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审查介入高校学生管理的限度
2009-11
李国慧 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9-11出版)
李国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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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审查介入高校学生管理的限度》在论述司法审查介入高校学生管理合法有据的基础上,重点研究人民法院在行使受案权、审理权、裁判权的过程中如何把握介入的限度问题。 《司法审查介入高校学生管理的限度》分析了近年来司法审查介入高校学生管理存在的“同案不同收,同案不同判”和个案裁判中对保护学生合法权益或维护高校学生管理秩序关注欠当的状况,指出司法审查的介入亟须深层次的理论研究,统一认识,把握介入的限度。
第一章 绪论第一节 研究意义第二节 基本概念界定第三节 中心议题及学术观点创新第二章 司法审查介入高校学生管理之现状与发展趋势第一节 高校学生管理司法审查之现状分析第二节 聚焦高校学生管理司法审查之热点、争议问题第三节 高校学生管理司法审查介入之发展趋势第四节 司法审查介入高校学生管理之限度第三章 高校学生管理司法审查受案之有限性第一节 高校学生管理司法审查之受案主体资格界定第二节 高校学生管理权的法律属性:对司法审查介入范围的回应第三节 高校学生管理司法审查受案范围之限度——有限性原则的适用第四章 高校学生管理程序性司法审查之适当性第一节 高校学生管理程序性审查的对象第二节 对高校学生管理程序性审查限度——适当性原则的思考第三节 程序性司法审查“适当性”在司法实务中的具体应用第五章 高校学生管理实体性司法审查之节制性第一节 高校学生管理实体性司法审查的对象第二节 对高校学生管理实体性司法审查限度——节制性原则的思考第三节 “节制性”司法审查在事实审查中的具体应用第四节 “节制性”在规范性文件审查中的具体应用第六章 高校学生管理司法审查裁判之妥当性第一节 裁判的妥当性概论第二节 高校学生管理行政诉讼案件中判决书的种类及其选择适用第三节 高校学生管理行政诉讼案件中裁定之种类及其适用第四节 高校学生管理行政诉讼裁判文书制作的完善与创新结语:权力与权利的衡平附录1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附录2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参考文献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