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律顾问实务
2011-8
法律
赵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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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措施。开展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使法律服务进入政府决策层,为政府重大决策、政府立法、管理经济、管理社会事务、行政立法、维护社会稳定,直接及时地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避免和减少政府行政决策和管理的失误或违法,进而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推动国家各项事业的依法管理,使政府的管理决策进一步走向程序化、规范化和法律化,更好地体现党和人民的意志,实现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目标,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深化改革需要法律的规范和保障。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引起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也不可避免地会引起人们现有工作生活格局的变化,这必然会对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是政府在新时期依法处理信访案件、调解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
赵耀,律师,44岁,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一级律师,全国优秀律师,从事专职律师24年。历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云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昆明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昆明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云南八谦律师集团董事局执行主席。曾担任云南省保密局、云南省旅游局、昆明市人民政府等20余家行政机关法律顾问,长期为政府提供突发事件处理、信访及群体性案件处理、立法、投融资、重大建设项目、重大诉讼和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及咨询服务。擅长刑事辩护、重大疑难民事、行政案件代理,承办了马加爵故意杀人案、昆明螺蛳湾不正当竞争案等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典型案件,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出版著作多部。
第一章 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概述
第一节 中国政府法律顾问
第二节 政府法制机构
第三节 政府法律顾问室
第四节 政府法律顾问与政府法制机构
第五节 政府法律顾问特征
第二章 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
第一节 律师与政府法律顾问
第二节 政府法律顾问主体
第三节 政府首席法律顾问
第四节 政府法律顾问与公职律师
第三章 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产生
第一节 政府法律顾问产生基础
第二节 政府法律顾问作用
第三节 政府法律顾问存在的问题和定位
第四章 中外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比较
第一节 美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第二节 英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第三节 日本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第四节 澳大利亚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第五节 中国香港地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第六节 中国澳门地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第五章 政府法律顾问的聘请
第一节 聘请法律依据
第二节 政府法律顾问聘请程序
第六章 政府法律顾问职责与原则
第一节 政府法律顾问的基本素质
第二节 政府法律顾问职责及工作方式
第三节 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原则
第七章 政府法律顾问权利与义务
第一节 政府法律顾问权利
第二节 政府法律顾问义务
第八章 政府法律顾问业务范围
第一节 综合业务
第二节 信访及投诉处理
第九章 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疑难问题
第一节 行政诉讼起诉期限
第二节 行政诉讼受理范围
第三节 行政诉讼主体
第四节 行政诉讼履行判决
第五节 行政诉讼举证责任
第六节 行政复议
第十章 政府法律顾问与政府决策
第一节 政府决策
第二节 政府决策与行政决策
第三节 行政决策与信息公开
第四节 行政决策程序
第五节 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作用和方式
第十一章 政府法律顾问与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
第一节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
第二节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范围
第三节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内容
第四节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组织
第五节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程序
第十二章 政府法律顾问与信访
第一节 信访与和谐社会构建
第二节 涉法信访
第三节 信访的主要类型和特征
第四节 政府法律顾问参与信访工作
第十三章 政府法律顾问与其他部门关系
第一节 政府法律顾问与政府法制机构
第二节 和谐社会构建与政府顾问制度
第三节 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与依法行政
第十四章 政府法律顾问与立法
第一节 地方政府立法概述
第二节 政府法律顾问在立法中的重要作用
第三节 立法程序
第四节 立法听证制度
第十五章 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创新
第一节 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新发展
第二节 突发公共事件
版权页:插图:(二)律师参政议政我国律师的参政议政,最早应追溯到1949年召开的政治协商会议上,当时还没有人大,政协其实就是最高权力机关,662名代表中,有14位律师,选出的180名委员中,有9位律师。比例之高,是现今律师参政议政无法比拟的。1979年我国恢复律师建制以来,1988年,全国人大代表中才首次出现了律师的身影。之后,律师作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人数逐年增加,十一届全国人大、政协中的律师数量已经达到了14人。2011年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律师有22人,比4年前多一倍。律师代表委员渴望议政团队壮大,除了参加人大、政协等传统参政议政方式外,在其他领域律师的身影也开始出现:如热点公益事件“孙志刚案”、许霆案、邓玉娇案都有律师的参与,并且发挥了律师应有的作用,或启蒙,或通过个案推进法制进步,有的甚至直接促成了不合理的法规如《城市收容教育管理办法》的废止;有的向国家立法机关建议要求废除《劳教管理办法》这部按照《立法法》的规定已经违法的法规。但这些热心公益的律师数量还很少,大部分律师还没有养成自觉参政议政、关注国家大事的自觉意识。少数关心国事的律师的行为还存在被误解的现象。著名学者贺卫方说:“政治参与如此不足,律师尚需努力。不过,仔细想来,需要努力的又何止是律师呢?”⑧如安徽、陕西等省律师是直接考试成为高级法院副院长。虽然这些尚属个例,但应该成为一个趋势,律师中应该不仅成为法院院长,应该出现越来越多的市长、省长。律师由国家法律工作者改革为社会法律工作者的措施有助于律师社会职能的提升。然而,这种改革被误认为是律师政治地位的沦落。加上相应的配套措施不到位,虽然律师的角色转换了,其社会职能却反而下降了。传统参政议政方式中,如人大、政协界别中没有律师界别,进入政协、人大的律师很少以律师身份,许多都是以民主党派等身份进入。其他非传统参政议政方式如公益诉讼、参加听证、向国家机关提交建议等,律师很难得到尊重,甚至被当做“刁民”对待。严重打击了律师参政议政的热情,以至于许多律师彻底沦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低头闷声发财的”法律个体户“。律师职业,自诞生起便一直与社会进步和政治文明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中国律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理应担负起历史使命,为推动国家民主化和法治化进程,为社会主义法制建没贡献出应有的力量。中国律师的参政议政环境已初步形成,希望更多的律师参政议政。
法律出版社决定从2006年起,结合中国律师面临的新的执业环境、执业领域以及执业发展需求,对原“律师业务必备”丛书进行改版,重新规划,陆续推出新版“律师业务必备”丛书。欣闻此事,我很高兴。,法律出版社的这一举措,将是一次对我国优秀律师的优秀执业经验的集中总结,丛书的作者都是国内长期从事相关律师业务的资深律师,他们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并且能够花费时间和精力进行认真总结,提供出非常宝贵的执业策略和操作指引,这些内容正是目前我国律师业务发展和业务水平提高过程中亟需了解和学习的内容,必将对我国律师的职业化发展和执业水平的提高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 于宁
《政府法律顾问实务》最权威的中国律师业务指南。
对我国政府法律顾问历史、沿革、现状有一定分析,提出了政府法律顾问的一些思路、技巧,作为了解政府法律顾问来说,值得一读。
主要是这个主题的书太少了。
这本就显得很好。
找了很久才找到这样一本书。目前看,对我很有帮助
还可以。还没看完
内容特别全面,比较适合企业法务人员及法律顾问看看。
全是些理论,没有一点实用价值亏大了
书买了很久了,正在学习中。
书的纸张很差,感觉上属于盗版,上面写着附光盘,其实没有收到。跟客服反映过,但是没有收到回复
作为亚马逊长期的书籍购买者,之前的购书体验都很愉快。此次购书经历当然一如往日的顺畅和舒心,只是开具的发票有一部分重要信息被撕掉,发票根本无法使用,忘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