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法治化研究
2010-3
法律出版社
马怀德 编
378
本论文集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法治背景下的社会预警机制和应急管理体系研究”(项目编号06&ZD022)的最终成果之一。本项研究始于2006年10月,由相关领域的近20名专家学者共同完成。课题组下设四个子课题,负责人分别是国务院法制办政府法制研究中心李岳德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莫纪宏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莫于川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李程伟教授。课题组成员来自国务院法制办政府法制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工商大学等多所高校和研究机构。本书对法治背景下的我国社会预警机制和应急管理体系进行多角度、跨学科的理论和实践探讨,以理性、现实且发展的思维构建既符合突发事件及其应对的客观规律,又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预警机制和应急管理体系。本论文集由课题组成员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公开发表的论文汇集而成,共有论文40篇。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上篇是对《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思考。2007年11月开始施行的《突发事件应对法》构建了我国公共应急管理的制度框架,使应急活动有法可依,在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课题组成员纷纷撰文,呼吁以《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推动我国的应急法治建设。随着该法的实施,面对2008年以来发生的“南方雨雪冰冻灾害”和“汶川大地震”、甲型HINI流感、乌鲁木齐“7-5”事件等一系列重大突发事件,该法在适用
2007年11月开始施行的《突发事件应对法》构建了我国公共应急管理的制度框架,使应急活动有法可依,在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本书围绕突发事件应对这一核心问题,从不同的角度探讨如何实现应急管理的法治化。一部分文章对《突发事件应对法》进行思考,呼吁以《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推动我国的应急法治建设。并认为应当及时总结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经验教训,适时对《突发事件应对法》进行修改。一部分论文对完善社会预警和应急管理法律制度进行了思考。对我国的公共应急体制、政府突发公共事件管理机构、应急预案、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危机预控、行政规划中的公众参与、重大突发事件的国家救助制度、社区危机管理机制等前沿问题进行了深入地探讨。还有部分文章对国外应急法制的情况进行了介绍。以期为我国突发事件应对的法治化提供借鉴。
马怀德,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北京市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校学术委员会副主席。《行政法学研究》主编,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监察学会常务理事。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应急专家组成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民政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山东省、福建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顾问或专家咨询委员,北京市依法治市顾问。毕业于北京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系我国首位行政诉讼法博士。曾赴美国耶鲁大学、波士顿大学,澳大利亚悉尼大学、墨尔本大学做访问学者。系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批准的政府特殊津贴,获得第四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奖”、霍英东基金会优秀青年教师奖、宝钢优秀教师奖、2006年首都劳动奖章。
出版学术专著、合著二十余部,专著有《行政法制度建构与判例研究》、《国家赔偿法的理论与实务》、《行政许可》。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重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百余篇。
曾直接参与《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立法法》、《行政许可法》等多部法律的起草工作。
上篇 《突发事件应对法》思考 1.完善应急法制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制度基础 2.我国公共应急法制的重要发展——写在《突发事件应对法》颁布实施之际 3.《突发事件应对法》立法的若干问题 4.《突发事件应对法》是我国应急工作的法律基础 5.加强应急法制,提高政府效能,建设法治政府——我国应急法制发展的基本经验和现实课题 6.应急法治要以保障公民权利为核心 7.努力推动我国应急法制更好更快发展 8.要加强应急法制的统一性 9.学会刚柔相济应对突发事件——谈谈应急管理工作中的行政指导措施 10.加强地方执行立法促进应急法治建设 11.论公共应急领域的地方“二次立法” 12.未雨绸缪,提高政府依法救灾的能力 13.冰雪灾害全面考验政府服务职能 14.用法制凝聚全民抗灾的力量 15.“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后和谐重建法律与政策建议 16.关于完善和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法律措施的建议 17.关于宣布乌鲁木齐市进入紧急状态的法律建议 18.关于乌鲁木齐“7·5”事件处置中几个法律问题的建议 19.修改《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建议中篇 社会预警和应急管理法律制度的完善 20.略论我国社会预警和应急管理法律体系的现状及其完善 21.突发事件应对逻辑解析 22.回顾雪灾与反思公共应急“一案三制” 23.由自然灾害频发反思公共应急体制 24.政府应急能力建设及其自我认知调查——“社会预警与应急管理建设”问卷分析报告 25.论我国政府突发公共事件管理机构 26.资源动员与服务传递——试析红十字会组织在危机管理中的作用李程伟 27.论应急预案的性质和效力——以国家和省级预案为考察对象 28.我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缺陷及其完善 29.我国应急物资储备制度的完善 30.比较视野中的城市安全危机信息披露 31.试论危机预控的概念、功能和具体措施——从年初雪灾中的一次争论说起 32.行政规划中的公众参与程序:理想与误区——从汶川地震恢复重建规划说起 33.论重大突发事件国家救助的制度完善——以SARS个案为中心 34.服务型政府视角下的应急救助及行政法的回应 35.论公民的社会保障权与突发事件中的国家救助 36.北京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改革的路径分析 37.社区危机管理机制的建设:对北京市的政策建议下篇 国外应急法制 38.国外应急法制的七个特点 39.英美两国应急预案制度及其借鉴意义 40.美国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对机制研究
插图:2.政府突发公共事件管理机构应该更多依靠政府职能部门,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在预防突发公共事件中的组织优势、管理优势和专业技术优势,将政府职能部门作为应急管理的常备力量、主干力量。这种制度安排无疑给政府职能部门的日常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检讨以往我国政府职能部门的日常管理过程,普遍存在重审批而轻监管、重末端而轻过程的倾向,全程管理的理念和实践都比较欠缺。这种倾向的直接后果是造成管理过程的脱节,降低管理效能,并且容易形成问题积弊,为日后解决这些问题造成困难,一些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或多或少都与政府职能部门缺乏对事务的全程管理有关。因此,政府职能部门要通过改善日常管理过程,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中,这可以说是应急管理的一种最合理、最经济、最实用的考虑。3.建立应急管理公务合作制度,加强政府突发公共事件管理机构之间、突发公共事件管理机构与职能部门之间、职能部门与职能部门之间的公务合作。公务合作是指无行政隶属关系的行政机关之间,基于行政整体性、统一性的需要,相互提供支持、配合、协作,以共同完成行政管理任务的一种活动。公务合作的效果依赖于一整套公务合作制度的建立和运行,其中包括应急预案合议制度、信息与资源共享制度以及行政协助制度等。这些制度中的任何一项制度,对于提高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对能力以及最大限度减轻损害而言,都是有价值的。
《应急管理法治化研究》是由法律出版社出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