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司法考试高频考点随身读
2009-12
中国法制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编
386
297000
本书通过对近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的梳理,提炼出重复考查次数在三次以上的考点以及2010年很可能会考查的考点,以“考点+对应法条+关键解读+真题例解”的结构编排成随身携带的口袋书,帮助考生随时记忆司法考试重点内容,提高复习的命中率。 本书从2005年初版以来已是第六版,“人小鬼大”的特色广获考生认同。本版经过了较大幅度的修订,不仅修改了由于新法变迁给司法考试带来的必然变化,也增加、更替了最近两年考试趋势所反映的新的考查内容。
宪法 1.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3.宪法的修改 4.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 5.国务院的职权经济法 1.不正当竞争行为 2.欺诈消费者的责任 3.缺陷产品的产品责任 4.产品销售者的过错赔偿责任 5.缺陷产品受害者的选择赔偿权 6.产品责任的诉讼时效 7.税收保全 8.税务强制执行措施 9.个人所得税的免征情形 10.劳动法的调整范围 1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2.劳动者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3.土地权属争议 14.土地征收的批准 15.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国际法 1.《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范围 2.CIF司法职业道德 1.保障司法公正 2.律师代理案件的执业纪律 3.律师执业中的禁行行为刑法 1.故意犯罪 2.过失犯罪 3.刑事责任年龄 4.正当防卫 5.犯罪预备 6.犯罪未遂 7.犯罪中止 8.共同犯罪 9.主犯 10.一般累犯 11.特别累犯 12.自首 13.立功 14.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 15.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的并罚 16.累犯不适用缓刑 17.假释的适用条件 18.假释的撤销及其处理 19.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0.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和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 21.走私类型的犯罪 22.武装掩护走私、抗拒缉私的处罚 23.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伪造货币罪 24.票据诈骗罪和金融凭证诈骗罪 25.信用卡诈骗罪 26.保险诈骗罪 27.骗取出口退税罪 28.合同诈骗罪 29.故意杀人罪 30.强奸罪 31.非法拘禁罪 32.绑架罪 33.拐卖妇女、儿童罪 34.虐待被监管人罪中的结果加重犯 35.遗弃罪 36.抢劫罪 37.盗窃罪 38.诈骗罪 39.抢夺罪 40.转化型抢劫罪 41.侵占罪 42.敲诈勒索罪 43.妨害公务罪 44.妨害作证罪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45.窝藏、包庇罪 46.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47.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48.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 49.贪污罪 50.挪用公款罪 51.受贿罪 52.间接受贿 53.行贿罪 54.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刑事诉讼法 1.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2.刑事案件的立案管辖分工 3.刑事诉讼中的回避事由和方式 4.刑事办案人员不得接受请客送礼 5.辩护律师的诉讼权利 6.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 7.刑事诉讼代理 8.取保候审 9.刑事立案程序 10.律师介入侦查程序 11.侦查羁押期限的重新计算 12.补充侦查 13.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异议 14.刑事案件的公开审理与不公开审理 15.公诉案件的延期审理情形 16.法院对自诉案件审查后的处理 17.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件 18.刑事案件上诉的提起 19.刑事案件的二审裁判 20.提起再审的主体和理由 21.死刑复核与死刑执行 22.监外执行 23.被告人拒绝指定辩护的处理 2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5.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情形 26.刑事案件上诉的撤回 27.上诉不加刑原则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1.一事不再罚 2.行政处罚的时效 3.行政复议范围 4.可提起行政复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5.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6.行政诉讼的一般地域管辖 7.行政诉讼被告的确定 8.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 9.行政诉讼的判决 10.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情形 11.行政诉讼中的变更和追加被告程序 12.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 13.行政诉讼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处理 14.国家赔偿的含义与履行机关 15.人身侵权的行政赔偿范围 16.财产侵权的行政赔偿范围 17.行政赔偿的提出 18.人身侵权的刑事赔偿范围 19.刑事赔偿义务机关 20.侵犯财产权的赔偿计算 21.对受损名誉权、荣誉权的救济 22.国家赔偿的时效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
1.下列情形不成立共同犯罪:①共同过失犯罪不成立共同犯罪。②故意犯罪行为与过失犯罪行为不成立共同犯罪。故意(过失)行为与无罪过行为,更不可能成立共同犯罪。③同时犯不成立共同犯罪。同时犯是指二人以上同时以各自行为侵害同一对象,但彼此之间无意思联络的情况。④先后故意实施的相关犯罪行为,彼此没有主观联系的,不成立共同犯罪。⑤超出共同故意之外的犯罪,不是共同犯罪。⑥事前无通谋的窝藏、包庇、窝赃、销赃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但如果事前有通谋的,则成立共同犯罪。 2.共同犯罪人一致自动放弃犯罪的,自然是犯罪中止。那么部分自动放弃犯罪,部分执意要将犯罪进行到底的是否成立犯罪中止,关键是理解有效性。共同犯罪的中止要求在放弃本人的犯罪行为时,还必须有效地制止其他共同犯罪人的犯罪行为,防止犯罪行为的发生。单个的共同犯罪人,仅是消极地自动放弃个人的实行行为,但没有积极阻止其他共同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并有效地防止共同犯罪结果的发生,不成立犯罪中止。可以根据正犯与帮助犯、教唆犯、胁从犯来确定不同情况下的犯罪中止。要注意的是,共同犯罪中各犯罪人的犯罪形态可能不同,即有的是中止,有的是未遂。
浓缩司考精华,一册拥有,成功在手。
都是必须滚瓜滥熟的考点,看公交车看。
专业用书,价格公道,印刷质量很好
可以装口袋的书
很实用,很实在啊!
AFDASDDDDDDDDDDDDDDDDD
早就想买一本容纳考试高频考点的口袋书,很庆幸真的有这样的书。这本书大小不错,就是里面的字蛮小的,不过,也算值了,还是可以买买的。
感觉还是比较有用,尤其是里面的例题和分析都包含了很多的知识点。最重要的是比较小巧,可以随身携带,在哪都可以抽空看一下,是一本不错的辅助司考读物。当然,要过司考只读这本远远不够。个人觉得,在读大部头之余看看这本书里概括的要点也是不错的复习方式,有助于梳理一下知识点。
1.内容是最基础最常见的知识点,必须掌握的。
2.体积少,方便携带,随拿随看。
3.真题的解释和对应知识点讲解很多重复,有点缺乏诚意啊。
书不大,携带方便,比较适合在公车上看,内容不是很丰富,但是基本涵盖了一些重点内容
很方便携带,内容也很清晰,如果在燕山大学西校区也有取货的地点就好了,我们就不必坐车到东区取了。(校车很难等到,而且很挤很挤。。。。
西区有取书点,我们方便了,就更想在贵店买书了,或其它商品,西区的同学都有这个苦恼,跑大老远取书。呃
还不错的一本口袋书,就是知识点稍显少了些
有空的时候可以看看 方便携带 合理利用时间 对上班族很适用
方便,内容不错。
拿着看很方便,就是内容有点少
方便携带,内容跟其他参考书差不多
内容还可以,知识点不是很全面。不过也不错了。
没仔细看,大体浏览了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