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包装检验卷-危险品检验-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汇编
2012-6
中国标准出版社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编
673
1172000
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是检验检疫系统技术执法的主要依据,自1992年起,检验检疫系统已发布的行业标准达3753项,现行有效的3181项。一直以来,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受到了系统内外相关部门的普遍关注和使用。为了便于检验检疫技术执法,更好地服务外贸,也便于生产部门和相关单位的人员在工作中及时掌握、查找和使用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组织出版《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汇编:危险品包装检验卷危险品检验》,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化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成就。 《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汇编:危险品包装检验卷危险品检验》为危险品包装检验卷,收集了截至2011年7月1日批准发布的危险品包装检验方面行业标准220项。危险品包装检验卷分危险品检验分册和包装检验分册。 危险品检验分册内容包括:通用标准、产品检验标准和定级分类检验标准。 《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汇编:危险品包装检验卷危险品检验》可供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管理部门、科研机构、技术部门、出口企业的技术人员,各级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机构、检测机构的相关人员使用。
通用标准
产品检验标准
定级分类检验标准
版权页: 插图: 4.3.5如客户建议的方法不适合或已过期时,实验室应通知客户,如使用标准方法中未包含的方法时,应遵守与客户达成的协议。 4.3.6如使用非标准方法、实验室制定的方法、超出其预定范围使用的标准方法、扩充和修改的标准方法,应预先进行确认以证实该方法适用于预期的用途。 4.3.7实验室使用的检测方法可以包括对抽样、试验数量、试验技术要求、项目设备、步骤、判定准则等方面的规定。 4.3.8常用的检测标准举例参见附录A。 4.4设备 4.4.1 实验室应具备正确进行检测(包括抽样、样品制备、检测、数据处理与分析等)所要求的所有抽样、测量和检测等设备。 4.4.2实验室内所有相关设备应具有经过确认的操作指导书,具体规定设备的维护、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4.4.3所有设备应达到要求的准确度,并符合检测相应的规范要求。 4.4.4所有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计量、校准或核查,以证实其能够满足实验室的检测要求和标准规范。所有设备应制定计量计划,定期进行计量,根据计量结果,应加贴“合格”、“不合格”等标贴说明。 计量不合格的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直至经过维修并计量合格后方可使用。 4.4.5实验室内的所有设备,均应建立设备档案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以下方面: a) 制造商的操作说明书(如果有); b)实验室初次使用之前的验收报告; c)设备及其软件的识别; d)制造商名称、型式标识、系列号或其他唯一性标识; e) 所有的计量证书及计量计划; f) 设备的维护计划以及进行的维护记录,软件的维护及升级记录; g)设备的故障及维修记录。 4.4.6实验室控制下的需计量的所有设备,应使用标签、编码或其他标识标明其计量状态,包括上次计量的日期、再计量或失效日期。 4.4.7若设备脱离了实验室的直接控制,实验室应确保该设备返回后,在使用前对其功能和计量状态进行核查以确保其有效性。 4.4.8实验室应具有安全处置、运输、存放、使用和有计划维护所有设备的程序,并建立适宜设备运行的环境条件,以确保其功能正常并防止污染或性能退化。 4.5原始记录及数据控制 4.5.1所有检测结果均应进行原始记录,记录的信息应全面、真实、可靠、清晰。 4.5.2检测的观察结果、数据和计算应在产生的当时予以记录,记录应当由检测的技术人员签字确认。
《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汇编:危险品包装检验卷:危险品检验》可供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管理部门、科研机构、技术部门、出口企业的技术人员,各级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机构、检测机构的相关人员使用。
危险品包装检验卷-危险品检验-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汇编 PDF格式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