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律硕士入学联考全真模拟试题6+2
2011-6
法律出版社
科教园培训学校组 编
156
本书题目覆盖了法律硕士考试中的重点内容,是以试题的形式反映考试重点,主观题根据历年考试情况及未来考试的热点,由编者作了初步预测性选择.故本书可以作为考生巩固重要考点的教辅书.在把握教材的基础上集中强化提高。
本书由科教园法律硕士资料部主任昶霖担任主编,参加编写的人员均是历年编写法律硕士考试配套资料的专家,他们熟悉大纲与教材内容,对中国法律硕士考试命题有着深刻的理解,深谙命题规律,以选材精、配套全、针对性强,能够满足生的迫切需求,赢得了考生的厚爱,成为广大考生备考的必备用书。
上编 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民法学)全真模拟试题
专业基础课全真模拟试题一
专业基础课全真模拟试题二
专业基础课全真模拟试题三
专业基础课全真模拟试题四
专业基础课全真模拟试题五
专业基础课全真模拟试题六
参考答案及解析
专业基础课全真模拟试题一
专业基础课全真模拟试题二
专业基础课全真模拟试题三
专业基础课全真模拟试题四
专业基础课全真模拟试题五
专业基础课全真模拟试题六
下编 综合课(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全真模拟试题
综合课全真模拟试题一
综合课全真模拟试题二
综合课全真模拟试题三
综合课全真模拟试题四
综合课全真模拟试题五
综合课全真模拟试题六
参考答案及解析
综合课全真模拟试题一
综合课全真模拟试题二
综合课全真模拟试题三
综合课全真模拟试题四
综合课全真模拟试题五
综合课全真模拟试题六
(解析]考查合同的效力。根据《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A、B、C三项均违反了该条的规定,提供服务一方不尽应尽义务,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所以这些合同条款无效。 49.[答案]ABC [解析]考查债务的连带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35条第2款规定:“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A项正确。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B项正确。根据《民法通则》第65条第3款规定:“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C项正确。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仅以个人出资数额为限承担责任。故D项不正确。 50.[答案]BCD [解析]考查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普遍、一致和平等的,相互之间一般没有多大差别;而不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都有局限性,并且相互差异很大。这是由于法人各自经营业务范围的不同,分别受到法律和自己章程的限制,其民事权利能力的具体内容当然各有不同。A项错误。B项显然正确。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具有以下特点:(1)法人的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在发生和消灭的时间上具有一致性;(2)法人民事行为能力的范围不一致;(3)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由它的机关或工作人员来实现。因此C、D两项正确。 三、简答题 51.[答案]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构成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某种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总和。具体内容包括: (1)犯罪构成所要求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都必须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这是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和具体体现,任何犯罪都必须是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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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书很有用,民刑部分很贴近考试!今年刚考完!比人大的10套题难易适中一些
好题 实用
考法硕的必备书。
法硕考研不错的练习资料!
书还好吧。就是有点贵,内容可以
还没开始做,翻了一下,感觉还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