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图书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典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编 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1-4  

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作者: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编  

页数:

946  

内容概要

2007年伊始,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在各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和各直属机构的通力协作与努力下,对现行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我们为此精心编纂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系列(第一版)”,将这次的清理成果呈现给广大的读者。
为了进一步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的要求,新一轮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清理工作于2009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并于2010年底基本完成。2009年6月2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关于废止部分法律的决定》,8件法律予以废止;2009年8月2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59件法律,141个法律条文予以修改;2010年12月29日,国务院通过了《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7件行政法规予以废止,107件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同时,国家各部委也根据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陆续完成了本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全面集中清理工作,相继公布了规章清理的文件。
为了集中展现这次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清理成果,我们第一时间推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系列(第二版)”,供读者查阅使用。
新版法典系列的主要特点如下:
1.文本权威——书中收录的法律文件均为经过清理修改的现行有效的法律标准文本,废止或者失效的条款均在文本中注明,修改的条款均按照修改决定进行了相应的修改?方便读者即时掌握法律文件清理的内容。
2.内容全面——本系列各分册以各部委业务分工为主线,涵盖业务相关的所有法律、行政法规、重要的国务院文件、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司法解释,以及部分法律法规规章的适用解释及函复。
3.层级清楚——本系列各分册每个篇章中,按照文件的效力等级分为法律、行政法规及文件、部门规章及文件、司法解释及文件四个层级。各层级下又细分出法规性文件、规范性文件及司法文件的细类。同一效力等级的文件按照重要程度、相关性和公?时间进行排列。
4.检索便捷——除了总目录、分目录和页眉等查找方式外,本书还按照部门规章的发文机关和发文令号制作了文号索引,根据文件的首字母拼音顺序制作了拼音索引,方便读者以各种方式查找文件。
本系列致力于为国务院及国务院所属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行政服务;为法制工作者、司法工作者、法学研究者及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服务。

书籍目录

文号索引
拼音索引
第一篇 综 合
第二篇 劳动
 (一)综合
 (二)劳动就业
 (三)劳动合同
 (四)工资、工时、休息、休假
 (五)劳动安全保护
 (六)女职工与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
 (七)劳动争议处理
 (八)劳动监察与行政处罚
第三篇 社会保障
 (一)综合
 (二)养老保险
 (三)医疗保险
 (四)失业保险
 (五)工伤保险
 (六)生育保险
第四篇 人事
 (一)综合管理
 (二)公务员管理
 (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四)工资福利与离退休管理
 (五)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六)人才流动与毕业生就业

章节摘录

版权页:插图:行政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第六十九条【赔偿费用】赔偿费用,从各级财政列支。各级人民政府可以责令有责任的行政机关支付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十章 涉外行政诉讼第七十条【涉外行政诉讼】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行政诉讼,适用本法。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七十一条【同等与对等原则】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行政诉讼,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组织的行政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组织的行政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第七十二条【冲突规范的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第七十三条【涉外代理】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行政诉讼,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应当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机构的律师。第十一章 附则第七十四条【诉讼费用】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收取诉讼费用。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收取诉讼费用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第七十五条【生效日期】本法自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适用范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


编辑推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典(第2版)》:文本权威 内容全面,层级清楚 检索便捷。

图书封面

广告

下载页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典 PDF格式下载



相关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