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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歌III

饶雪漫 文化艺术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0-7  

出版社:

文化艺术出版社  

作者:

饶雪漫  

页数:

268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离歌》是著名青春文学作家饶雪漫的经典作品,讲述四川姑娘马卓倔强而飘零的人生。在前两部中,马卓与养父阿南的平静生活被男生毒药和他的姐姐夏花打破,狂傲不羁的毒药深爱着马卓却一次次伤害了她,而阿南也不由自主地爱上了酷肖马卓死去母亲林果果的夏花,甚至因此荒废了自己的事业。   在《离歌III》中,决心与过去告别的马卓独自到北京上大学,法律系大三的她进入一家著名的律师事务所当实习生,却因此遭遇了问题少女洛丢丢和她神秘的母亲吴媚媚,并被洛丢丢偷走了毒药留给她的唯一信物。为了拿回毒药的护身符,马卓孤身深入虎穴,却被洛丢丢陷害丢掉了工作,并因此和犯罪集团有了瓜葛,前途险恶。与此同时,马卓听说阿南要将家乡的超市卖掉迁来北京,不愿阿南为自己继续牺牲的她,决定回到家乡劝阻阿南,却宿命般再次遇见了消失数年的毒药。毒药迟到的道歉让马卓轻易原谅了他,但他却同时带来了令马卓震惊的消息:原本与阿南相恋的夏花就要结婚了,新郎不是阿南,而是一个曾经深深影响过毒药和夏花命运的人物……  命途多舛的马卓和毒药能不能最终在一起?《离歌》中的每一个人是否都能获得苦苦期待的幸福?《离歌III》将于2010年暑期华丽登场,唱响这段青春故事扣人心弦的休止符。

作者简介

饶雪漫,中国青春文学界一个不可忽略的名字。她十四岁开始发表第一篇小说,迄今已出版作品五十余部,总销量超过千万册。最经典作品《左耳》《沙漏》,单本销量超百万。她策划了中国第一个儿童文学写作组合“花衣裳”,使得三个本默默无闻的作者,在两年内创下畅销近300万的神话。从“花衣裳”单飞后,她以《小妖的金色城堡》一作开启了中国青春文学市场的“疼痛时代”,成为最常青的畅销书作家。
  她首度提出“图书娱乐化”这一概念,给自己的图书配上主题歌、MV、电视小说,甚至电影,在青春文学界掀起轩然大波。2008年,正式成立公司雪漫文化,图书娱乐化的概念更是面面俱到,在图书市场上引领了新形式的阅读潮流。
  2010年,雪漫文化联手盛大华文天下,推出少女时尚阅读杂志《17SEVENTEEN》。

章节摘录

  (8)  深夜两点半,路灯照耀下的城市像深海一样安静。  经历了这莫名其妙的一天,我的脑海里却怎么也安静不下来,不知道为什么,心头像被谁用枪打出一个缺口,呼呼啦啦涌出许多的前尘旧事,把我淹没得快喘不过气。自从来到北京,我感觉自己的人生又一次被割裂开来。像当初离开成都时一样,那个小马卓从此跌进岁月的漫漫长河再难寻回。不知道是回忆总是充满不堪还是性格所致,反正我不喜欢回忆,宁愿一往无前。所以大学四年期间,我的电话总是一周一次,例行公事。除去过年,我也基本很少回家,奇怪的是,阿南从不质问我什么。我猜他多少能敏感地觉察到我的变化,但却故意绝口不提。我们之间那道鸿沟不需隐藏,但却谁都视而不见。  对现在的我来说,那个家就像一副旧春联,经年累月,本来的颜色早就褪尽,但似乎不到那个时候,怎么也不能揭下它。  只是“那个时候”不知道会是哪天?如果他真的选择来北京,那一天会不会就永远都不会到来?  我无法去解剖自己的内心,到底是害怕还是担心着什么,一直想做一只自由的风筝,其实又担心他放掉线我会找不到回家的路,真是患得患失。  我坐在颜舒舒的车里,车窗打开,任冰冷的风刮着我的脸,我觉得自己需要冷静。  颜舒舒却关闭了车窗,语气生硬地说:“会感冒。”  “对不起。”我说,“今晚让你受惊了。”  “客气个啥。”她说。“不过话又说回来,那个小三八,又是90后又是富二代,比定时炸弹还危险,认识她偿命偿不够。”说完,她又把脸凑过来,很严肃地压低声音说:“放心好了,今晚她要是被五马分尸了,你我都不在场,我做证明。”  我说:“她什么事都不会有。”  “你怎知,我看那帮人不好惹。”  “我有把握。”我说。  颜舒舒加快车速说:“你身上有种大姐大的风范,高一的时候我就发现了。好像没什么令你害怕的事情一样。”  “胡扯。”我说。  她只是笑。  那个凌晨我住在颜舒舒家,她填了三个钟头的单子,我也几乎一夜没睡,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  她说:“你猜针头对准我的时候我在想啥?”  “不知道。”  她笑着点燃一根烟,吸了一口,说:“我在想,如果肖哲在的话,他会不会勇敢地冲上去和她搏斗?”  我还没回答,她自己笑得弯下了腰,连连摆手说:“光是想想都可笑啊,绝对不可能,太不符合他的性格了!”  我赞同:“偷偷地拨110比较符合他的风格。”  我们笑作一团。  其实也不是那么好笑的事,但可以让人好笑的事仿佛越来越少,于是笑点就变得越来越低。总的说来,和颜舒舒在一起的时间是轻松的。她也算是我旧的记忆里最舍不得剔除的那一部分。  快清晨时,她睡着了。睡之前,她无数次嘱咐我要叫她起来送我去机场。但我还是没忍心,替她做了一个三明治放在厨房,就蹑手蹑脚地离开了。  我定的是早上八点半的航班,我到机场的时候才七点不到,机场人烟稀少。选择在这个时候出发的多是商务人士,个个表情严峻,或是端着咖啡,或是看手机和手表,表情拒人于千里之外。登机之后,我的座位靠近窗户,阳光渐渐开始加剧。我摸摸肿胀的眼皮,戴上眼罩,打算睡一觉。  可是却怎么也睡不着。  飞机起飞的那一刻,我忽然想起十八岁那年,坐在飞机上,我握着他给我买的新手机,立下的誓言——“请等我回来。我一定会回来。”  但现在,我早就决定不回去了,不是吗?  我喜欢上了北京,喜欢了这个城市的巨大、忙碌、空荡,甚至无情。因为在这里,我才有足够的能力生长,爆发,从而真正长出一个全新的我。  下了飞机,我就给方律师打了一个电话请假。告诉他家中有事,我要后天才能去上班。他关心地问我需不需要帮忙,我说不必只是小事不用担心。就在电话放回口袋的那一刹那,我一抬头,好像看到了一个似曾相识的身影,心快要跳出胸腔。  仿佛记忆中他第一次出现在我的视野里,帽檐扣得低低的,但那个下巴独特的轮廓却叫我永生难忘。  茫茫人海,竟然能在异地的机场凭着他那副下巴彼此重逢?电视剧这么演都会被骂的。我讥笑自己,看来这四年,我忘记的事情不只一句誓言。  我买了机场大巴的车票,登上车,寻到最后一排的位子坐下。连续24小时没有睡意的我,摁着发痛的太阳穴,戴上了IPOD的耳机。  陈奕迅唱:  “头沾湿 无可避免  伦敦总依恋雨点  乘早机 忍耐着呵欠  完全为见你一面 ”  我看向窗外,南京的空气不见得比北京新鲜,到处灰扑扑的,早上十点,这个城市已然苏醒,排放污染物,蒙蔽一切。  “寻得到 尘封小店  回不到相恋那天  灵气大概早被污染  谁为了生活不变 ”  把音量调小,我微闭着眼睛,揉着太阳穴。  “越渴望见面然后发现  中间隔着那十年  我想见的笑脸 只有怀念  不懂怎去再聊天”  恍惚中,竟然又看到那个熟悉的人,跟我同一辆大巴。可惜等我张大眼睛,他已经落座,第一排的位置。车子发动,我只能看到他的后脑勺,我稍微侧头,看到他的穿着——是现在流行的英伦小西装。  夏泽,西装?  我笑了。  怎么可能是他?  我闭着眼睛继续听这首叫做《不如不见》的歌。胸口离开我十几个小时的护身符回到应有的温度,总算令我心安。  到站后,我睁开眼,下意识地往前看,那个座位上的人已经不见了。我下了车,迟疑着要不要打个电话提前告诉阿南,最终还是决定放弃。既然都“惊喜”了,就索性“惊喜”到底吧。  我到长途车站去买票,很不巧,上一班已经开走,要等一个多小时才有下一班车。我不想吃饭,就到水果摊买了两个苹果,又去超市买了一瓶酸奶,透过超市的玻璃窗,我好像又看到那个穿英伦西装的人,转头,却谁也没有。  一夜没睡,只能怪这旧环境旧空气让我产生不该产生的幻觉。  喝掉一大瓶酸奶,辗转数小时,终于回到熟悉的城市,熟悉的小区,可是,门口的那个熟悉的“果果超市”却凭空消失了,变成了一家美容院。  我站在那里,看着那个美容院的大招牌,心像被谁无端挖去了一大块,疼得快不能呼吸。  如果说他卖掉县里的那个超市,是为了在市里开一家更大的,那如今他又卖掉这家市里的超市,难不成就是为了把超市开到北京去么?还是因为北京房子的压力,让他不得不做出这样的一个选择?  看来,我回来迟了。  (9)  我上楼,按了半天门铃,半天没人开门。  我看了看表,五点。离晚饭时间应该还有一会儿。我找出包内层的钥匙来开了门。家里整洁干净,这是他一贯的作风。厨房里还炖着鸡汤,小火,冒着热气。想必他不会走远。  我回到我的房间,一切未变。就连床单,好像也是昨天才洗过,散发着肥皂的清香。我疲惫之极,脱了鞋倒到床上,很快就睡着。醒来的时候,身上盖着被子,而他就坐在我房间的小沙发上,看着我笑着问:“醒了?”  “嗯。”我坐起身来。  “看你睡得香,没舍得叫你,怎么会突然回家?”  “学校有假期,回来看看你。”不知道怎么的,就撒了谎。他的样子看上去很憔悴,胡子也长了,好像很多天都没休息好一样。  “也不知道打个电话,吓我一跳,还以为家里进贼了。”他起身说,“不早了,你饿了吧,出来吃点东西。”  我看了看表,将近八点,我竟然睡了如此之久。  我跟着他来到客厅,他热好了饭菜,居然还有我最喜欢的糖醋鱼。我盛了两碗饭,跟他一人一碗,他从桌子底下拿出一瓶酒对我说:“高兴,喝两口。”  “什么事这么高兴?”  “还用问!”他说,“你回来了呀。”  我去厨房拿了酒杯,给他把酒斟上。  他抿上一小口,抬起头四下看看房子对我说:“对了,有件事正要告诉你,这房子我准备卖了,这些年升了不少值,挺划算的。”  “为什么要关掉超市?”我问他。  “哦。”他说,“我老了,要休息了。”  “你好懒的。”我说,“四十几岁,才是壮年,休息个啥?”  他笑:“你奶奶也不习惯住这里,喜欢呆在县里,有麻将打。你走了,我一个人住这么大房子,觉得很孤单。也没什么意思。”  “可是,”我放下筷子说,“就算你去北京,我也没时间陪你的。”  “我不要你陪啊。”他愣了一下说,“我有我自己的事情。”  “爸。”我说,“可不可以不要这样?”  “不要怎样?”他说。  “我走到哪里,你就跟到哪里。我已经长大了,我要过我自己的生活,你这样会让我心里不好受,你明白不明白?”  他看着我,很奇怪的表情,像看一个外星人。  过了很久他才说:“你是怕我打扰到你吗?”  我试图让他明白:“我只是想独立,我迟早要靠我自己,不能总依赖着你。”  “你还在读书——”  “很快就毕业了,”我打断他,“我会找到工作,养活我自己,当然,还有你。”  他摇头:“我哪要你养!”  “这些年,我欠你太多了。”  他表情一怔地说:“你怎么,居然用‘欠’这个字?”  “对不起,可能是我用词不当。我明白你对我好是我的福份,但你也要明白,我已经长大了,我可以照顾我自己。你不能总是围着我打转转,你总要有你自己的生活,和你喜欢的人,结婚,生子,过日子!”  “你是说我成了你的负担?”  我连忙说:“你别误会,我不是那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他生气地说,“你是要跟我把账算清楚,然后好一刀两断的吗?”  我的天。  我以为我们可以平起平坐地交谈,我以为只要我跟他好言好语,他一定会理解我的意思。我完全没想到事情会变得如此之糟糕。他真的是生气了,把酒杯里的酒一饮而尽,然后站起身来,回了他自己的房间,很久也没出来。  我也完全失去了食欲。跑到沙发上坐着思考了好一阵,我决定去敲他房间的门。  他没有应我。  我扭开门,看到他坐在靠窗的那个摇椅上,闭着眼睛,不知道是不是睡着了。南方的夜,因没有暖气,比北方还要寒冷。我僵手僵脚地走到他身边,弯下腰,替他盖了一张小毯子。他眉毛皱了一下,肯定是没睡着,只是不愿意理我。我在他椅子边的地板上坐下,看到他的床头,竟然还是放林果果的那张照片。离去这么多年,她的笑容好像从来都没有改变,同样无法改变的事实是,我和她越来越像。这一切就像一个解不开的魔咒,提醒我日夜提防命运的陷阱和不测,时时不得安宁。  “别生气了好不好?”我求他,“你知道我的意思的。”  他还是不肯理我。  “给我一点时间,让我做自己想做的,不要每一步都扶着我搀着我,我才会有成就感,你说是不是?”  他终于肯睁开眼看我一眼,但还是没有说话。  “我去把饭菜热一热,我们把饭吃了,好不好?”  “你哪天回去?”我起身走到门边的时候,听到他的问话。  “明天晚上最晚一班飞机。”我说。  “我开车送你去机场。”他说,“趁我现在还有点用。”  我知道他在说气话,但我不会生他的气。  晚餐再度开始的时候,却接到方律师的电话,语气和态度都不算很好,直截了当地问我洛丢丢是怎么一回事。  我问他:“你指什么?”  “她说你授意别人绑架她,并勒索她妈妈的钱财。”  “没有的事。”我说,“等我回去,会跟您解释清楚。”  “我现在就要解释。”方律师说,“你在我这里打工,你授意相当于我授意,这个罪我可担当不起!”  这层关系我可完全没想到!听他这么一产,我赶紧放下碗筷,回到里屋,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跟她好好说了一遍。  方律师听完后,只问了我一句:“为什么要丢下她不管?”  “他们不会把她怎么样,我觉得,她应该受点教训,不然永远都学不乖。”  “你觉得,你有多大能耐可以自己去觉得?你知不知道她被他们打得快残废了,如果她真的出了什么事,我们怎么跟她妈妈交待!”  “对不起。”我说。  “算了,不说了。你尽快回来,收拾你所有的东西,离开我的事务所。”方律师说完,挂了电话。我再打过去,他没接。  我完全相信,像洛丢丢这种人,为了报复我,她用小刀把自己身上刻出一道道伤痕都能做得到。  我并不怪方律师发火,要怪只怪我自己,或许这件事,我本应该处理得更好一些。  我回到客厅,因为心头有事,吃了一半的饭又再也吃不下去了。阿南问我:“发生什么事了?”  “没什么。”我说,“工作上出了点小问题,被律师骂了。”  “不要紧,”阿南说,“骂骂就学会工作了。我当年当搬运工的时候,一天被老板骂一百次,不然,我怎么都下不了决心自己开家超市当老板。”  我勉强地笑了笑。  “不开心就不做了,换份工或许更好。”他毫无原则的迁就又来了。


编辑推荐

  1.饶雪漫的千万总销量是最佳保证;  2.《离歌III》作为饶雪漫历时5年的畅销作品终结篇,对读者具有强大的吸引力,首印50万册目前已经被经销商预定一空;从《离歌I》到《离歌III》,雪漫的原有读者中学生群体已经成长为具有更强消费能力的群体,品牌意识正在形成,对与离歌相关产品具有强烈的购买欲。  3.故事情节紧凑,高潮迭起,将人物的命运推向最高点。  4.邀请与人物气质相符的人气模特拍摄精美图片,国内顶级摄影师精心打造,精美别册《我们的离歌》,将《离歌I》到《离歌III》的精彩故事重新唯美演绎,是所有“离歌迷”们不可错过的收藏。  [编辑推荐]  五年《离歌》即将响起尾声,2010年盛夏,《离歌》三部曲疼痛完结。  命途多舛的马卓和毒药最终能不能在一起?肖哲、马卓、毒药的关系发生了怎样的改变?  谁在终点处获得幸福,谁又转身离开渴望新生?饶雪漫让你在疼痛过后感悟爱与感动。  跨越五年饶雪漫2010年情感大戏完美终结,它将是你绝对不容错过的经典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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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雪漫的离歌是这两年一直做的事情,从第一部刚出来我就在默默祈祷,让马卓和毒药远走高飞吧,让夏花华丽丽地绽放吧,可是等啊等啊等,等来雪漫姐的离歌3,竟然又让马卓和夏泽分开了,还让夏花得了那么痛苦的病死去了,真是让我又爱又恨,爱的是故事写得那么好让我那么感动其中,恨的是为什么雪漫姐要生生的拆散他们。当初看左耳的时候也是,那叫一个曲折,可是还好最最最后,还给了我一丝期盼和希望。唉,传说中的离歌番外,会不会给我一个想要的结局呢!!离歌的名字让我总有不好的预感,要把它写成一部悲剧的前兆,可是,虽然我超讨厌悲伤的故事结尾,可是这个故事我超爱的,希望,如果现实中有这样的两个人,那么他们可以有一个happy ending,那么,我也会安慰一些了。


 依旧是饶雪漫的style
  是的悲伤 是的疼痛 刻骨
  那是青春的伤痕 眼泪留下来都不会落下痕迹
  曾经的爱与不爱 到了最后
  都已如烟
  
  亲爱的马卓 我真为你心痛
  可恶的毒药 你让你的马小羊如此伤痕累累
  这就是你的爱吗 你真的爱她吗
  爱吗 爱吗
  
  可悲的人儿 悲伤的恋曲
  最后只能听见那时隐时现的离歌
  在心房缭绕 然后随着马卓的心坠入深渊
  万劫不复……


以前我不太相信爱情的魔力有那么大,看电视剧什么的,看到那些女的为了一个男的要死要活,觉得他们很愚蠢,我一直认为我自己不会像他们那样,但是看了离歌之后,我才知道,我只是没有遇见我的毒药,如果遇见了,我也会像马卓一样。我不得不说,饶真的不愧为“文字女巫”。夏花将死之时,要马卓和毒药分开,马卓对夏花说:“夏花,我很难过。”特别特别的心疼马卓。


雪漫的书 不得不说 真的很好看 马卓很坚强 毒药很霸气 夏花有种很让人心疼的感觉 还有洛丢丢 虽然很闹 但是很可爱 很喜欢很喜欢 同学也都抢着要看!


Chapter1
如果要总结一下 ,我和他说的最多的一个词是:为什么。
为什么你不去找她?
为什么你每天都要喝这种苦啦吧唧的藏茶?
问得最多的一句是:为什么你不去看看你的眼睛?
当然这些问题他一个也没回答我。


三年前我甩开那些狐朋狗友、关掉手机,偷偷地跟踪他来到这里。最开始的一段时间,吴媚媚跑来找我,极力劝说我回北京,她说从前没有好好照顾我长大,现在要带我移民去澳洲重新开始。就算我知道她有心补偿我,我也不要接受这样的安排。我已经有了自己的生活,有一些自己想做的事。

不过至于为什么我会有这样的决定,我还不想回答也没想好如何回答。人生又不是写试卷,哪里需要那么多标准答案?

好在这一次吴媚媚没有强迫我,最后的最后她居然说:“能在这里定定心也好。”

所以她投资了这座茶园,让我和他一起当起了老板。

虽然我今年还不到20岁,但不夸张的说,我经历的事情比有些人活80多岁经历的还多。所以谈起人生,也多少可以稍稍感慨一下的吧。反正我觉得我的人生里已经不可能再有什么翻新的戏码了。之前过得太轰轰烈烈,现在反而越发平淡了起来,尤其是和一个老男人以及一个整天皱着眉头的小女孩一起生活的日子,我越发安于现状。

他从来也没有问过我为什么要留在这儿,却也从来没有要坚决把我赶走的意思。

大概他觉得我能和采采做个伴也不算太糟吧。

当然另一个原因,找她闷骚又极好面子的个性,我猜他死也不会说出口。
Chapter2
虽然已将变成了这副德性,但我还是不得不承认,他依旧是一个很有魅力的男人。在这老屋里晚上没电视,我的唯一保留节目就是吹牛。在那昏暗的灯光下,我把我那点和小流氓鬼混、被黑社会绑架的事颠来倒去添油加醋地说了N遍。我就差没说自己一个人踏平了整个拉斯维加斯,让阿尔·帕西诺认我当教父。我一边说一边观察着他的表情,他微闭着眼不为所动,好像我那些充满冒险色彩的过去,在他眼里统统不值一提。

我只好使出杀手锏:“喂,你留我在这里,是不是想让我带给你一点她的消息啊?”

我原本以为他会暴跳如雷,或者对我反唇相讥,谁知道他只是淡淡的笑了笑,然后说了一句噎死我的话:“你猜?”

好吧我承认,我的道行,比起他来还是差的远。

他走出房间的时候对我说了句:“你睡的时候记得把灯关上,节约用电比较好。”

我靠,你明明啥都看不见了,还管我关不关灯干吗?
但我进屋后,还是把灯关了。

躺在床上,我伸长耳朵在黑暗里听到他在那屋烧水喝茶的声音。想象他的表情,禁不住轻轻微笑。我当时也能想象自己的这个微笑,一定是像言情小说里写的暗恋成痴的女主角一样的淑女的笑容。虽然我算不上个淑女,但我想那种想到他的柔软的心情,多少也能和淑女靠点边吧。

采采的脚从被窝里伸了出来,她已经越长越高,搞不好过一阵子就可以穿我的衣服了。

我一直对小孩子没好感,但我不抗据带她睡觉,她其实有自己的房间,但她总喜欢深更半夜的爬到我床上来,抱着我的脖子呼呼大睡。

刚开始我很是不喜欢,老觉得被人勒着脖子容易做噩梦。但不多几天倒也习惯了,采采软软的苹果脸常常偎着我的脖子,散发着孩子特有的气息。她脸上有个疤痕,是那场灾难留下的,等待着她的,还有好几次的手术。

我知道她没有妈妈,也没有安全感。

我也没有安全感,但好在我习惯了。
Charter3
他的日子过得毫无乐趣可言。除了管管茶园的事,每天就余喝茶发呆两件事可做。
最常看到他一个人坐在那个小山坡上,面对一片寂静的山林,默默地枯坐上大半天。
我猜不透他在想什么,他也不想与人分享。
直到有一天我看到她怀抱着一块木牌,小心翼翼的用袖口擦拭上面的灰尘。离开时还把木牌悄悄的收起来。
后来我翻出了他的宝贝木牌,发现了他那个也算不上是什么秘密的秘密。

其实是个人都能看出来,他还喜欢她。而且还不是一般的喜欢。
那种喜欢的程度,远远超过我十五岁时,对那个叫叶贱贱的小男人莫名奇妙的依恋。
第一次知道他的存在,是在那个一本正经的马小三为了那个护身符跟我拼命的时候。其实我对那个形状奇怪的金属制品没多大兴趣,但鬼使神差般,我就是要和她争。
当然我最后还是还给了她,但那时我恐怕就在心底发誓,一定要会一会那个男人。
如果爱情不是给为你爱的人花光所有的钱,不是一起去看陈奕迅的演唱会,不是一起喝酒一起泡吧一起HIGH,那么我想知道,所谓的爱情,到底该是什么样子?
像他们那样,为了彼此吃尽苦头,却咬着牙一个字不说,一个拍拍屁股远渡重洋,一个抱着块冷冰冰的木牌发愣,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旷世真爱?
很遗憾,我不那么认为。

爱就要和她在一起,哪怕与全世界为敌。
不明白个性坚毅的他怎么会和电视剧里那些婆婆妈妈的男主角一样,傻傻不敢去追。
难道爱到最后都让人软弱,反而不敢直面?
还是仅仅因为他变成了一个瞎子?
我想她不会介意吧。反正我是真的不介意的。
我觉得他看不见更好。有时候我会把眼睛闭起来,想象自己看不见的样子,想象太阳从头顶上走过,风从耳边吹过,时间从我的身体里流过。
感觉其实不错。
就是无法想象,他若是爱上我。
有朝一日,或者只是一分,一秒。都无法想象。
失败的呐。
Chapter4
没办法,为了晚上跟他多呆一会,我只能挖空心思提高我的吹牛质量。为此我还专门让吴媚媚把我的电脑给我送了回来,网络嘛,功能强大。人肉嘛,我也懂的。
功夫不负有心人,很幸运,我在一个博客里发现了她的名字。
但是我看到的第一条消息竟然是:十年后,她终于决定嫁给我了。
虽然一直自称见多识广,但在当下,我却还是扎扎实实地像被人敲了一槌子在头上一样。
五雷轰顶,说的大约就是这种感觉吧。
愣住五秒,又反复看了好多遍。
才确认这是一个毫无疑问的陈述句。
那个夜晚,我前所未有的沉默。
讲,不讲?
我一辈子都没有这么纠结过。
明明希望他能勇敢的做他自己去把失去的爱情追回来。
可我却为何还是暗藏私心,想要守住这个秘密,把他留住。


看到結局,馬卓她總是悲劇的女主角,年幼喪失雙親,疼自己的奶奶又病死,小叔敢自己出門...還好有阿南,那個為馬卓做了那麼多事的爸爸,總是愛著馬卓的爸爸,雖然馬卓總是失去,但阿南總在她身邊,為這個養女做一切事情,只因為馬卓是林果果的女兒,這男人夠長情,佩服!
馬卓和毒藥,他們總是錯過,毒藥是真的愛馬卓,在他身上似乎有太多迷了,他總是很大男人主義的要馬卓屬於他,總是瞞著馬卓,把一切處理好再和馬卓說,所以他們總是錯過,錯過美好,總是因為錯過導致分裂....
肖哲是個好人,外人看肖哲和馬卓很般配,的確。他總是付出,不計回報的付出,快趕得上阿南了~無論那個人都會被肖哲所感動吧~
毒藥很會哄馬卓,他瞭解馬卓的性格,卻不瞭解馬卓想什麼。年輕人總是很衝動,很衝動,就因為衝動他看不到夏花最後一面,是個遺憾,也是個懲罰。
真的希望馬卓和毒藥可以不再錯過彼此就好了..


《离歌》全套我都看完了、我完全接“人的命运永远逃不掉宿命”这个道理…最后马卓也明白了“诺言与真相,命运与预言,都是乱象。不再重要,也不再值得心有不甘。”


我說,倔強的孩子。馬卓的倔強,毒藥的倔強。每個人都守著自己那份小小的尊嚴,誰都不肯放下臉面去和對方和好。或許,命運早就註定。
像风灌进回忆一样,
痛被吹散,
爱在不知不觉中着了涼。
风决定了蒲公英的方向,你决定了我的悲伤。
爱是最华美的衣裳,失去它以后,我该拿什么来伪装?
風教会我这遗弃的成长,也教会我什么叫原谅。
当你离开,我也出发,去向你说过的无法抵达的远方。
这一首离别的歌,是如此回味痛彻*就算星星睡着,月亮变卦,你还是不准将它遗忘。
当你有天白发如霜,偶尔怀念我模样。
会不会忽然就笑起来?
小小爱人,一生光亮。

风教会我这遗弃的成长,也教会我什么叫原谅。
当你离开,我也出发,去向你说过的无法抵达的远方。
这一首离别的歌,我用心唱了又唱,如果你听不懂我的倔强,听懂了怀念也是一样。
就算我失去了翅膀,就算我再不能飞翔*就算你永远都不知道,我还是像从前一样痴狂。

这一首离别的歌,是如此回味痛彻。就算星星睡着,月亮变卦。
当你有天白发如霜,偶尔怀念我的模样。
会不会忽然就笑起来?
小小爱人,一生光亮。


我从离歌一追到离歌三,饶雪漫的书,写得很生动,毫无保留地,写出了我们青春时期的心理,尽管青春期的我们有些不可思议,有些变态的性格,但她还是完完全全,真真实实地书写出来


一口气读完《离歌》终结,亦是十分欣喜,虽然经久不读雪漫作品,但是我发现我还是依然那样的想念,熟悉。那熟悉的文字,熟悉的语气,仿佛带我回到了17岁,忘不了校服的裙摆,忘不了左耳,忘不了雪漫的陪伴成长!


饶雪漫的书一直很喜欢。离歌是个不错的故事。


推荐饶雪漫的离歌


一口气读完了《离歌》,还是同样的感觉,心痛着。难道现代人的青春只是疼痛着吗?为何学习好、优秀的女孩子总是爱着坏坏的男孩?其实同样的优秀,只是方向不相同而已,但这同样的优秀就指向了很多眼前的东西蒙蔽了内心,看到的也不一定真实,心里有什么一定要说出来,骄傲地以为自己看到的就是真的话,只会让你错过了许多。再回首只是无奈!因为年青,所以可以接受失败,可以错过?这样的人生是悲是喜?只是无奈、无言!


当当送货超级快!大爱当当,书也很好,就是有点旧了,书的包装袋有点老感……呵呵,不过还是很好啦!
看完离歌3,绕坏坏的离歌系列算是告一段落了,但是令人讨厌的是,绕坏坏竟然还要我去买精装版,结局还得去精装版去看!太坏了!
离歌,让我想起了我的一段时光,当时我每天都努力的节约零花钱去书店买资料书的时候,会附加买上一本离歌,一直坚持从1买到3,然后第二天早上偷偷地放到喜欢的人座位里?当时也算是算从动的事了吧?每天起那么早只是为了在去把书放到她的座位里的时候我是最早的……那是真的很开心,我们一起三年了,可是却一直保持着最好的异性朋友的关系,因为我们知道,我们谁也打扰不到谁的生活。而最终我们是必须也是已经分开的,我们不在一个地方上大学了,但是我们还是常联系,只是在这次把离歌全部看完后,我有躺在床上开始想念那时的事了……有点伤感,物是人以非……
离歌,我们的离歌……
呵呵,一定要看哦!


离歌III 是本好书,看了就知道。


等了那么久终于出3了。很爱书中马卓的那种性格.支持雪漫的作品.好看好看.


离歌三部,最终还是以分手结尾,心中有说不出的遗憾,总希望唯美的爱情能有美满的结局,但离别总是让人刻骨的,这往往是最真实也是最难忘的!


我要听多少多少首歌,我要练习多少多少。
真正有人等我睡觉了心情怎么这么复杂。
是,对我好的人那么多。看上去我也乱七八糟的好像很花心一样。
有时只是没办法只能这样混蛋而已。我不想惹任何一个人失落和难过。尤其是在乎的。
现在只是想朝着有点自私的方向发展。只,知道是什么意思么。哪怕会失去全世界。
就在这时收到了一句,人缘好呗。
这句话当时她有点羡慕嫉妒恨的对我说过,她说她也多想有个大半夜给我送体温计的人。
腾讯微博上认识的一个总叫我姐的人说一个人呆着的时候其实也挺好,可以想想事情。
我同意,可是本来事情就可多,一个人的时候还真是有点凌乱。
他问我怎么不交男朋友。果然从一个高中生的角度来看大学有多么天真和憧憬。
他说你不是有喜欢的人吗。我不知道怎么回答。喜欢和爱又能怎样。我分不清。
总是爱不到最想要爱的人。我还能怎样。
我自己都不知道怎么办为什么还要忍着疲惫去安慰一个又一个人。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喜欢听


追离歌的过程
我们就像是在手术室外等待结果的病人家属
这么久 终于有了结果
虽然这个结果让我们很感伤很难过
可是这不正复合离歌这一名字吗?
其实饶坏坏一开始就已经跟我们说结果了
只不过我们一直都还是执着的希望能出现奇迹
但是事事不能如人所料所想


青春之歌当代再现


离歌是很爱的一个故事 正好差大结局了 特价质量也好 收藏


三册离歌值得每个人去细细评阅


饶雪漫的书啊!青春的记忆啊!


一直想骗自己,结局不会是离歌。等了5年,最后我无力的看清强悍的是命运。


等了很久,才把离歌三部看完····


喜欢,结局是我期待的啦,离歌,还是有些忧伤,但是我们都在成长嘛,漫漫的文笔就是这样,让你痛,但是也很释然!~


送朋友的,朋友超爱饶雪漫,不过也真的很好看啦


离歌三,应该和前面的一样好看


一口气买了离歌的三本啊


最爱饶雪漫


饶雪漫的书真是经典


非常喜欢这套书,也很喜欢饶雪漫的作品。


给女儿买的,她们班上的女生都喜欢饶雪漫的作品。


一直很喜欢饶雪漫的作品,结局令人意想不到,有些深思不解,但是蛮好看的,真的,大家买吧


看过离歌2后,觉得三和二怎么接不上了呢?


恩,很喜欢饶雪漫写的书。已经看了很多本她写的书了。


希望能够买到《骊歌2》。


不错,不错。喜欢离歌。


书非常好,好看,又赠送一本离歌影像,挺值的


我一直喜欢饶雪漫的文字,真的好看


是饶雪漫系列中喜欢的一本


饶雪漫的书看很久了 赠品很好


一如既忘的喜欢饶雪漫 只是结局不喜欢


很喜欢饶雪漫的书,下回还会再来的


这本书是帮我姐的同学买的,但是以前看过,饶雪漫的书还是写的很好的!!


纸质什么的都入图一般、还有送小册子
不错~!~饶雪漫迷之选


即使早就知道结局,还是很想买,因为饶雪漫的书都很喜欢


非常喜欢——这本书非常好看,故事情节紧凑,高潮迭起,将人物的命运推向最高点。


坚持看完第三部,是因为上大学的时候看了前两部。
我跟别人是这么解释的。但我知道,不仅仅是。说出来的理由,别人不一定会理解。
就像心里的一颗种子,等待一个结果。
这事许许多多时日以来我第一次躺在沙发上,电视电脑都没打开,安安静静的一口气看完。
不看完,我睡不着。
看完了,还是睡不着。
那些心里的美好和梦想,固执的要死的青春时光。悄然离开了。
她的文字依然那么能够打动你内心的某一处。
就不需要更多语言了。


看的我都很怕分离 真是青春疼痛小说阿


雪漫姐写的真心好,大爱雪漫姐


我是图书管理员,是一些小女生要我购进这本书的,应该是很好的青春小说。书单下了一天就送到了,超级棒!


喜欢雪漫的文字


帮同学买的, 同学喜欢雪漫的书。


喜欢雪漫写的书,就买了


支持雪漫姐


支持雪漫


可以说是一口气看完的,心中涌动的一直是敢爱敢恨的青春


一本让人回味到以前的校园生活的青春的书。


很好 就是看完心里难受 因为是疼痛系列的


再看到大结局的时候已经是一年后了,之前在图书馆借的第一部,就觉得很不错,就是最后的结局感觉有点悲。


一直喜欢这个故事,就又买了第三部!


等了好久好久,终于出了。
可是结局让我很意外....
也许这就是人生的无奈,因为一些沉默而造就俩人的错过


速度很快,才三天,五颗星,只是书有点脏


期待更多的作品


一直都很喜欢她的书,这么多年来几乎每本都会看,觉得写的很真实,是一些我们想做却又没做的事情,,喜欢 。。。。


漫漫真的写了超久...前面的情节都要忘记了!不过幸好之前有买前面的1.2部~可以用来回味喇!书是刚刚收到的.还没有看.但是根据之前的感受来说.给了5☆非常喜欢的感受~!


看了第一二部,想知道结局于是就买了第三部。


等了5年,终于等到了完结,可惜找不回当初的震撼了


这本书写的很好,讲述校园爱情.并且人物也各有各的特点.我非常喜欢.


爱与被爱,就是互相伤害!


质量很好,价格也很好。比起前两部,很划算


与前两部相比少了些激情与突破


私认为写得最好的还左耳


是漫漫的超级书迷,她的每本书都有,在当当买很放心,很便宜@···图书网购,只选当当!


终于买了 一晚看完了 结局没一起还是可惜 所谓遗憾美呐 支持~


看到一个女生的成长之路


等了那么久终于可以看到第三部,太高兴了!当当啥时候会有精装版卖?


我之前在99上买了其他两本,第三本在当当上买,感觉书的质量比99上要好。


结局不完美~男女猪脚分开了··


有结局就完美了


无奈.我 是 看 过 最伤感的 书,米的我死去活来......让我去 拍电影吧’‘


内容不错,三本里最喜欢这本了


内容很好,包装精美,喜欢


书很精致,追了好久的故事


故事也不错


朋友很爱~~~~


我很爱这本书。


这是一个不是结局的结局.


很喜欢看这样的小说,正版


这本书是我喜欢的小说。


非常好的一本小说


这是一本不错的小说


很期待的书,终于看到了,很喜欢!


期待结局...


一部很好看的书,值得看


超喜欢的书。。。。。。。。。。。。。。。。。。


给妹买的,她超喜欢的,正版


超喜欢,符合现在经历,棒


帮同学买的,同学说超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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