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姆雷特(中英对照)
2008-1
中国书籍
杳尔斯.兰姆
195
姚本胜
无
《哈姆雷特》(中英对照)的剧情主要是按照这位华年而英明果断、智勇双全的王子,从他父亲的鬼魂口中听到了他叔父的凶杀罪行,纂夺王位和奸骗他的嫂子当他纂位后的王妃;这位亲王便在保持绝对机密的情况下,立即下定决心,采取果断的行动,先去证实他父王冤魂的揭发,随即设法去惩恶诉凶,扫清朝廷上那遮天覆地的黑雾;至于他自身的得失安危、生死荣辱,他一概不去筹谋较量。……
查尔斯·兰姆,英国作家,1775年生于伦敦,兰姆出身贫穷,他的父亲是一个律师的随丛兼仆人。兰姆自幼酷爱读书,因为父亲的关系,他读遍了律师家的藏书。他7岁时进入为贫寒子弟而开设的伦敦基督慈幼学校念书,成绩优异,但由于口吃没能升入大学。14岁开始自谋生计,先在伦敦南海公司工作了3年,后在东印度公司工作了33年,直到50岁退休。 作为一位作家,“伟大”之类的称号加不到兰姆的头上,但作为一个 随笔作家,兰姆却是与蒙田并列的具有世界声誉的一大家。 兰姆出身贫穷,他的父亲是一个律师的亲信佣人。他七岁时进入为贫寒子弟而开设的伦敦基督慈幼学校念书,拉丁文学得很好,是高材生,可惜口吃,不能升入大学。他14岁即辍学自谋生活,先在伦敦南海公司、后在东印度公司整整做了三十六年职员,直到50岁退休。所以,他曾经开玩笑说自己的真正著作“全集”就是每天在公司里登录的那些大帐本。 兰姆一生经历平凡但又屡遭不幸。他小时常到外祖母为人管家的乡下田庄去住,认识一个名叫安妮·西蒙斯的小姑娘,青梅竹马,有了感情。但他20岁时,安妮却与一个当铺老板结婚。在失恋的打击下,兰姆一度精神失常,在疯人院住了六周,才得复元。次年,他家里发生一件大祸:他的姐姐玛利因日夜赶做针线活贴补家用,过度劳累,发了疯病,竟拿小刀刺死了自己的母亲。这件事决定了兰姆一辈子的生活道路。为了赡养老父亲、照顾疯姐姐,他把沉重的家庭负担完全挑在自己身上。为了不使玛利流落到疯人院,他一生未婚,与姐相依为命,过着清寒寂寞的生活。 兰姆的文学写作大部分是在下班之后业余进行的。他写过诗歌、传奇、剧本、莎剧论文。美术评论,还和玛利合写过一部《莎士比亚戏剧故事集》(我国解放前的中译本曾叫作《莎氏乐府本事》)——这原是为英国儿童写的通俗读物,现已成为全世界莎剧初学者必读的入门书。 1818年,兰姆43岁,出了两卷《文集》,打算“封笔”了。但是《伦敦杂志》的一位有眼光的主编向他约稿,文章内容和形式都不限,月出一篇。这对一个作家来说是极其宝贵的机遇。兰姆可以不受任何拘束地写出自己最熟悉、最高兴写的东西。于是他借用一位老同事的名字“伊利亚”作为笔名,陆陆续续发表了大小六十多篇随笔散文.以后出版成为两本书,即《伊利亚随笔》(1823)和《伊利亚续笔》(1833)——这是兰姆最重要的代表作。 兰姆的这些随笔内容多种多样:或写他青少年时代的往事,或写他的亲人朋友,或写他做小职员的辛苦生涯,或写他忙中偷闲的小小乐趣,或漫谈他读过的书、念过的诗、看过的戏、认识的演员,或写伦敦的街景市情,还写乞丐、扫烟囱的穷孩子,写书呆子、单身汉和酒鬼,等等。他的笔法是叙事、抒情、议论互相穿插,使用的语言是白话之中夹点又言,情调是亦庄亦谐、寓庄于谐,在谐谑之中暗含着个人的辛酸。 从文学史的角度说,兰姆的随笔属于英国浪漫派文学运动的一个分支。从思想上摆脱理性主义的约束,追求个性和感情的解放;从创作方法上摆脱古典主义的限制,追求“我手写我心”——在这些根本方面,兰姆和其他英国浪漫派作家并无二致。但不同之处在于:当其他浪漫派作家(如华慈华斯)以农村、大自然。崇高理想、热烈爱情当作自己的汇歌对象时,兰姆在自己的随笔里却以伦敦的城市生活为自己的描写对象;他从城市的芸芸众生中寻找出有诗意的东西,赋予日常生活中的平凡小事以一种浪漫的异彩。美国学者安妮特·鲁宾斯坦博士指出:兰姆是19世纪资本主义社会中职员、教员、会计、雇佣文人等中下层“白领工人”的代言人。 兰姆生活在18、19世纪之交,当时全欧的最大政治事件是法国革命。兰姆在早年和其他英国热血青年一样,受法国革命影响,结交了一批思想激进的朋友,一同著文办刊,向反动保守势力斗争,同时也受对方攻击。但滑铁卢一战,拿破仑失败,欧洲形势大变,封建势力复辟;英国政府的政策日趋反动,兰姆的朋友们也走向分化,有的受舆论围攻,有的受审讯、下狱,有的流亡国外,有的思想转为保守。在这种形势下,兰姆写文章只谈日常琐事了。批评家贝雷尔说:“兰姆知道自己神经脆弱,又深知自己一生中所要承受的沉重负担,所以他拼命躲进那些琐事里,有意装傻,以免由于激动而变成疯子。”他有他的苦衷。尽管如此,兰姆一生中对于社会下层的穷困者、弱小者、妇女、儿童和残疾人始终怀着真挚的同情,对于他那些处于逆境之中的思想激进的朋友,如葛德文、亨特和赫兹利特等,他一如既往地保持着友谊,并尽力给予支援帮助。这种感情,从他的随笔的字里行问时时可以觉察出来。 兰姆在他的随笔中使用了一种特殊的文风,那是个性毕露、披肝沥胆的——读了他的随笔,就了解了他的个人经历、性格和感受。因此,他说过:他的随笔集,不需要序言来介绍,因为他的每篇随笔都是自己的“序言”。他的文章写得文白交错、迂回曲折而又跌宕多姿、妙趣横生——这是由他那不幸遭遇所形成的性格,以及他那博览群书所养成的“杂学”所整个决定的。他的风格像是突破了重重障碍、从大石下弯弯曲曲发芽生长、终于开放的一朵奇花。他的随.笔写作,是把个人的不幸升华为美妙的散文作品。他常常板着面孔说笑话。两剿伊利亚随笔肿贯串着一种别人无从模仿的幽默感。这种幽默乃是一颗善良的心所发出的含泪微笑。 应该顺便一说的是:“絮语散文”这个名词是我国“五四”以后对于英国文学中的familiar essay的一种早期译法,今天一般称为“随笔”或“小品文”,其含意自然是“漫谈式的散文”。
奥塞罗李尔王麦克白哈姆雷特
《哈姆雷特》(中英对照)作者莎士比亚,《奥塞罗》是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一。该剧是多主题的作品,其中包括爱情与嫉妒的主题、轻信与背信的主题、异族通婚的主题等等。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奥塞罗是威尼斯公国一员勇将。他与元老的女儿德黛姆娜相爱。但由于他是黑人,婚事未被允许。两人只好私下成婚。幸得公爵大人的成全,他们才可以光明正大地走在一起。但是。这是一段没有祝福的感情,周围只环绕着嫉妒与憎恨。阴谋家伊阿勾屡施诡计,只为了发泄出自己没被提升为副将的愤懑,挑拨奥塞罗与德黛姆娜的感情,说另一名副将卡西欧与德黛姆娜关系不同寻常,并伪造了所谓定情信物等。奥塞罗信以为真,再也掩饰不住狂躁的嫉妒之心,举起了那把杀敌无数的宝剑…… 《李尔王》也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叙述了年事已高的国王李尔决定根据三个女儿对自己的态度,把国土分封她们。大女儿和二女儿巧言哄骗李尔,得到了所有的领土,而不会阿谀的三女儿一无所得,被赶出国门,远嫁法兰西。 失权的李尔王被大女儿和二女儿虐待逼迫。骄傲暴怒的李尔王暴风雨之夜流浪荒野外。三女儿带兵讨伐姐姐,不幸被俘…… 这部作品取材于古代英国的历史传说。在莎士比亚全部作品中, 《李尔王》最富于哲学意义。它处理了权威与爱的矛盾:权威与社会正义的矛盾;真诚的爱同虚伪的爱的对比:人性与大自然的善恶问题。 《麦克白》是四大悲剧之一,且被认为是莎士比亚悲剧中最阴暗的一部。这部悲剧用了一个反面人物做主角,写的是11世纪苏格兰贵族英雄麦克白和班柯征服叛乱后班师回国,路上遇见三个女巫。女巫预言麦克白将成为考德爵士和未来的君王,又预言班柯的子孙也要做国君。而且比麦克白更有地位,更富有。回国后,国王果然将考德爵士的头衔给了麦克白,证实了女巫的第一个预言。后来麦克白在妻子的唆使下,趁国王来他的城堡做客时杀害了国王。麦克白夫妇登上了国王和王后的宝座。由于猜忌和恐惧,他的罪行越来越多,众叛亲离,最后战败被枭首。 悲剧《哈姆雷特》代表莎士比亚的最高戏剧成就,成为世界各国人民最喜欢的文学作品之一。描述丹麦王驾崩后,守夜卫兵看见老王幽魂出现。告知哈姆雷特王子。而王子的叔父服丧未满,即娶其嫂继承王位。王子与幽魂对话,获知叔父谋害父王之真相。王子为证实真相装疯卖傻,导演了一出老王被毒杀的短剧,请新王与新后观赏。新王当即脸色大变,被哈姆雷特看穿,确信了父亲的灵魂所言属实。新王把哈姆雷特送到了英国,暗中拜托英皇杀了他。哈姆雷特的情人饱受失恋之苦加上父亲被王子误杀,精神崩溃坠入湖中溺死。而她的哥哥想为父妹报仇,与哈姆雷特比剑,用一把毒剑伤了哈姆雷特;后者剑术超他一等,最终击败了他,在临死前,他道出了新王的阴谋。事实揭穿后,皇后慌乱中饮鸩而亡。哈姆雷特杀了新王,自己也因剑毒发作而死。 同名英文原版书火热销售中:Hamlet : Complete E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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