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孝通与乡土社会研究
2010-11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赵旭东 编
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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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的事实使我们对乡村的关注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一种必然,农业、农村和农民曾一度成为社会各界议论的重要话题之一。我国政府2004~2010年连续七年发布以“三农”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不断强调这一议题在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中的重要地位。 国内学术界对乡村的关注似乎要更早一些,我国著名的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对中国乡村社会的研究可以算作学术界对乡村进行研究的一种典范。但凡对中国社会学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费孝通的成名作《江村经济》正是他采用人类学的田野民族志方法对开弦弓村展开的功能论分析和研究,后来的《云南三村》、《乡土中国》等一系列研究著作也都是在继续探索和深究中国的乡村社会,以达到对中国乡村社会的认识和理解。可以说,费孝通先生的一生是与他对中国乡村社会的认识密不可分的,他在晚年回顾自己的学术历程时也常常会提到这一点。这也足以看出,中国乡村研究在费孝通先生眼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那么,费孝通先生对中国乡村社会的毕生关注给我们后辈学人带来何种启发,给我们留下了哪些学术资源,同时又给我们提出了怎样的努力方向?我想这应该是当今学界关注中国乡村社会研究的学者们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在这方面,我觉得我们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社会学系一直在努力。 我们学院的社会学系自成立之日起就十分关注中国的乡村社会,他们坚持“通过社会调查了解真实社会,基于乡土本位构建和谐社会”的原则,注重对中国乡村社会开展多种维度的调查与研究,成立一年就有了社会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的授予权。赵旭东担任社会学系主任之后,又进一步强调“乡土社会”研究,这明显可以看出对费孝通先生学术脉络的继承。他先在系里开设了“乡土社会研究讲座”,邀请海内外的学者担任主讲人,交流最新的学术信息,分享彼此的研究成果;而后又在系里成立了“费孝通图书馆”,培养学生们热爱读书、善于读书以及将读书所得与实际研究结合起来的学术能力;而且社会学系非常重视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每年假期都会安排学生去乡村进行调查和研究,让他们在接触社会中逐渐学会认识社会。 另外,提到社会学专业我们还必须感谢费孝通先生,因为正是他主持了社会学在我国的重建工作,他为中国社会学的恢复与重建作出了重要的贡献,而且时刻想着“志在富民”,这样的学术关怀和对一门学科以及一个国家劳苦百姓的深切情怀确实值得我们当今学人去学习,因此,从了解费孝通先生的学术研究开始,不失为一种培养学生的良好途径。 为了纪念费孝通先生的百年诞辰,赵旭东教授在去年又组织他成立的“公正读书小组”阅读费孝通先生的十六卷文集,他的这一主张得到了我们学院的大力支持,我们也愿意用课题的形式来资助他们做这件有意义的事情。在他的组织和带领下,读书小组的成员们经过十六次读书会,用实际行动兑现了阅读、思考和写作的承诺,并且刊印了八期内部刊物《公正小组通讯》,上面记录着他们每次读书会讨论的内容,可以看出他们的用心,其中的部分内容我们将会在本书中看到。 同时,赵旭东教授还指导社会学系2010届的三名本科生分别做了关于费孝通先生学术思想的研究,他们的研究成果也都汇集在现在我们看到的这本书中。 因此我觉得他们所做的这件事情是很有意义的,不仅是对费孝通先生百年诞辰的真诚纪念,而且将为我们学院社会学的进一步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作为一位社会学家,费孝通的学术生涯几乎涵盖了近代中国社会变迁的大半个历程,对于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变迁也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和影响。尤为重要的是,他的很多研究都切实关注到了20世纪30年代以来的中国乡村社会变迁。费孝通有关中国乡村社会变迁的洞见和研究无论从社会理论的意义上,还是从中国近代思想史的意义上,不论是其学术性研究还是富有洞察力的短文,都堪称中国社会学历史上的一笔丰厚的思想遗产,这些研究和文字为我们进一步理解中国乡村社会的变迁提供了一个可以凭依的思想来源和讨论的出发点。通过对费孝通学术思想形成的经历、乡村调查的足迹及其文集全集的回顾与阅读,对他有关中国乡村社会变迁的理论进行细致的梳理,本书试图在认识费孝通社会学思想的基础上去认识乡土中国的社会变迁。
赵旭东,1998年获北京大学社会学博士学位。2002年11月获得“王宽诚英国学术院奖学金”,并赴英国伦敦经济学院从事五个月的合作研究。2003年4月赴荷兰莱顿大学法学院,从事为期一年的访问研究。2005年由北京大学转入中国农业大学,2007年起任中国农业大学人文发展学院教授、社会学系主任,兼任《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执行主编。研究方向主要包括:(1)纠纷解决的法社会学与人类学研究;(2)文化研究与社会理论;(3)社会科学方法论。先后发表中英文论文五十余篇,代表性著作有《权力与公正——乡土社会的纠纷解决与权威多元》(2003),《反思本土文化建构》(2003)、《否定的逻辑——反思中国乡村社会研究》(2008)、《文化的表达——人类学的视野》(2009)。
序序言:责任与努力主题论文 不为师而自成师 ——围绕费孝通教授的一些作品的阅读与联想费孝通思想研究 亲迎的“三区论” ——费孝通有关亲迎婚俗研究的再分析 一个无鬼的世界与悲剧的诞生 ——费孝通眼中的中美文化差异 “文化自觉”及其观念谱系 ——费孝通晚期思想的自我超越重温费孝通——阅读与讨论 费孝通学生时代的社会生活史 ——重温《费孝通文集》(第一卷) 《江村经济》和《禄村农田》 ——重温《费孝通文集》(第二卷) 走近大师青年时期的精神世界 ——重温《费孝通文集》(第三卷) 《生育制度》与《乡土重建》 ——重温《费孝通文集》(第四卷) 《炉边天下》与《乡土中国》 ——重温《费孝通文集》(第五卷) “改造”与民族研究 ——重温《费孝通文集》(第六卷) 学术·生命·情怀 ——重温《费孝通文集》(第七卷) 重生的学术之路 ——重温《费孝通文集》(第八卷) 费孝通第二次学术生命的开始 ——重温《费孝通文集》(第九卷) 社会学与知识分子 ——重温《费孝通文集》(第十卷) 行走与写作 ——重温《费孝通文集》(第十一卷) 区域发展与经济体制改革 ——重温《费孝通文集》(第十二卷) 小城镇研究与发展 ——重温《费孝通文集》(第十三卷) 区域发展与文化自觉 ——重温《费孝通文集》(第十四卷) 社会学重建与学术反思 ——重温《费孝通文集》(第十五卷) 社区建设与小城镇发展 ——重温《费孝通文集》(第十六卷)后记:问学·自觉·担纲
尽管费孝通一再否认自己在中国传统文化教育上的深厚功底,但是在耳濡目染之间,在与有着浓郁中国文化浸染的师友的交往中,费孝通也在不自觉地运用着中国文化里有助于思考的丰富的观念和范畴,这中间受到深谙国学的潘光旦先生的影响是不容置疑的。潘光旦对孔庙大成殿匾额“中和位育”四字的不断引述也在影响着费孝通的思考,可以说,“致中和”的儒家理想作为一种深度的心理表征已经嵌入费孝通自己的思考框架之中。这种思考在一定意义上弥补了费孝通年轻时起便孜孜以求的西学的分析传统之不足,这一点也许是理解费孝通一生的思想时最值得关注的。 在费孝通晚年,曾有一次专门以其关于中国乡村的研究为题的演讲,演讲的题目是“我对中国农民的认识过程”。在这次演讲中,费孝通所关注的是他一生研究中国农民的学术历程,在这个学术历程中,农民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农民问题的承载者,更为重要的是费孝通注意到了在一种紧密地与土地联系在一起的乡土社会的文化下农民的生活是如何开展的。这种牢牢地扎根于土地的农民的生活,其一方面是一种“生于斯,长于斯”的状态,而另一方面,农民也在通过副业的形式从土地以外寻求生活上的富足。可以简单地说,在一种乡土社会的时代,守在土地上的生活与离开土地的生活之间存在着一种平衡的关系,并且生活的核心是在土地上,土地尽管无法完全用来维持人们的经济生活,却有着经济生活之外的吸引力,借此在吸引着人们尽管离开了土地去讨生活,也愿意在一定的时期返回到土地上,继续依赖于土地生活。 这种依附于土地的生活显然在1911年以来的政体转变中逐渐地趋向于一种失衡,也就是守土与离土之间的平衡在被渐渐地打破,现代性的启蒙不仅仅是人们思想的解放,更为重要的还是社会的解放,伴随这种解放的是原有被称为“传统”的社会秩序的解体,这种解体的核心就是土地不再以生长五谷而展现其独特的魅力,而转变为人们要去开发并使其发生使用方式转变的对象。这种人与土地关系的转变不是乡土社会的时代所能够完全应对的。首先,通过教育的普及以及学历社会的拉动,大批的农村人口离开了土地,其次,耕种被看成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而被污名化了,人们谈“农”色变,甚至还有学者专门造出“三农”这个专有名词来指代农村存在的各类社会与经济发展的问题,但是却不问这问题背后的原罪究竟在哪里。尽管随着各类惠农政策的出台,“三农”问题似乎又逐渐有缓解的可能,但“农业”、“农民”和“农村”这三者终究变成了官员们以及学者们要不断加以超越和改造的对象,这种改造来自于自上而下的现代性的理念,这种理念认为农村的一切都需要加以改造以及不断重建。我们不会再像过去那样在意识形态上有意将农民置于所有职业之上,保持一种对乡村的信任与放任,采取一种官不下县的无为统治,并依赖于地方政治中的长老和士绅的非制度性的权威,并以此让乡村的治理假手于这些长老和士绅。 随着现代国家建设在全球的蔓延,中国的现代化建设也通过具体开展的项目而逐渐地渗入了乡村社会。与此同时,教育的全民化拓展也使得传统的乡村士绅和精英阶层快速地离开乡村,并沿着新的社会流动方向而不可能再回到乡村之路上去。知识阶层不再是乡村社会生活中的一分子以及一定意义上的民间精英,而是转而成为了远离乡村社会却可能对乡村社会怀抱有一种改造理想的远距离的看客,他们自身摆脱农村和农民身份的束缚的历程使得他们虽离开了乡村却深信他们自己仅仅是彻底改变乡村模样的有责任的鼓动者。在这个意义上,他们无法真正设身处地从农民的立场上去看待各种的变化,很多时候是持一己之见地去把外部的东西,其中包括法律、科技以及一般意义上的文化送到乡下去,结果却只能是因为无法适应地方性的需求而逐渐淡出乡村社会的场域,只能是劳民伤财,无功而返。 经过差不多一个多世纪的与西方世界的亲密接触之后,我们的乡村社会及其文化也在发生着各种各样的改变,乡村的形态也在逐渐转变之中。乡村各类留守人口的持续增加,乡村工业化的快速发展,由原来一家一户分散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新涌现出来的集体合作社式的乡村生产方式,由于乡村越来越多的人彻底搬离开乡村所带来的空心村现象,以及一些地方开展的由分散的村落居住向集中的社区居住的新农村建设的最新尝试等,这些都在迫使我们去重新思考,在当今条件下“乡土社会”这个概念的含义是否还有其适用性?这样的社会未来会发生怎样的转变? 尽管费孝通在其晚年曾经不止一次地谈到他所提出的“乡土中国”概念在面对日新月异的乡村社会变迁时的适用性的问题,但是,从一种最初提出此概念的理想型的意义上来看,这个概念适用性的涵盖性是可以超越一定时代的限制的。“乡土社会”实际上体现了一种社会的类型,这种社会类型跟以土地为生的农村社会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至少到目前为止,人类尚没有发明出来一种生存的方式,可以使人的生活的最终环节不依赖于土地,因为人的机体赖以生存的营养最终是从土地上获得的。在这个意义上,任何社会都可能是属于“乡土社会”这一社会类型的,只是不同的社会对于土地的直接依赖性的强度存在高低上的差别,由此也体现出乡土社会特征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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