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用问答
2011-1
中国法制
中国法制出版社 编
178
《国有士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11年1月21日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个条例,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到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关系到现代化建设全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条例的制定工作,2007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首次审议这个条例草案时提出,经过修改后要公开征求群众意见。2010年,条例草案先后两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分别收到意见和建议65601条和37898条;起草单位召开45次各类座谈会、论证会,广泛听取中央各部门、地方政府、被征?人以及相关专家的意见;选取40多个有代表性的城市进行专项调查研究;组织力量对社会高度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逐一研究论证,力求从制度上加以解决。
第一部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用问答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主要立法依据是什么? 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5.《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征收程序作了哪些规定? 6.《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房屋征收的实施作了哪些规定? 7.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对象是谁? 8.《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是否适用于集体土地征收? 9.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哪些原則? 10房屋征收与补偿具体工作的行政管辖是如何规定的? 11.房屋征收部门是否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机构.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12.受委托的房屋征收实施机构能否以营利为目的? 13.房屋征收实施机构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行为由谁监督? 14.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由哪些部门主管或指导? 15.对违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行为,如何举报? 16.对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监察工作如何进行? 17.《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公共利益是如何界定的? 18.哪些情形下,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19.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在哪些情形下,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20.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哪些规划要求? 21.如何理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2.什么是城乡规划? 23.如何理解城乡建设活动与制定城乡规划的关系? 24.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须遵循哪些原则? 25.对于公布的城乡规划,单位或个人有哪些主要的权利义务? 26.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如何制定? 27.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如何制定? 28.城市总体规划如何制定? 29.镇总体规划如何制定? 30.城市、镇总体规划应当包括哪些內容? 31.修建性详细规划如何制定? 32.公众如何参与城乡规划的编制? ……第二部分 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法律政策文件
版权页:在城市规划区内、村庄和集镇规划区内,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城市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第23条规定,江河、湖泊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在江河、湖泊、水库的管理和保护范围以及蓄洪滞洪区内,土地利用应当符合江河、湖泊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规划,符合河道、湖泊行洪、蓄洪和输水的要求。第24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建设用地和土地利用的实际状况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审批程序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批程序相同,一经审批下达,必须严格执行。第25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列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内容,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第26条规定,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经国务院批准的大型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根据国务院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属于省级人民政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权限内的,根据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27条规定,国家建立土地调查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进行土地调查。土地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应当配合调查,并提供有关资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用问答》:精选108个房屋征收与补偿法律问题,收录房屋征收与补偿法律政策文件。
送货不上门,还要自己取。
领导很满意!
书还可以,不过感觉好像是盗版的。价格加上路费也不便宜。有点失算。
内容匮乏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