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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与欠

刘小枫 华夏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02  

出版社:

华夏出版社  

作者:

刘小枫  

页数:

235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九十年代初我在巴塞尔读书时,老师Heinrich Ott教授开设《存在与时间》研讨课,我报名领得第58节“领会召唤与罪责”(Anrufverstehen und Schuld)一节作课堂研读报告,以便进一步摸清一个困惑多时的问题:既然海德格尔已经明确拒绝“基督教的人类学概念”,为什么他还要在这里讨论“罪责”——通过研读第58节,我感到海德格尔借助现象学的思考方式努力要从“罪”这个基督教的在世理解脱身出来,返回到基督教之前的、西方思想原初的(也就是古希腊的)在世理解——尼采已经指出过这条返回的路径:“罪”的原义应该是“欠然”,所有的受苦都应该从欠然的角度来理解(alles Leiden unter die Perspektive der Schuld;《论道德的谱系》第三章,28节)……自那时起,“罪”与“欠”的现象学差异。

作者简介

刘小枫,1956年出生于重庆。1993年起,任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研究员、北京大学比较文化研究所兼任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客座教授、香港汉语基督教文化研究所学术总监、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荣誉研究员。现为中山大学哲学系教授、比较宗教研究所所长。主要学术著作有:《拯救与逍遥》、《沉重的肉身》,随笔集《我们这一代人的怕与爱》等。

书籍目录

前记舍勒论负罪之在与信仰之在祈求与上帝的应答灵知人马克安的现代显灵保罗书信中的“身体”初探《约伯记》的文学形式与个体信仰哲人王俄狄甫斯

章节摘录

  舍勒论负罪之在与信仰之在  一 舍勒与海德格尔的“在体”之争  海德格尔与舍勒一样,在受惠并采纳胡塞尔的现象学思想原则——返回实事自身的同时,想要扭转现象学还原的方向:要返回到切实的实在域,而不是先验的主体性。舍勒先于海德格尔尝试了这种现象学的转向,并建构出情感现象学和身位本体论。  海德格尔非常关注舍勒的转向思考及其哲学建构,但对之作出6了否定性评价:尽管经舍勒扭转的现象学还原的方向是恰切的,但现象学还原的操作尚不彻底,以至于不能完全切实地还原,从而达到切实的实在问题自身(das eigentliche RealitatsproblemseIbst)。海德格尔在写作《存在与时间》之前的十年间,研究过舍勒的著作,并表示相当不满,甚至对舍勒的哲学建构表示轻蔑。然而,在《存在与时间》发表之前,海德格尔多少有些显得突然地改变了对舍勒的看法,舍勒逝后,海德格尔对舍勒哲学的评价也产生了近乎倒过来的论断:舍勒哲学被视为欧洲哲学的一颗流星,尽管耀眼而且消逝过快,其轨迹颇值追踪。  《存在与时间》出版之后,海德格尔立即寄赠舍勒,希望得知他的哲学反应。海德格尔认定,舍勒是极少数能领会其哲学旨意的当代哲学家之一。舍勒猝然而逝之前,海德格尔曾北上科隆,与舍勒彻夜长谈。  读罢《存在与时间》,舍勒对这部他断定受自己的思路影响颇大的论著评价很高,亦回答了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对自己的批评。其时,舍勒正在撰述一部哲学新著《唯心论一实在论》(Idealismus Realismus),在该书的第五部分手稿中,舍勒细致评论了海德格尔与他自己的分歧,同时反驳海德格尔的论点和此在本体论的重建样式。舍勒还留下了一些看起来像是读《存在与时间》时的随感笔记,其中主要涉及对他自己的哲学和海德格尔哲学在品质上的差异的评论。舍勒读《存在与时间》时做过一些眉批,亦是了解两人思想分歧的重要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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