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罗多德的王霸之辨
2011-5
华夏出版社
吴小锋 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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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罗多德让我们看到,城邦礼法的败坏最终会导致城邦的衰亡,而导致礼法败坏的,正是政治人灵魂之法的紊乱,灵魂之法比城邦之法显得更为紧要。希罗多德修史的意图,就是要校治政治人的灵魂。灵魂就像河水,不断涌动,城邦习俗和自然界限就像河的两岸,希罗多德就在这动与静之间观察城邦治乱兴亡的历史。
我们称王为遵循灵魂法度和城邦礼法的人,称破坏灵魂和城邦法度、纵容自己欲望的僭主为霸。从这个层面来看,理解希罗多德王霸之辨的要津,并不在于他给那些王侯将相安排的名头——当然也不能忽视这一点,而更应该从德行的角度考量王与霸之间的差异。
编者前言:从灵魂的战争到城邦的战争
费瑞尔 希罗多德论僭政
贾米 希罗多德论王与僭主:客观的史撰还是守旧的描绘
弗洛瑞 自由与法纪:残暴僭主和哲人王
蒂瓦尔德 形式与内容:《原史》中的僭政问题
阿沃瑞 希罗多德笔下的居鲁士
葛芮 庇希斯特拉图的起势
汤普森 政体论辩与波斯人的政治身份
拉夫劳普 希罗多德、政治思想与史书的意蕴
版权页:6.薛西斯。事实上,所有的评论家都同意,《原史》对薛西斯的书写纤细绵密,远非那种素朴、简单且善恶分明的描绘。而且,可能还得承认,薛西斯有助于化成《原史》的主要目的——记叙希波战争。然而,我想要说的是,对薛西斯及其家人的描写,蕴含着对那些典范特征深具匠心的变奏——无论对薛西斯的这种典范描写最先发明在希罗多德,还是留存在他手边的史料中(如今已无从稽考),都是如此。在欧塔内斯的讲辞中,典型暴君是礼法的破坏者,这里首先要指出,薛西斯奉行法纪。就某些方面而言,希罗多德似乎把敬重法律当作是这位远征希腊的领军人物的特征。在“议事会之争”(Council Debate,7.8-18)的开场,我们便可以看到这一点:“我的波斯同胞,我要说出的这条法律,并非我自己的创制;毋宁说,我继承了这一法律,并将遵行恪守。”(7.8α.1)继而,薛西斯陈述了波斯人征伐与扩张的策略。薛西斯强调,这一策略不是他自己的发明,而是他继承的法。①在希罗多德笔下,薛西斯在其他两方面也谨守礼法。他曾许诺其儿媳阿尔塔芸特(artayntes),她可以索要王国里的任何东西,他并没有食言(9.109)。在波斯人称作“图客塔”(1'ykta)的宴会上,也是如此;薛西斯并没有想要更改应许妻子任何愿望的习俗(9.110);最后,他答应了妻子的要求,即使他觉得他妻子的这一不情之请不仅“骇人听闻”,而且“残暴不仁”。在其他方面,薛西斯又的确“变更了传统礼法”。他把他父亲都没有动的巴比伦金质神像搬走(1.183)。同样,读者看得出,薛西斯不顾传统礼法,爱上自己的儿媳并得到了她(9.108.2,至于薛西斯如何处置阿尔塔芸特斯,希罗多德并没有多加讨论)。关于典型暴君的第二个变奏涉及嫉妒的特征。在《原史》倒数第二段纪事中(9.1.8-13),希罗多德浓墨重彩地渲染了这个主题。薛西斯的意乱情迷以悲剧性的灾难收场,在很大程度上是薛西斯之妻阿美斯特丽丝(Amestris)——而非薛西斯,出于嫉妒的残酷报复(9.1 10)。对僭主惯常特征的第三次变奏,事关施暴女人的主题。一方面,薛西斯视强暴妇女为不法,并严惩肇事者(9.4.43)。可另一方面,在他意乱情迷之时,薛西斯又在心理上强迫自己,应允了一场最惨无人道的肉体戕害(9.112)——我们已经提到过。薛西斯虽没有强暴妇女,可是,他的确用自己王的身份让自己的儿子与侄女联姻,这样,他便得以近身这女孩的母亲。当他移情别恋,他也没有使用暴力,而是用王的威仪俘获了这位年轻姑娘的心。希罗多德描写薛西斯及其家人,绝对没有抛开王对妇女施暴的套路,只是有所损益罢了。也许,这部分对薛西斯及其家人的叙述,是破坏礼法、嫉妒和强逼妇女这些传统主题的变奏,但薛西斯还有另外一面,在肆心、慢神、言行多变和草菅人命这些主题上,他的表现几乎无可挑剔。沃特尔斯所言甚是:对薛西斯的描写并非善恶分明,这位国王不止一次地显得自信不足——他寻求商议;倾听领教;并改变自己的想法(7.8-18)。而且,薛西斯笃信,神引导波斯走向强盛(7.8);他深信,一旦踏平雅典,则没有哪个民族堪与波斯匹敌(7.8.3)。
《希罗多德的王霸之辨》为西方传统•经典与解释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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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的很到位,选的也不错
希罗多德的王霸之辩,具有一定的思想价值,是了解希罗多德思想的很好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