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尔·弗兰德斯
2005-3
中国电力出版社
笛福
114
无
丹尼尔·笛福于1660年出生在伦敦,他是蜡烛匠的儿子。他目睹了伦敦的诸多变化,包括1666年的瘟疫和大火。笛福带着成为长老会牧师的愿望进入纽宁顿格林的莫顿新教徒学院学习。然而1682年,当他成为麦丘街的一位针织品商人之后,他就放弃了这个念头。他去过法国、西班牙和一些低地国家;在其后的人生中,他迷上了旅行。1684年他和玛丽·塔夫利结婚,后来他因欠债而入狱。笛福有着十分丰富的人生阅历:在1685年蒙默思公爵叛乱时他曾参加过短期的战斗,而三年后,在“光荣革命”中,他又是奥伦治·威廉的坚定支持者。 在一生中,他热衷于角色扮演和乔装改扮,并在从事侦探时将其发挥到极致。他经常使用笔名。作为一个多产的全才作家,他写过500多本书、小册子和日记,内容涉及各个方面,包括政治、犯罪、宗教、婚姻、心理学和超自然现象。笛福开始小说写作相对较晚:他的第一部小说《鲁宾逊漂流记》直到1719年才出版。笛福的其他主要作品,《摩尔·弗兰德斯》、《瘟疫之年的日记》和《罗克珊娜》也出随后出版。笛福于1731年去世,据传是死于“嗜眠症”,他被安葬在伦敦的巴布山墓地。
丹尼尔·笛福于1660年出生在伦敦,他是蜡烛匠的儿子。他目睹了伦敦的诸多变化,包括1666年的瘟疫和大火。笛福带着成为长老会牧师的愿望进入纽宁顿格林的莫顿新教徒学院学习。然而1682年,当他成为麦丘街的一位针织品商人之后,他就放弃了这个念头。他去过法国、西班牙和。
简介第1章第2章第3章第4章第5章第6章第7章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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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笛福的两本书,主题都是作为个体的人,在极度贫瘠的状态下,为了生存所做的挣扎。男版的,是《鲁滨逊漂流记》,表现男人与大自然的搏斗;女版的,就是这本《摩尔.弗兰德斯》,讲女人同自己的虚荣心的搏斗。一个漂亮的女人,她自小就渴望舒适、享受的生活环境,她为着这个目标,以自己的美丽为唯一可依赖的资本,从受骗到骗人,逐渐圆熟自己的生存技巧。这里讲了一个“人性”中很可怕的事实,一个人,不论男人或女人,如果没有在内心设置一个坚定的自我底线,他(她)的堕落一定直到死亡才会停止。一个人渴望美好的生活没有错,但他(她)决不能将这作为自己唯一的生活目标,因为如果以此作为最高“理想”的话,这个人为了这个最高的“理想”就可以抛弃一切,势必是会堕落的。看柏蒂就是这样,她一旦找到可以供给自己舒适生活的人,她就会平静下来安稳过活,可一旦这样的生活被打破了,她便会主动地去“不择手段”,直到再次达到这个目的为止……
所有女人,特别是软弱而又不甘贫穷的,过度自负又对生活抱有过高幻想的,没有底线而不愿脚踏实地的,应该读一读这本书。
翻开之后,无章节
不得不并且确实是一口气读完~
飘荡的一生,传奇的一生
看完感觉也不错
很刺激的生活~
哈哈、
爱上各种陌生人
有时候没必要那么严肃
没必要事事都去找理由
没必要~
哈哈
最初听闻此书,源于英文老师课堂上的一点“生动”的介绍。老师轻快的话语,就把这本书变成了一个大笑话。听着那个叫摩尔的女人和多少多少男人在一起过,丈夫不是因为死了、跑了就是发生了无意乱伦的事情。还有便是她是个能生的女人,生了多少多少孩子,又将他们抛弃的近乎笑话的故事。
这些就是先入为主了。
当我真正翻开此书,搜寻着这位荡妇的人生传奇时,才发现其实故事还要复杂许多。尤其是后三分之一多的部分极为精彩,描述了她从因为贫困初入小偷之列,到成为这个圈子中的名人的经历。当然,本书以第一人称描述故事,使罪恶的故事增加了许多心理矛盾和世事的逼迫之感。这是一件很有趣的事。因为当一个人自己描述自己的人生经历时,总是不免会把自己放在一个善意相对人的位置,就算是口口声声说自己的充满罪恶的人,在他人看来,也确有几分可怜之处。看着柏蒂姑娘一步步沦为荡妇摩尔弗兰德斯,命运流转,就这样一步一步陷进去了。
前大半部分,好像就是一部风流史。书中详细描写了美丽的柏蒂姑娘前后遇到七个男人——先是两兄弟里的大哥,这是所谓堕落的开始;接着大哥像二传手一样把她踢给了弟弟,这是她的第一任丈夫,两人过了平静愉快的五年(柏蒂姑娘还是对大哥有意啊),弟弟的性格很好,可惜寿命太短。接着她成了寡妇,凭着手里攥着一些款子,找了个冒牌绅士,一个布衣商满足了自己的虚荣心,弄得自己人财两空。辗转不久,依靠朋友帮忙,引来一个男人求婚,因生活所迫,两人去了当时的美洲的一块英国殖民地,那男人的母亲在那边,这本来可以快乐地生活下去了,没想到听着这位婆婆早期在英国新门监狱的经历,她愕然发现这位婆婆居然就是她的生母。于是上演了一出乱伦的故事,不过她在这方面却始终恪守自己的底线,在隐瞒了真相3年后实在无法忍受内心煎熬而执意离开。故事告一段落,她回到英国,又是生活所迫,做起人家的姘头。这又是一段令人匪夷所思的故事,在悬崖前勒马次数太多而最终冲破了底线,她自己这么认为的(既然她晚年有次觉悟,看来确实被传奇生活塑造得……)。被人家甩了以后又看上一个银行家,这里我总觉得她并非是“唆使”那位银行家去和他妻子离婚,当然他妻子所作所为也很过分,很讽刺的情节。再后来在兰开夏遇上一男人(后来才知道人家以强盗为生),演了一出戏巴望着她能给她带来财富,结果一场空,但故事后面并非如此,在一起没多久两人又分开了。回到前面那位银行家,他终于离婚成功,娶了她,生活5年时光,因生意失败郁积而死,她再度没有了依靠。
啰啰嗦嗦的一大堆,直接就能看出一个问题:一个女人没有丈夫就活不下去,自己干不了什么活,养自己都困难,更何况带小孩?弗兰德斯基本上没有对自己的众多孩子尽到什么母亲的责任,仅仅是应付自己将来的生活就够头疼的了。于是,本书笔锋一转,弗兰德斯开始了自己的职业生涯——小偷&扒手。她先是小试牛刀,后又遇上一位好老师,一位让她推心置腹的军师&朋友,还有一些同道中人。那些繁繁复复令人眼花缭乱的偷术和整个偷的过程,细节之完备,种类之丰富,真是让人哭笑不得。更加难以置信的是她的好运气和临危不乱的勇气。其实这和一开始柏蒂姑娘的性格已是大不相同,她描述自己变成一个硬心肠的人,投入了魔鬼的怀抱。终于看到她进了新门监狱——她出生的地方。于是命运画成了一个圆。如果她就这么被判死刑,故事终了,那趣味降低了不少。在监狱中,她与那位兰开夏丈夫自愿发配美洲殖民地,与她和她兄弟生的儿子相认、继承了一笔遗产。加上他们自己的一些努力,最终成为富裕的人。结尾却又选择回英国“赎罪”。
印象深刻的几点:她没有工作时如何计算自己手中的款项,过着谨慎小心的生活,然而当她靠着自己的“职业”变得富裕时,却又难以收手;她幸运地遇上几位正直善良的绅士,但都没有善终,反倒是那些为非作歹的人们活的逍遥自在;那些男人的名字一直都没有显示出来,所有男人皆是以特征称呼,唯一知道的,是最后才在外人嘴里说出她儿子的姓氏;小偷生涯让她看尽人间百态,同行被抓判死刑之多,新门监狱之可怕,这个社会的稳定也打了问号。
讽刺而有趣的故事,摩尔弗兰德斯正如她小时候说要成为贵妇人而周围人皆嘲笑她一般,人的命运如浮萍飘到哪里落在哪里,她年轻之时没有真正自我选择的权利,走错一步,步步皆错。不能只是责怪她的虚荣心和看似近乎没有良心的性格,为求生存的本能使人们可以改变自我以适应环境。直到最后她拥有稳定收入和一定的财力,才有资格去选择自己的道路,即所谓的“赎罪”去了。
笛福的《鲁宾逊漂流记》真正把全书从头到尾读一遍的在我认识的人里面并不太多,而对于这个倔犟的孤独男子在孤岛上努力求生的故事却为最广泛的大众所知。也许只有汤姆·汉克斯才有这样的资本去把自己养胖、然后在拍摄的过程中渐渐失重,给大家最真实的视觉效果。对于他的身体如何损伤我们暂且不谈,这样的敬业精神已经值得我们去观瞻一下《荒岛求生》。
至于他其他的作品大家也许就不那么熟悉了,《摩尔·弗兰德斯》,一个英国女贼的故事,最近读到,有些意外。其实在这个意外之前,在读到英文版的introduction时我已经意外过了。笛福,本名福,父亲是个传统的国教信仰者,后来笛福反对国教而与家庭破裂。1695年之后自称笛福,他的写作几乎是和巴尔扎克之类的人一样的——还债。他第一次结婚的时候,得到了3700英镑的妻子带来的嫁妆;而他经营的纺织品行业,则让他欠债17000英镑之多,这笔钱相当于现在的1020000镑,对于一个普通商人来说,这不啻为一笔巨款"
债务给他的压力促使他去写作——他本来是给辉格党做间谍的,不过看来他没能从那份工作中得到足够的薪水。这让我想到前几天吆喝着要辞职的白宫首席发言人托尼·斯诺,据说他的年薪是16.8万美元。对于某些人来说,再多的钱也是不够的吧。杨白菜说:“现实有限,欲望无穷。”倒是有些精辟呢。
对于摩尔所面对的一些问题,其实我完全有些其他的看法,尽管我对于她的选择并不想多做评价,而笛福的写作固然不是为了说教,却也处处在教育年轻女孩怎样认清形式的危险——“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那个引诱她失身的大少爷,其实打错了算盘,这个女孩子本来就可以为他献身而不需要他费尽周折。而二少爷的痴情虽然得到婚姻,却因为身体的虚弱而早早逝去。
我没有数过,她究竟死去了多少丈夫;而在那个年代,我相信,没有丈夫的女人也不见得活不下去。她在最早的时候为自己确定的目标不过是一个可以通过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的劳苦人——那时他还不知道那个她仰慕的妇人是个暗娼。而终于她发觉自己的双手无法供给自己所需要的“蕾丝花边生活”时,“婚姻卖淫”便在她生命中反复上演了。
异性相吸,这倒是有一定的道理。天地阴阳,摩尔通过自己的一些手段得到了不只一个丈夫。那个后来被证明是她弟弟的男子,那个银行职员,那个最后跟他走到一起的抢劫犯,还有那个被宗教的光辉所照耀而抛弃了她的男人,所有一切似乎都与纯洁的爱情无关。没钱?免谈!地位或者荣耀与身体无关,本能的欲望总是要释放,而摩尔只是很好的利用了自己的身体和男人的渴求。
摩尔自称和五个男人结过婚,和十三个男人睡过觉,我不太清楚这些数字的确切含义,而一个以自己身体谋生的女人若是只有这些主顾的话,她的生意看来真是不怎么样。弗兰德斯是个荷兰名字,据说当时泰晤士河畔的许多高级妓女都是荷兰人,异乡求富,倒也是个高妙之计。年老色衰,纵不能衣锦还乡,倒也能够在老家给自己找个终老的地方。就像是布鲁克斯先生永远不杀自己认识的人,而蓝宇中的陈捍东也说,“太熟了就不好意思玩了”,有些时候我们不得不“只爱陌生人”呢。
摩尔自己年老色衰的时候也开始用胭脂了,而现在的女孩子过了二十五岁若不用眼霜就很难遮住眼角的皱纹——现在时间折磨人的效率快了许多;而生活的痛苦却并没有减少,反而更加紧凑了。摩尔出生于监狱,母亲因怀着她的缘故获得了缓刑的机会——她自然是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的——她未出生便成为被别人利用的工具。乳母养育她,在她很小时便需要工作谋生;后来到了贵妇人家里,成为大家的谈资和大少爷泄欲的对象。其实她是一个寂寞的妇人,对于她后面的偷盗还有抛弃自己的孩子,我觉得都不过因为她受过太多苦,对生活已经没有了什么信心——丈夫屡屡死去,她只能依靠自己。
我所比较好奇的是那个时候的偷盗——蕾丝花边竟是贵重物品之一。生活难以为继的妇人们结伴偷窃的过程倒也有些意思。其实这些女人都是些不怎么聪明的女人,而她们自己也认为自己的被捕或者逃离都不过是命运在作祟。终于摩尔被逮个正着,那些在监狱等她的女人们,一方面带了不相信的眼光瞻仰着自己的偶像,一方面暗自庆幸“哼,你也有今天!”人啊,是见不得别人幸运的。
她在兰开夏地方结婚的丈夫最终与他一起到了美国的弗吉尼亚,尽管他们都是被发配过去的,而他们却依然能够在那边过上很好的生活——有钱能使鬼推磨,不只适用于中国。笛福其实还是一个好心人,他不忍让摩尔接受命运彻底的轮回。若是她能在她出生的监狱中结束自己的生命,那才算是一个完满的圈圈。摩尔的叙述似乎没有什么感情色彩,而我们若是稍稍注意一下,就会发现她自己暗含的无辜。管他呢,每个人都觉得自己是无辜的。
笛福虚构的这个故事毕竟还是虚构,即使有再多的泰晤士河妓女在那边作证。他所描述的弗兰德斯的灾难也非他所经历,种种性事不过是笔头的风月,就像是曹雪芹的“远山含黛”或者兰陵笑笑生的“五女争风”,总是有些遥远呢。现实中,我倒是更喜欢每天在路上看那些扭动的美臀,这才是真性情。
摩尔的命运是可悲的,但她终究活下来了,这是值得庆幸的。
笛福当年的写作其实是以说教和消遣为第一前提的,这在《鲁滨逊》这本书的作者前言里面就有交代,而且当时的小说都是以此为目的的。除此之外还有什么目的呢?
我个人还没有把《鲁滨逊》这本书从头至尾看一遍。我有这种打算,因我个人时间会多一些,很多巨著都是一字不落的全部看下来,然后会觉得哪里不好哪里又很好。这本书我也想每一个字都认真看一遍,或者喜欢的话会看两遍。
另外因福斯特和伍尔芙对《摩尔》这本书好像都有极力的夸奖,而且还列举了它的一些精妙之处,所以我有很大的好奇看这本书,我没有买到现实的版本,网上的也不全。不过这些要等到把《鲁迅冰心》不对是《鲁滨逊》这个小说看完再说了。
就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