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经济与中日经贸关系发展报告
2011-5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王洛林 张季风 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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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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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美国经济疲软,欧债危机起伏,世界经济存在“二次探底”的危险,全球经济发展处于逆境当中。在此环境下,日本经济却出现了强劲复苏。值得注意的是,由于面临着各种严峻的问题,包括主权债务问题引起全球性关注、通缩卷土重来、日元激烈升值和股市动荡等,日本经济暗流涌动、险象环生。2011年,日本经济的发展既面临机遇也存在挑战,估计还将持续复苏,但是受东日本大地震及引发的海啸和核危机的影响,其势头将明显减弱。
2010年,中国超过日本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中日两国经济的相互依赖关系随之发生重大变化,但需要理性看待。中日双边贸易出现恢复性增长,超过金融危机前的水平;中国继续保持日本第一大贸易伙伴和最大出口市场的地位。日本对华投资出现微弱正增长,中国对日投资持续上扬。2011年,在日本经济、世界经济回暖和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大环境下,特别是日本灾后重建的拉动下,中日经贸合作可望取得平稳或较高增长。
本书以“总报告”为基础,以分析现状与发展趋势为起点,以民主党政权应对金融危机政策为重点,兼顾贸易、投资及区域合作等内容,以中国借鉴日本经验为目的,对日本经济以及中日经济合作的最新动态进行了全方位的分析。日本民主党上台即面临着如何应对因全球金融危机造成的经济萧条,为此,新政府采取了一系列金融、财政的应急政策以刺激经济增长,解决就业和通缩问题,同时致力于解决日本经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结构性问题,包括制定实施“新增长战略”、调整产业结构、进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等。丰田召回事件对处于优势地位的日本制造业造成了一定的冲击,也为中国企业转变生产方式、提高创新能力敲响了警钟。
王洛林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华东交通大学经管学院名誉院长,厦门大学、吉林大学、南开大学等学校兼职教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国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全国日本经济学会会长、中国金融学会副会长、中国城市金融学会副会长、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副会长、现代经济史学会副会长、东欧中亚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副理事长、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理事等。
张季风
男,1959年8月出生,吉林人,1982年毕业于东北师范大学外语系,1992年获东北师范大学日本研究所硕士学位,1999年获日本东北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研究员,经济研究主任,全国日本经济学会秘书长。主要研究领域:日本经济、中日经济关系和区域经济。代表性作品有:《日本国土综合开发论》(专著,2004)、《挣脱萧条:1990~2006年的日本经济》(专著,2006),其他有关日本经济与中日经济关系论文100余篇。
序
总 报 告
2009~2010年日本经济与中日经贸关系:现状、问题与展望
现状与趋势
当前日本经济回升的态势与前景
日本宏观经济运行与民主党政权的“新增长战略”
实现“东亚共同体”的路径与日中关系
2009年中日经贸关系回顾与展望
日中贸易投资关系的新动向
2009年度日本《经济财政白皮书》解读
比较与借鉴
日本经济的外需依赖结构与周期波动
战后日本对经济发展的干预特点分析
金融危机后日本中小企业政策的新发展
日本企业雇佣形式多样化的现状、产生原因及其影响分析
日本企业知识产权经营战略的制度分析与借鉴
从“固定报酬”到“变动报酬”——论日本公司经营者激励机制改革
日本发展现代服务业的经验与启示
日本首都圈人口迁移研究
循环经济
日本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经验及其对中国的借鉴意义
中日循环经济合作分析
日本循环经济发展绩效分析
日本循环型城市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日本农村循环型社会建设研究
日本汽车产业的循环型发展
低碳经济
日本低碳经济发展的现状与问题
日本构建低碳社会的行动计划及其推进措施
日本发展低碳经济的战略规划及低碳科技路线图
日本低碳型都市的社区推进战略——与欧盟的比较及对中国的启示
能源与环境
日本的能源外交
日本节能与新能源产业的发展脉络与启示
日本全方位环境外交探析
中日经贸关系与环境问题研究——基于贸易自由化的实证分析
日本政府在发展绿色经济中的市场增进作用——以“环保积分制度”为例
贸易、投资与区域经济合作
日美汽车贸易摩擦焦点的转换与日本对策的调整
日本对欧盟直接投资决定因素的实证研究
金融危机影响下的日本对华直接投资及其特点
推动环黄海经济圈次区域经济合作的战略研究
日本与东南亚、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
附 录
2009年日本经济与中日经贸关系大事记
日本经济与中日经贸关系主要数据变化
版权页:插图:2.土地取得和转让方面的税制瑕疵从增加土地需求和减少土地供给两方面推动房地产价格的膨胀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受整体经济萧条的影响,日本地价上涨问题明显缓和,70年代末80年代初曾略有回升但之后又趋于平稳,如此经济环境要求放宽土地税制。于是,日本在土地税制方面采取了一些宽松措施。1981年的税改规定,土地持有的长期期限由五年延长到十年,对于个人长期拥有土地在4000万日元以下的转让收益实施20%的低税率,对4000万日元至8000万日元的部分按50%的税率综合课税,对超过8000万日元以上的部分按75%的税率综合课税,而原来是对2000万日元以下的部分实施20%的低税率,对超过2000万日元以上的部分一律按75%的高税率综合课税。对个人出售长期居住用房屋的销售收益,3000万日元以下免征税,3000万~7000万日元按10%的税率课税,超过7000万日元的部分按15%的税率课税。对企业和个人的房地产投资收益实行税收优惠,对因房地产价格上升给房地产投资企业带来的隐含收益实行免税,企业因出售房地产的获利需缴纳税金,但如果该企业购人了超过此出售额以上的事业用房地产,在该事业用房地产出售前可以延期纳税;同样,因房地产价格上升对个人住房投资所带来的隐含收益也实行免税,而个人购买住房的利息支付和住房折旧费可以从工资收入中扣除,实际上是减少了个人所得税的缴纳。这一系列土地取得和转让中的税制优惠政策刺激个人和企业增加土地需求,纷纷购买房地产,推动了房地产价格的膨胀。1982年日本新增加了居住用资产的置换制度。该制度规定,当出售居住用地而高价购人房地产时,满足一定条件的可以延期缴纳资本收益税。该制度的实施意在鼓励居住在城市中心地带的居民向城市外围转移,实现城市中心地带的开发,但实际上刺激了个人对房地产的投资需求,带动了城市周边地区的房地产价格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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