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然垄断产业规制权法律控制绩效研究
2008-1
经济科学
郭洁
329
260000
本书将规制的政治过程和规制阶段,抽象为规制权,通过对中国自然垄断产业规制权及其法律控制制度绩效的考察与判断,探讨提升规制翩度绩效的途径,即完善法律控制的规制制度供给,以提高规制效率。基于中国规制权法律控制的制度绩效受到抑制,没有达到控制规制成本的制度目标的现实状况,以规制权高制度成本为问题的起点,探讨如何以外在制度降低规制成本,通过提升控制制度绩效的途径,提升中国自然垄断产业规制绩效。 本书以成本收益分析方法为主线,根据制度净收益比较,判断自然垄断产业规制权的制度配置效率,以及选择优化规制权制度净收益的控制途径,通过成本收益的分析,优化规制权法律控制制度配置,并选择提升中国自然垄断产业规制权法律控制绩效的途径。
郭洁,1963年1月生人,产业经济学博士。现任辽宁大学法学院教授,经济法专业博士生导师。副院长。
从1 995年开始资源法研究,其研究的重点是城市土地和农村土地资源法制,2002年在法律出版社出版了个人专著《土地资源保护民事立法研究》。此后又发表了土地资源方面的系
绪言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第二节 研究的目的及意义 第三节 逻辑思路和研究方法 第四节 基本结构和主要内容 第五节 文献评述与相关概念的界定第一章 自然垄断产业规制权制度的非均衡 第一节 分析的框架 第二节 自然垄断产业规制权的特性 第三节 规制权的制度收益 第四节 规制权制度的非均衡分析第二章 自然垄断产业规制权制度的均衡 第一节 控制规制权——满足潜在需求的制度供给 第二节 法律控制——制度收益最大化的选择第三章 法律控制制度工具的成本分析 第一节 规制权制度成本控制模型 第二节 分析结论及其意义第四章 中国自然垄断产业规制的立法成本 第一节 立法状况的一般描述 第二节 立法成本分析第五章 中国自然垄断产业规制的代理成本 第一节 规制机构的立法决策 第二节 规制执行第六章 中国自然垄断产业规制的不确定性成本 第一节 自然垄断产业规制不确定性成本构成 第二节 中国自然垄断产业规制不确定性成本成因分析第七章 中国自然垄断产业规制权法律控制的制度绩效 第一节 立法机关的授权控制 第二节 规制决策的程序控制 第三节 规制结果的监督 第四节 规制机构的独立性第八章 提升中国自然垄断产业规制权法律控制绩效的路径 第一节 立法机关授权控制的制度安排 第二节 重构程序控制规则 第三节 规制监督的强化 第四节 规制机构独立程度的设定第九章 研究结论和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第一节 研究结论 第二节 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参考文献后记
第一章 自然垄断产业规制权制度的非均衡 (一)主观与客观判断标准 制度经济学认为,在某个特定时点上,当事人对制度收益与成本的判断取决于他在各项具体制度下的客观境况的集合、价值观念和知识素质①。当事人的不同主客观环境,决定了对特定制度的损益评价。 在自然垄断产业的系统中,被规制企业、消费者、规制机构因所处经济环境、行为目标不同,对规制权制度的成本收益评价具有很强的主观性和差异性。在主观性上,从消费者角度观察,规制权制度首先控制了被规制企业的不当垄断行为,维护公共利益,而被规制企业从规制权制度实行中所获得收益可能相反;规制机构通过规制权制度扩张了规制权,因而对规制权有更多的偏好,对规制权制度成本保持更多的理性无知。而规制权成本收益评价又具有客观性,可从社会角度和公共利益角度对制度运行的社会净收益加以判断。客观性判断是本书采取的标准。 (二)制度成本收益计算上的不确定性 以往研究中,国内外学者多从定量与定性两个角度分析规制的成本与收益。库什(Cush)和汉(Hahn)认为可以利用五种定量方法测度规制成本②;科斯和威廉姆斯则从定性角度类别化规制成本,他们所创建的新制度经济学运用交易成本理论分析规制中的信息成本、谈判成本、履行成本,即规制过程自身的成本。本书采取定性分析的方法。因为规制权制度成本在性质上属于交易成本,因而非生产性是其主要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