来,心里感觉有点小温暖。 “火星人,火星那边怎么样?” “好,很好!” “怎么好法?” “总之你会喜欢的。” “你真能扯。” “没你能,你都自己扯了自己好多年……” 如果不想错过,只能继续努力 我问陆小白,如果公主还回来,你还会爱她吗? 陆小白说,不可能,已经错过的不会回来。 但是,万一,如果,你还爱她,是不是还要再给自己的爱情一次机会? 陆小白姿势优雅,淡淡笑着。他问我,那你呢? 我?我只是歌颂者。等我写完这个故事,也许我就会离开这里。我居无定所,我没有家。我还在寻找,我的那个“陆小白”,我以为他在这里,但是他不在。 也许你需要的是一个火星人,而你不知道呢? 嗬! 我知道自己在寻找陆小白,他温柔的表情和内心,是可以让我有安稳的感受。但是,他不在这里。 就好像林小巫,她一直在寻找的陆小白,也许也不是你,而是火星上的陆小白。 每个女孩心中都会有一个类似陆小白的人,她们叫他白马王子。 其实,我只想做一个人的王子。 嗯,我知道。而你也会如愿的。 对,以后一定会遇到。 嗯,对啊,而我,也必须祝愿自己,一定可以找到会爱我的那个陆小白。 冰吧里放着轻柔的歌,两个人同时安静下来,听那女孩唱:“如果不想错过,就努力把爱留在生命里。” 两人相视而笑,心里突然都感觉温柔。 “一定要走的吗?” “嗯,去找我的陆小白。” “我也在等我的缘分。” “好!加油!” 我是歌颂者玫朵,我要转身的时候已经预料到眼泪会流下来,所以我离开的动作很快,因为我不想惊扰到那名男子安静的温柔。 爱的结局没有结局 如果为一个故事写结局,那么我可以给一个故事想象很多个结局。可以是大团圆的,也可以是悲剧的。但是我不擅长悲剧的结局。所以,最后,我决定让公主回来。因为我总是认为,如果公主没有离开,那么,陆小白和公主就可以像童话故事里说的那样,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而林诺诺,这个不够勇敢但又可爱至极的小巫婆,在经历了漫长的单恋之后,必定会长大的。她也实现她的想法,有个火星人,为了带她走,奋不顾身,守护左右。 如果说一定要给自己一个结局,那么我希望,在这个夏天结束前最明媚的阳光里,我真的遇见了我的那个他,无须语言,相互疼惜,心里只有温暖,就足够。 而其实,往往,爱的故事,没有结局就是最好的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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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芽,我太喜欢。我也热忠于文学。
萌芽的书都超爱
很喜欢萌芽,非常好,看过了还是要买
一直很关注萌芽 这本书的集合应该不错
买了好几本书,这本还没有看,不过萌芽出品,必是好书
总体感觉不错啦,很萌芽的。
很不错,文章很好看,但是都是小说型散文。
很好,书要是硬皮装的就更好了
很有益的书 值得看
非常满意,是我想找到的那本书,拿到书很有feel
活力,青春,一起见证
内容很好、很丰富,还设有插图
以前一直有买 很好看
这本书还是可以的 文章纸张都不错
送同学的,说非常喜欢呢
不错,只是时间略久,还是10年的,而且很便宜
都是一些剧情!但文笔还不错!
学生课后看看,既可以消遣,又可以积累素材。真的不错。
内涵。十分不错。
唯美文字
给班级图书馆买的,学生们很喜欢。
她很喜欢呢!
书的文章都很喜欢。。唯一有意见的是文字太小了而且还是分两栏的排版格式。。测试视力用的么??
情节设置的不错,字里行间流露出一种意境美,不过有些文章太过啰嗦,我有些不知所云,看不太下去,可能也和是散文有关,我平时还是比较喜欢看小说的。总体来说还算不错。
挺好的吧,是一篇一篇的,有的篇写的真心不错。
不属于我想买的一类,内容个人而言没有很喜欢
其实还没仔细看,文字、感情估计只适合学生。可学生又怕没学到好的文字功力,倒只注重那点小情调。
物流真心的慢,书质量还可以吧,
的确不好看
感觉是为了完成任务硬凑出来的文章,很多篇章像是小学生在写作文,俗气+稚气,还有部分,要么过于做作,要么过于啰嗦,硬着头皮看了几篇,就看不下去了。小学生看,或许会觉得有点意思吧。很想退,因为丢了觉得不环保,要是有人喜欢,倒宁可免费帮寄出。买了这么多书,这是第一个觉得是买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