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业务法律实务
2012-9
中国法制出版社
张同庆
390
375000
无
《信托业务法律实务》由张同庆著,本书全面地介绍了信托公司和信托业务中的各种法律实务,是信托从业人员以及律师等从事信托业务人员的良好参考。全景式介绍各种信托业务;系统性讲解法律实务操作。
张同庆,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现就职于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作者长期从事信托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工作,对金融机构的合规制度与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具有丰富的经验,并曾为金融机构、律师事务所、高等院校举办相应的培训和讲座。
第一章 信托业与信托公司概论
第一节 信托与信托业
第二节 信托公司的设立与运营
第三节 信托公司内部治理机制
第四节 信托产品类型
第五节 风险监管指标与监管评级
第二章 合规文化与合规制度建设
第一节 合规概述
第二节 信托公司的合规文化
第三节 合规风险管理制度建设
第四节 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
第五节 反洗钱与反商业贿赂
第六节 业务经营与信息披露的合规性
第三章 尽职调查与信用增级措施
第一节 信托业务的尽职调查
第二节 担保物权和保证担保
第三节 几种常见的担保物权——抵押权
第四节 几种常见的担保物权——质权
第五节 其他信用增级措施
第四章 房地产业务法律实务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房地产业务合规操作规范
第三节 融资类房地产业务法律实务
第四节 权益类房地产业务法律实务
第五章 股权投资业务法律实务
第一节 私募股权投资基本理论问题
第二节 创业投资法律实务
第三节 股权投资业务法律实务
第六章 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法律实务
第一节 证券投资基金概述
第二节 证券投资业务类型
第三节 证券投资业务操作规范
第四节 股指期货交易操作规范
第七章 受托境外理财业务法律实务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金融机构受托境外理财(QDII)业务
第三节 信托公司受托境外理财业务操作规范
第八章 企业年金与福利业务法律实务
第一节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概述
第二节 我国企业年金的管理与运作
第三节 员工持股与股权激励-
第九章 银信合作业务法律实务
第一节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
第二节 银信理财合作信托业务
第三节 信贷资产转让业务
第四节 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
第五节 票据资产投资业务
第十章 信政合作业务法律实务
第一节 信政合作信托业务概述
第二节 信政合作业务操作规范
第三节 融资平台的清理整顿
第十一章 融资(贷款)类业务法律实务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贷款信托业务与“三法一指引”
第三节 流动资金贷款业务
第四节 固定资产贷款与项目融资业务
第五节 并购融资业务
第六节 银团贷款业务
第十二章 债券类业务法律实务
第一节 债券业务概述
第二节 国债与金融债
第三节 公司债与企业债
第四节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第五节 中小企业私募债
附录一:主要法律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2001年4月28日)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
(2007年1月23日)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
(2009年2月4日)
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
(2010年8月24日)
关于印发信托公司净资本计算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1年1月27日)
信托公司治理指引
(2007年1月22)
合规与银行内部合规部门
(2005年4月29日)
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
(2006年10月20日)
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
(2008年7月14日)
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
(2007年9月7日)
附录二:常用信托文件
版权页: 2.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的,应当提交如下资料: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申请:申请中应当列明出质人姓名、出质人证券账户号码、质权人姓名、质押合同编号、拟解除质押证券简称、证券代码、证券数量等内容。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原件:原件遗失的,须提供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之一上刊登的遗失作废申明。 (3)部分解除质押登记的,还需提供经公证的质押变更协议原件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 (4)申请办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所需提交的质权人、经办人的相关资料。 (5)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质押双方提交的质押登记申请材料通过审核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受理日日终对证券持有数据的核查结果进行质押登记,并于下一交易日向质权人出具证券质押登记证明。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的,在质押登记申请材料通过审核后,于受理日日终解除质押登记,并于下一交易日向质权人出具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如果是部分解除质押登记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同时向质权人出具剩余质物的质押登记证明。 证券质押登记不设具体期限,解除质押登记,需由质权人申请办理。已经设定质押登记的证券,在解除质押登记前不得重复进行质押登记。同一交易日内,标的证券已被司法冻结的,或者已作回购质押或者已缴交作为交收担保品的证券,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不受理该证券的质押登记;如果先受理质押登记,再受理司法冻结的,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先办理质押登记,再对该笔已质押证券办理司法冻结。如果质物已经在证券公司托管的,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办理完质押或者解除质押登记的下一个交易日开始前,将质押登记或者解除质押登记数据发送证券公司。 证券质押登记期间产生的孳息,应当一并予以质押登记;证券质押登记期间发生配股时,配股权仍由出质人行使,由质押双方约定是否一并质押。 (二)《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 证券公司可以以其自营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和上市公司可转换债券设定质权,为其对外融资提供质押担保,证监会、银监会和人民银行于2004年联合颁布了经修订的《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对证券公司的股票质押融资进行规范。
《信托业务法律实务》由中共法制出版社出版。
无
信托业务法律实务,很不错的一本书。
法律书籍,挺合适
非常好的一本书,对于认识很重要
不错,非常好的书!实用!
大体看了一下,不是很实用。总之看看总是有益的。
very good ~~
书还没有读完,看了前几章,还不错
实物用书,挺全的。。。
金融与法律结合;信托与银行进争
参考用的 内容有点简单
这本书说实话,不怎么样,不建议购买
挺基础的,建议初学者看
内容目前没看
有点失望。不应该卖这么贵。
我们要看信托业务 你整一堆银行的来 加上一大堆法条 你有意思吗?
非常不实用,文字堆砌,没啥条理,也没有指导性,即使做为信托普及教材,也不合格。
有点用,看了一点点。
内容不错,纸张也很好,内容很专业,得慢慢看。
中规中矩的一本实务书!
当参考书
信托业务法律实务
实物性的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