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最好要知道的司法真相
2012-3
法律出版社
张冀明
213
无
这是一位在台湾执业二十五年的律师最真心的告白:当你不幸遇到纠纷,“诉讼”是解决问题最后也最不好的选项,因为如果操作不当,它会带来最悲惨的结果。
作者张冀明,继法律畅销书《诉讼律师的25大心法》、《律师不会告诉你的事》之后,首度针对台湾地区司法内幕与法院生态做独家的揭露。台湾地区的司法环境是由一群通过司法考试的人组成,包括法官、检察官及律师等,目的是为了实现司法正义。然而,根据作者亲身的实战经验及体悟,这群司法人员的心偶尔会受到“魔鬼”的引诱或攻击,使司法成为随时可能改变的“变形虫”,让人难以掌握。
本书对台湾地区司法的食物链做了一番剖析,告诉你法官有哪些类型、检察官有多少能耐、律师是不是真的可靠,协助你在了解司法真相的情况下,做出最好的诉讼策略。
除了指导如何“用心”观察所处的司法环境,做好因应的心理与诉讼准备外,还要告诉你,在真的走进法院以前,其实你有很多事情可以学、可以做!
张冀明 出生:台湾省嘉义县;祖籍:北京市大兴县。从事律师实务工作二十五年,曾获选为Aisalaw以及Chambers
Asia亚太区Leading
Lawyer。秉持“行万里路”的精神,分别取得台湾大学法律学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硕士及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
走过不同的地区,学习不同的文化,体验不同的风土民情,活泼了法学思维,且丰富了办案手法;配合深厚的法学基础,在不同的个案中,展示出精湛的法律策略和诉讼功底。
陪同众多当事人驰骋诉讼战场,经历各种人性考验,体悟法律的局限性;如今选择放下这把诉讼大刀。愿意学习“耶稣基督”的精神,以更圆融的处世方式,面对未来人生,关怀乡土同胞。随着两岸开放交流,怀抱对家乡的热爱,细心体会两岸同胞思维差异,期盼为两岸和谐,奉献绵薄之力。
著有《诉讼律师的25大心法》及《律师不会告诉你的事》等书籍。
一、十字路口
1.想清楚你最在意的是什么?
2.你会做什么样的决定?
3.纠纷的十字路口
(1)诉讼或仲裁都是场“赌注”
(2)容易但未必是正确的决定
(3)不容易但可能是正确的决定
(4)个人过去的挫折与经历
4.打官司是万不得已的选择
(1)法律不是万能的
(2)诉讼制度有缺陷
(3)提起官司的考量因素
A.自己个性的掌握
B.对方个性的了解
C.利害关系人的想法与反应
D.客观环境的情况
5.必须面对打官司的三种情况
二、揭开司法制度的面纱
1.司法制度的本质
2.司法是“人治”好?“法治”好?
3.我们的司法制度
(1)审理制度的设计与现况
A.以法官为核心的审理制度
B.法官是人也会犯错
C.要说法官爱听的内容
D.要建立你在诉讼上的信用
(2)检察官是刑事案件的首脑
A.检察官是刑事侦查的老大
B.要说检察官爱听的内容
C.不要随意与检察官对立
(3)律师是在野法曹
A.律师是监督的角色
B.律师是当事人与司法之间的桥梁
C.律师须协助实现正义
(4)司法变形虫的现象与因应
A.好、坏司法人员并存
B.要与变形虫一样灵巧
4.外国的司法制度比较好吗?
三、当司法变形虫遇到政治
1.看不见的政治手
(1)尹清枫案件
(2)两颗子弹案件
2.新新闻与吕秀莲的诉讼
(1)纠纷原委与记者会
(2)吕秀莲打官司
(3)新新闻的诉讼策略错误
A.媒体说法没有考量诉讼手法
B.新新闻没有洞悉吕秀莲的计谋
C.新新闻没有借力使力
D.政治与司法变形虫
(4)司法变形虫的省思
3.涉及外国判决执行的民事判决
(1)事实原委
(2)司法变形虫不敌政治
(3)明知不可而为之
4.台湾媒体报道陈水扁的说法
四、民事诉讼的司法变形虫
1.民事变形虫成员
(1)民事法官
(2)书记官
(3)通译
(4)诉讼双方
(5)律师
2.掌握变形虫变化的因素
(1)法官类型与办案态度
A.认真办案的“法官”
B.享受人生的“法官”
C.追求名利的“法官”
(2)“争点整理”是关键因素之一
A.诉讼双方或律师是关键人物
B.专业门槛容易助长司法变形虫变化
……
五、刑事诉讼的司法变形虫
六、行政诉讼的司法变形虫
七、问题预防胜于诉讼治疗
八、结语
版权页: 其次,影响诉讼胜负的原因很多,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胜利的一方提出来的说辞打动了法官的心,说服了法官相信他的主张,但他的主张未必是“事情的全貌”。诉讼没有走到尽头,无法看出你是否打动了法官的心,就无法预知你的诉讼结果。 诉讼固然可以步步为营,谨慎操作,有效控制风险,但是它犹如球场上的比赛,在判决没有做出之前,你无法确定诉讼胜负。所以,它算是一场赌注。 (2)容易但未必是正确的决定 其实,人生面临“做与不做”、“要与不要”的选择,总是1/2的正确可能,也有1/2的错误可能。解决纠纷的方式也只有两种选择:一种就是打官司;另一种就是不打官司。选择本身似乎不难,难在选择后的心境,因为你会害怕在未来的某日,你可能不甘心原先的选择,你会后悔你先前的决定。 当你选择打官司,决定诉讼或仲裁时,你是继续延续双方纠纷的结果,甚至是明确了双方对立局面,也就是双方正式开战。它实际上并没有真正解决双方的冲突,你只是推迟解决纠纷,并且你是请求第三者来帮你解决。不过,这第三者是否比你更有智慧,你无法事先知悉。所以,你的决定是容易的,但未必是正确的。 或许,你认为仲裁人员、法官或检察官是经过司法考试及格的法律专业人士,将纠纷事件交由他们处理与决定,是一件公平合理的选择。不过,一位退休的法官曾表示:“以司法判决解决总不太圆满。”这位从事审判工作大半辈子的司法前辈,在退休之后说出他一生从事司法审判工作的感想。如果,你想圆满解决纠纷时,“诉讼”可能不是你的正确选项。 在我过去25年的诉讼律师岁月中,很少看到纠纷双方选择诉讼或仲裁,并等到最后判决作出时,输的一方会心服口服地承认失败,他们会不断地想办法寻求突破,再审、非常上诉,甚至走上街头,寻求群众支持,期待以另一种方式改变已经判决的结果。纠纷双方的“纠结”并没有因此而化解。 对于委托我办理诉讼案件的当事人,我总会在决定接受委托前,试探性地询问他们是否有与对方和解的可能。但是细听他们诉说纠纷始末、看着他们数算对方“不是”的气愤心情起伏,我了解我无法在短时间内说服他们改变心意,就只能尽心地为他们争取诉讼权益。 不过,即使官司打赢了,我似乎也没有看到当事人与对方因此重修旧好。最让我耿耿于怀的是一位当事人与家中长辈和弟弟之间的事业纠纷。这位当事人虽然听取我的建议,试着与弟弟和解,却遭到恶言相向。当我事后依他的选择提起诉讼,为他争取他原来想要的利益时,我们有了个很好契机,可以双方握手言和。 可是,我本以为这位当事人以诉讼方式达到他原来目的,而且以和解收场后,他会站在“血厚于血”的基础上,展现兄长的气度重修旧好的关系。但我的期待似乎落空,这位当事人并没有因为诉讼和解,重新回到家庭原有的和乐。他固然从长辈和弟弟处取得了一大笔金钱,但是他也因此失去了亲情。 这就是我在第一本书《诉讼律师的25大心法》中提到,“诉讼”好像一把双刃剑,剑不要随便出鞘。任何一方决定提出诉讼,就是将双方过去的合作关系一刀切下,即使双方有机会和解,已经切下的诉讼刀痕能否顺利复原,不会留下任何伤口,就考验彼此的智慧。 (3)不容易但可能是正确的决定 如果你想圆满地解决纠纷,如果你不想立刻决定打官司,你可以冷静下来,回想你与纠纷对方开始合作的“初衷”,想想你们之间共同的梦;同时,你会因为冷静地回顾过去,进而发现你们到底是什么时候、什么地方,走上了分叉路,让原本二人同心的平行路不幸偏离。
《你最好要知道的司法真相》是一位在台湾执业二十五年的律师张冀明的真心话:法官、检察官、律师也有人性的脆弱和黑暗,解决问题,最好不要打官司,在走进法院以前,其实你有很多事可以做!台湾地区司法是一只变形虫,法务的解释会变,检调人员的热潮方式会变,法官的审判风格也会变。在你决定打官司以前,如果不知道司法的真相,就免不了要经历一场司法梦魇……
无
司法真相 必须知道
老公,从报上看了内容介绍,让我买的,没有想象中的好,只说明了一个问题:尽量不要打官司。而且,说的不是大陆的事情。
还行!这本书比较适合大众看的,至少能增加一点理性思维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