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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国法制出版社 编 中国法制
出版时间:

2010-3  

出版社:

中国法制  

作者:

中国法制出版社 编  

页数:

213  

内容概要

“法律法规案例应用丛书”中的“案例解读”——用大量生动真实的案例来解读法律,帮助读者深刻领会条文精神,更好地运用法律维护权益。“应用提示”——对重点法条和难点问题做了专业提示,帮助读者理解条文含义和准确运用法律。“相关规定”——列举了与主法条相关的法条,并且在主体法律文件之后收录了重要的配套规定,便于读者查找。 本书收录13部重要法律文件、32个典型案例及安全生产相关流程图和赔偿计算标准。

书籍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四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第五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章 附则附录一:实用法规附录二:实用工具箱

章节摘录

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0k,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二)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三)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第三十六条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二)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三)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四)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五)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六)事故发生后逃匿的。第三十七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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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书印刷质量还行,内容方面无可置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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