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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案变迁中的行政法

章志远 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1-1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作者:

章志远  

页数:

286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钓鱼执法”、“烟民被拘”、“赵C更名”等备受社会关注的典型个案具有怎样的行政法意蕴?婚检自愿与强制的纷争、治安承包与消防民营的热议、车牌拍卖与价格听证的困惑如何在行政法学理上逐一得到澄清?青年行政法学者章志远教授通过细致入微的观察和坚持不懈的思考,在书中进行了行政法学视角的专业解读。“理论焦点”与“延伸思考”的设置,在秉持学术气息的同时也增添了本书的应用价值,使其能够作为法学院部门行政法案例教学的重要参考用书。

作者简介

章志远
男,1975年5月出生,安徽贵池人。1992年9月至1999年7月,在安徽大学法学院就读,获法学学士、硕士学位;1999年9月至2002年6月,在苏州大学法学院就读,获法学博士学位。2002年7月毕业留校任教至今,2005年4月晋升副教授,2009年6月破格晋升教授,2009年12月入选“中国法学新秀100”。现为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硕士生导师,系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兼任中国行政法学会理事、江苏省行政法学会常务理事、苏州大学法学院图书馆馆长。主要研究领域为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民营化与政府规制,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刊物独立发表论文九十余篇,二十余篇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校文科学报学术文摘全文复印或转载。出版个人学术专著《行政行为效力论》、《行政诉讼类型构造研究》、《行政诉讼法前沿问题研究》、《个案变迁中的行政法》等四部,与导师杨海坤教授合著《中国行政法基本理论研究》、《中国特色政府法治论研究》、《行政判例研究》、《行政诉讼法专题研究述评》等六部。独立主持完成司法部、中国法学会、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法学会等十余项科研项目,科研成果曾获司法部第二届法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江苏省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及其他市厅、学校级奖励二十余项。2008年2月至2009年2月在美国爱荷华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2009年11月赴韩国蔚山大学从事学术交流活动。

书籍目录

在书斋中寂静地守望(代序)第一章 姓名、公序良俗与公权控制 一、“中国姓名权第一案”折射社会管理新课题 二、姓名公权控制的历史沿革 三、姓名政府规制策略的革新 四、迈向行政法案例分析的新境界第二章 婚检、利益冲突与规制重塑 一、婚检政府规制模式变迁的回顾 二、两类婚检规制模式下的利益考量 三、介于两类婚检规制模式之间的非正式制度尝试 四、婚检政府规制的结构重塑第三章 私车牌照拍卖、规制与行政法的革新 一、上海私车牌照拍卖争议折射政府规制难题 二、作为过渡性规制手段的牌照拍卖 三、政府车辆规制策略的革新 四、迈向以本土问题解决为导向的新行政法第四章 “烟民被拘案”呼唤理性对待裁量基准 一、“烟民被拘案”折射裁量基准认识误区 二、正确理解裁量基准的制度功能 三、理性裁量基准的运作模式 四、通过理性裁量基准遏制裁量滥用第五章 作为行政裁量“法外”依据的公共政策 一、隐藏在行政裁量背后的公共政策 二、公共政策导入行政裁量过程的消极影响 三、行政裁量过程中公共政策的规范路径 四、结语:寻求行政裁量法外控制的尝试第六章 行政惯例如何进入行政裁量过程 一、隐藏在“上海钓鱼执法事件”背后的重要议题 二、行政惯例对个案裁量活动的导引 三、行政惯例导入个案裁量过程的消极影响 四、行政裁量过程中行政惯例的规范路径第七章 公交特许经营、规制改革与新行政法的兴起 一、“湖北省十堰市公交民营化”尴尬谢幕折射政府规制新课题 二、民营化的本质是公私部门合作治理 三、政府规制革新是摆脱民营化困境的根本之道 四、迈向以回应真实世界为己任的新行政法第八章 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中的临时接管制度研究 一、“首例政府临时接管特许经营权案”引发讨论契机 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临时接管制度的立法梳理 三、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临时接管制度的行政法分析第九章 民营化:消防管理体制改革的一种路径 一、“民营消防队见火不救”凸显体制之弊 二、消防服务民营化之必要性 三、消防服务民营化之模式选择 四、消防服务民营化之后续政府规制 丑、通过民营化破解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难题第十章 行政法学视野中的治安承包 一、饱受非议的治安承包改革 二、治安承包改革的现状分析 三、治安承包改革的正当性证成 四、治安承包制度完善的基本思路 五、迎接公共行政民营化时代的到来第十一章 义务教育民营化的行政法分析 一、“泉州民营义务教育回收事件”引发讨论契机 二、义务教育发展中的政府责任 三、接受可选择的义务教育 四、私人兴学的自由 五、通过公私合作实现义务教育事业的腾飞第十二章 价格听证困境的解决之道 一、价格听证制度实施情况令人担忧 二、健全听证代表遴选机制是摆脱价格听证困境的前提 三、消弭价格信息的不对称是摆脱价格听证困境的关键 四、提升听证案卷法律效力是摆脱价格听证困境的核心第十三章 我国行政调查法制化的现状与课题 一、行政调查研究踯躅不前呼唤范式变迁 二、消防行政调查法制概述 三、消防行政调查法制化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健全行政调查法制面临的基本课题 五、依托个别化研究实现行政调查的法制化第十四章 团体诉讼:群体性事件有效化解的一种路径 一、群体性事件频发呼唤有效化解机制的建立 二、团体诉讼之于群体性事件化解的比较优势 三、群体性事件团体诉讼化解机制的建构 四、回归诉讼正途有效化解群体性事件第十五章 我国国家政策变迁与行政法学的新课题 一、民生关注推动给付行政法研究 二、有序参与催生公私合作制研究 三、利益统筹促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究第十六章 我国司法政策变迁与行政诉讼法学的新课题 一、从“是非曲直型”到“纠纷解决型” 二、从“损害修复型”到“民生保障型” 三、从“封闭对抗型”到“开放合作型”后记

章节摘录

版权页:从表面上看,中国古代的律令似乎并未对百姓取名有过限制。然而,由血缘纽带所维系的宗法制度及其遗风早已深深嵌人民间社会之中,成为古代姓名取舍所遵循的“天然法则”。一般来说,姓名中的姓往往具有强烈的血缘和身份区分功能,同姓即意味着拥有共同的血缘关系。因此,在古代社会,除了皇帝改姓之外,普通百姓是断然不能随意改姓的。即便是姓名用字,由于深受纲常伦理、阴阳五行的潜在影响,因而事实上不需也不能加以改变。特别是从宋朝开始,随着宗法家族制度的发达,一种以别长幼、明世系为宗旨的按辈分定字命名的方式日渐规范,名字取定之后就更难以改变了。宗法观念对姓名取舍的渗透还体现在女子的姓名上。“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在男尊女卑的宗法秩序下,女子出嫁之后,不仅自己的名字随之失去意义,而且自己的姓也退居次位,甚至连姓也难以保全。现代京剧《沙家浜》中无姓无名的阿庆嫂和鲁迅小说《祝福》中无姓无名的祥林嫂就是典型的写照。清末民初,随着西风东渐,立法上开始承认姓名权为民事权利。《大清民律(草案)》不仅承认姓名权为私权,而且还在总则中以专门条款规定了姓名的登记、使用、变更及保护。1929年国民党政府公布《民法典·总则编》,其中第19条正式确认了对姓名权的民法保护;1941年国民党政府还公布了《姓名使用限制条例》,规定每个人只能使用一个姓名,并用于财产的取得、转移和变更,但实际上没有执行。此外,《民法典·亲属编》有关“妻以基本姓冠以夫姓”以及“子女从夫姓”的一般性规定都说明彼时姓名权并未为个人所普遍享有。同一时期,革命根据地的婚姻家庭法制也得到不断发展,男女平等的原则逐渐获得认可,越来越多的女性同男性一起分享到平等的姓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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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案变迁中的行政法》:真实案例中的行政法理论高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的配套教辅用书重点探讨民营化、政府规制及自由裁量三大主题行政法学面对社会变迁的积极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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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案例说明行政法的变化发展 章志远的文章与书经常拜读 对于教学研究活动大有裨益


是我老师的书,讲的是案件中的行政法,不像别的案例书一样。


行政法其实感觉有时候是很枯燥的,但这本书缺写得很有趣,推荐!


书很好,视角独特,值得一看


举案说法,好书


正在看,感觉还不错~


自己老师的书,来看看


昨天早上买的书 今天中午就到了
本来很期待的 收到书之后很失望
我是法学专业大三的学生 准备参加司法考试
早已复习完行政法的知识了
但是想买本行政法案例的书来看看专家们对案例的解读一次增强自己的能力
我评价一颗星不是说书写得不好
但是确实不是我想要买的书
我看到姜明安教授写的那些教学案例的书都是07年或之前出版的 案例不算很新 所以选择了这本是2011年1月出版的 我还专门看了那个详情 说是现实生活中的案件 所以我买了
但是 这本书完全就是这个作者对于现实生活中行政案件的一个想法 解决的方法 学术性很强 属于学术研究 每一个专题都可以看作一篇小论文
如果是打算考行政法方向研究生的童鞋 或是想深入研究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的童鞋可以买
但是最求实操性的法学本科童鞋,还是买姜明安教授出的教学案例书吧~
这本书 我对我来说 是用处不大了..


通过个案的分析,结合现金国内的行政法热点焦点,确实是一本使得玩味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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