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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恩格斯论法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 编 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0-1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作者: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 编  

页数:

361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为了帮助全国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更好地学习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推进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们选编了《马克思恩格斯论法》一书。 本书所收论述的著作版本有:由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人民出版社自1995年以来出版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版,1995年出版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56年至1985年出版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版,以及陆续出版的马克思恩格斯著作单行本。 本书所选编的马克思恩格斯的论述,主要是作为一种索引,读者在学习和运用时,请据此查阅原文,以求全面准确理解其内容和精神实质。

书籍目录

一、法的本体 (一)法的本质 (二)法的演进 (三)法的功能  (四)法的分类二、法的价值 (一)法与自由 (二)法与正义 (三)法与利益 (四)示与平等 (五)法与民主 (六)法与秩序 (七)法与人权三、法的运行 (一)法的制定 (二)法的适用  (三)法的执行 (四)法的监督  (五)法的遵守四、法与社会五、部门法六、法与法学家

章节摘录

批判的蒲鲁东“企图用历史的经验证明”,“如果我们关于公平的事物和合法的事物的观念是虚妄的,那末显而易见(尽管这样显而易见,但他仍然认为必须加以证明),这种观念在法律上的一切运用就必定是不好的,我们的一切设施也必定是有缺陷的”。群众的蒲鲁东却远不是要证明显而易见的东西。相反地,他所说的是:“如果我们关于公平的事物和合法的事物的观念不够明确、不完全或者甚至是虚妄的,那末显而易见,这种观念在我们的立法上的一切运用也是不好的”,等等。那末,非批判的蒲鲁东到底想要证明什么呢?他继续写道:“假如人们对于公平这个概念以及对于这个概念的运用的见解不是固定不变的,假如这类见解在各个不同的时代起了各种不同的变化,总之,假如思想有了进步,那末,关于公平在我们的观念中、从而也在我们的行动中受到歪曲的这种假说,就得到了事实的证明。”


编辑推荐

《马克思恩格斯论法》是由法律出版社出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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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还不错,可以叫简介的了解马恩的法学思想


比较系统地摘录了马恩的论述,很适合写论文用


看上去还好,现在还没时间看,忙啊。。


材料收集得挺好,分类也相对正确


买来读了几页就后悔了,不是我想要的那种,但快递很好


法律出版社《马克思恩格斯论法》一书存在严重错误上学时买过一本《马克思恩格斯论历史唯物主义》,人民出版社的,很喜欢,看过很多遍,是我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入门书。这种摘编的书有它的好处。今年在网上看见《马克思恩格斯论法》《马克思恩格斯论道德》,就买下来。论道德那一本是人民出版社出版的,论法的这一本却是法律出版社,编辑者是“中国法学会研究部”。论道德那本我还没有看,论法这一本,时不时翻一下。昨天晚上就又翻了一下,翻到“法与社会”这一部分,有几段话非常好,但是看到第229页的下面这一段话时却觉得有问题了:“社会主义有两种:一种是‘好的’社会主义,一种是‘坏的’社会主义。坏的社会主义是‘劳动反对资本的战争’。它是平分土地、消灭家庭关系、进行有组织的掠夺等恐怖景象的根源。好的社会主义是‘劳动和资本的融洽’。它会消灭愚昧,根除贫穷,组织信贷,增加财产,改革税制,一言以蔽之,就是产生‘酷似人们所想象的人间天堂那样的制度’。必须利用好的社会主义来消灭坏的社会主义。”这段话是马克思说的话吗?看出处,是马恩全集第10卷中的马克思、恩格斯《新莱茵报。政治经济评论第四期上发表的书评》。正好,第10卷我有,于是翻出来核对。我们的“中国法学会研究部”的学者们可是犯了大错误了。这段话确实是这篇书评当中的。这篇书评分为三个部分,即分别评论了四本书。第一部分是评论托马斯卡莱尔的《当代评论。(一)当前的时代》,第二部分评论的是谢努的《密谋家,秘密组织;科西迪耶尔主持下的警察局;义勇军》和德拉奥德的《1848年2月 共和国的诞生》,第三部分是评论日拉丹的《社会主义和捐税》。这个书评在发表当时没有署名,从标题注释上看,三部分中第一部分出自恩格斯,第三部分出自马克思,第二部分在数十年后转载时,署为马克思和恩格斯。我们上面那段关于“好的社会主义”和“坏的社会主义”的话,来自于马克思写的第三部分评日拉丹的开头。很显然,把整篇看完,这一段话其实是日拉丹的观点,而这个观点恰恰是马克思用略带讽刺的笔调加以批判的观点。这篇评论的最后,马克思写道:“读者在日拉丹的整本书里唯一没有读到的就是工人。而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总是设定社会只是资本家构成的,这样做就是为了以后能够从这一点出发来解决资本和雇佣劳动间的问题。”可以认为,那个所谓的造成“劳动和资本的融洽”的“好的社会主义”,就是这里说的“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马克思并没有完全否定日拉丹书中的观点,给予了一定的肯定。但是他一针见血地指出,在本质上,日拉丹的这些关于税制改革的设想,不过是激进的资产者的经济改革要求,是“不要在搞革命”了的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可是我们的“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却犯了如此大的错误,把非马克思的观点编辑在马克思的观点当中,并且是把马克思所反对的观点搞成了马克思的观点。这实在是不应该。我相信这错误不是故意的,但是,这种疏忽,实在是太不应该。发现这个错误后,我就想是不是还有同类的。翻了一下,果然还有,还是这篇书评里的话。在这本书的“法的价值”部分,编辑者又选了这篇书评中的第一部分里的这样一段话:“因此,在大西洋的两岸民主制永远不可能实现。宇宙本身就是一种君主政体和等级制度。一个国家如果不把永远领导和统治愚民的永恒神圣职责赋予最高贵的人以及从较高贵的人中选出的僚属,那就不是上帝的王国,就不符合永恒的自然规律。现在我们也知道现代民主的秘密、来源和必要性了。现代民主的秘密不过就是伪装高贵的人(sham-noble)提高了地位,由于传统和重新制造的幻想而受到了崇拜。”这段话是谁的观点,不是马克思,也不是恩格斯的,而是卡莱尔的观点,同样这也是被马克思和恩格斯所批判的观点。恩格斯同样用略带嘲讽的笔调批评道:“我们可以看到,‘高贵的’卡莱尔完全是从泛神论的观点出发的。全部历史的过程不决定于活生生的人民群众本身的发展,他们本身自然为一定的、本身也在历史上产生和变化着的条件所左右,全部历史过程取决于永恒的永远不变的自然规律,它今天离开这一规律,明天又接近这一规律,一切都以是否正确地认识到这一规律为转移。”显然,恩格斯批判了卡莱尔的唯心主义历史观——卡莱尔把历史归结为受所谓永恒不变的自然规律所决定,而这永恒不变的自然规律只能被那些高贵的贤人和贵人所认识到,于是要崇拜天才,要把世界交给他自己也说不清楚的贤人、贵人和智者来统治,而说来说去,最后,这些贤人、贵人、智者都只好到享受良好教育的资产阶级中去寻找,所谓高贵者的统治最终还原为资产阶级的统治。总的来说,出现这样的错误,《马克思恩格斯论法》这本书是不合格的,因为这种错误对这一类书籍来说是致命的。我希望法律出版社或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召回这本书,重新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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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编的挺好,对我的论文非常有帮助,谢谢编者们!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编纂了一本《马克思恩格斯论法》。这本书将马克思恩格斯在不同时期著作中涉及到法律的内容摘抄出来集结成册,分为以下六章:法的本体、法的价值、法的运行、法与社会、部门法、法与法学家。从技术角度来说,这本书是我见到的收录比较完全并且划分比较精致的著作。
  
  之所以要说这本书,乃在于这本书的出版存在这样一个危险,即抄录“名人名言”的危险。这种东拉西扯的文章在现在的各种法学论文中到处可见,只要是有利于自己观点论证的话,无论原作者想表达的意思有多么不相干甚至是矛盾,都敢抄录到自己的论文中。最后一篇文章成了各路大师的“名言汇总”,看上去好像旁征博引,但实际上因为没有注意到各个流派各位学者思想之间的内在张力,实际上这种论文的论证能力和说服能力是最弱的。
  
  这本书的编者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在后记中指出“本书所选编的马克思恩格斯的论述,主要是作为一种索引,读者在学习和运用时,请据此查阅原文,以求全面准确理解其内容和精神实质。”
  
  但是另一方面,这本书的编纂方式抵消了这一提醒本应发挥的作用。这本书是以摘录的形式摘取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法律的相关论述。但是正如我们所知道的,马克思恩格斯并不是一生下来就致力于创立历史唯物主义这样一种学说。将马克思一生的著述线性的解释成一个不断接近历史唯物主义的解读方法是先入为主的,马后炮式的解读。事实上,青年马克思和晚年马克思在思想上有很大的不同这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这本书这样一种编纂形式实际上是将很多互相冲突的内容汇总在了一起,而在这本著作暗示的基础上查阅原文就意味着将不同时期的著作用同样一种尺度和眼光加以衡量,这显然是危险的。
  
  因此,在这里做一个简单的提醒。这本书固然是一本很好的索引性的著作,但是要想发挥这本书对马克思深入理解的作用,就必须首先对马克思的整体思想脉络有一个纵向的了解,认识到每个时期马克思思想的状况和变化的原因,了解马克思在每个时期对话和解释的对象。这本书不应该成为马克思法学思想的教条,而应当成为深入探讨历史唯物主义下的法学思想的一个有力工具。


"即抄录“名人名言”的危险。这种东拉西扯的文章在现在的各种法学论文中到处可见,只要是有利于自己观点论证的话,无论原作者想表达的意思有多么不相干甚至是矛盾,都敢抄录到自己的论文中。"
大学刚开始的时候会有这样,文章太难读懂,所以随便摘录一点,以求 满足老师的要求。现在明白要看清人家总体在说什么才能把别人的理论正确利用。


另外,好久不见, 你怎么把头像换成那个样子了?那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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