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诉讼法司考效率手册
2013-4
众合教育 人民法院出版社 (2013-04出版)
众合教育 编
《新诉讼法司考效率手册(2013国家司法考试)》最大的特点就是在把握新法[必读法条]的基础上,关联[相关法条],通过[条文解析]进行法条字面与学理的深度分析,让考生在识记法条的同时,理解法条背后的深层含义,真正做到知其然,亦知其所以然。更值得一提的是,在进行法条分析解读的基础上,《新诉讼法司考效率手册(2013国家司法考试)》选择了历年真题中最具代表性的考题作为[真题快测],从新法与旧法的两个角度进行试题解析,让考生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新法与旧法的差别点以及对于历年真题答案的影响变化。
民事诉讼法 专题一任务、适用范围 专题二管辖 专题三审判组织 专题四回避 专题五诉讼参加人 专题六证据 专题七调解 专题八保全与先予执行 专题九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专题十审判程序 专题十一特别程序 专题十二督促程序 专题十三公示催告程序 专题十四执行程序 专题十五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刑事诉讼法 专题一刑事诉讼的基本原理 专题二专门机关 专题三刑事诉讼中的参与人 专题四刑事诉讼基本原则 专题五管辖 专题六回避 专题七辩护与代理 专题八证据 专题九强制措施 专题十附带民事诉讼 专题十一期间、送达 专题十二立案 专题十三侦查 专题十四起诉 专题十五刑事审判概述 专题十六公诉案件一审普通程序 专题十七简易程序 专题十八自诉案件的相关程序 专题十九第二审程序 专题二十死刑复核程序 专题二十一审判监督程序 专题二十二执行 专题二十三特别程序 附: 《民事诉讼法》对照表 《刑事诉讼法》对照表
版权页: 二、所涉条文之多:诉讼法在司考中常被称作法条型学科,因此法条的理解与记忆就成了诉讼法有效备考的不二法门,新《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解释》的出台对考生在法条方面的理解与记忆提出了更高要求,仅《刑事诉讼法》净增加的条文就达60条之多。更为重要的一点是,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对于1996年《刑事诉讼法》作出了重大修改,很多制度的设计与规定与以往不同,考生需要重新理解与学习。 《民事诉讼法》本次修订的法条多达58条,不能不称之为大改,对现实中的立案难、申诉难、执行难等司法难题作出了回应,同时还体现了对人权、对当事人程序主体地位的尊重和保障。这些对社会法律新需求的回应,也意味着考生要吸收学习新的内容,对备考增加了相应的难度。 三、备考意义之大:根据司法考试新法必考的命题原则与规律,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解释》及《民事诉讼法》必将成为2013年司考的命题重点,这一点在之前的《侵权责任法》与《关于死刑案件的若干证据规定》的命题中都有体现。但我们也必须知道,新法出台的第一年,司法考试大体上遵循基础性的命题,即单纯记住与理解了法律条文即可得分,出题人不会难为考生,不会在试题中设计诸多陷阱。因此,有效备考2013年司法考试,如何学透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解释》《民事诉讼法》就成了一个重头戏。 众合教育自成立以来就秉承“专于司考,精于辅导”的教学理念,急考生之所急,想考生之所想,能够敏锐地把握新法动向,不仅在新法出台后的第一时间派出一线顶级名师奔赴全国各大城市举行系列专题报告会,更集诸多名师之合力,编写《新诉讼法司考效率手册》一书,以达到及时为考生剖析新法的考点、重点和难点的目的。以新《刑事诉讼法》中关于拘传这一刑事强制措施为例,介绍本书体例如下: 【必读法条】 第一百一十七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 【相关法条】 《刑事诉讼法解释》 第一百一十四条对经依法传唤拒不到庭的被告人,或者根据案件情况有必要拘传的被告人,可以拘传。
《新诉讼法司考效率手册(2013国家司法考试)》依据新《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解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六机关规定》等全新编写。诉讼法在司考中所占分值达150分,占1\4强;2012年两大诉讼法修订系2013年司考最大热点;众合名师独家解读新诉讼法的易考重点、难点;确系攻克2013年新诉讼法之应试必备工具书。
但愿对今年的司法考试有帮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