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法典
2013-1
法律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编
656
1000000
第三版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类法典”系列,是法律出版社应社会各界对权威法律法规汇编以及在实践中如何具体应用法律的需要,精心编纂的一套应用型法规工具书。本套图书兼具权威性和应用性两大特点,是超越目前市场上常规工具书的创新产品。本次再版,增补和修订了2010年11月以来最新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以及常用的部门规章,并对导读、参见、条文注释、文书范本和典型案例等内容进行了更新和补充。“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类法典”系列具有以下特色:1.权威编纂。法律出版社创社五十余年,是中国著名的法律图书权威出版机构,拥有丰富的法律法规资源、最新的立法司法动态、专业的编辑人员队伍,十几年来成功推出了数十套法律法规工具书,集专业和经验于一身。本套“分类法典”即是集数十年法规编纂之经验,总结梳理、融会贯通数千个法律知识点,采用法规编辑检索技术最新成果,跟踪最新立法进程,收录最新法律文件,科学分类、精心编辑出版的一套创新型、应用型法律工具书。2.全面便捷。“分类法典”系列共有40个分册,这些分册涵盖了所有的法律种类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宪法、民事法、商事法、刑事法、经济法、行政法、社会法、国际法八大领域以及各领域下的若干具体部门。丛书全面收录各部门法所有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以及常用的部门规章、司法文件和请示复函。编排体例上按照各法律文件之间的逻辑关系和发布的时间顺序双重原则进行分类、整合,具有体例清晰、查询方便的特点。3.重在应用。“分类法典”系列特别突出法律法规应用性的特点,作出以下创新:(1)重点法律附加“导读”,全面指引读者了解、掌握法律概貌;(2)重点法律附加“参见”,将核心法律和与之相关的法规、规章、司法解释横向联系起来,使读者在使用时得以相互参考,结合相关法律文件,全面正确理解法条内容;(3)重点法律重点法条附加“条文注释”,对该条文进行详细阐释,有助于读者在实践中理解运用;(4)部分分册特别加收“文书范本”,提供实务中常用法律文书的格式范本;(5)部分分册特别加收“典型案例”,提供实际发生过的典型案例和判决结果、判案理由、适用法条,将法条和实际案例结合起来。4.动态增补。结合法律出版社的资源优势,向每一位购买“分类法典”的读者提供一次免费的法规增补服务(电子版),只要填写书末的“读者服务回执”即可。对于一次性购买多册的读者,还可免费赠送相关法规资讯产品(详见书末读者服务回执)。由于编者水平有限,本套“分类法典”一定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恳请读者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本书不断完善。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2012年9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法典(应用版)》涵盖交通运输领域,全面收录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以及常用的部门规章、司法文件和请示复函,此外,为了方便读者理解和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对于重要的法律和行政法规还附有“条文注释”、“文书范本”和“典型案例”等内容。
一、道路交通
1.一般规定
2.车辆和驾驶人
(1)车辆登记
(2)车辆买卖
(3)车辆保险
(4)车辆维修
(5)车辆检验
(6)车辆报废
(7)驾驶员管理
3.道路管理
4.道路运输
(1)一般规定
(2)城市公共交通
(3)道路旅客运输
(4)道路货物运输
5.事故处理
(1)一般规定
(2)事故认定
(3)责任保险
(4)损害赔偿
二、水路交通
1.一般规定
2.航运管理
(1)一般规定
(2)内河运输
(3)海上运输
3.港口航道
(1)港口管理
(2)航道管理
4.水上交通安全
5.损害赔偿
三、铁路交通
1.一般规定
2.铁路运输营业
(1)铁路运输企业
(2)铁路旅客运输
(3)铁路货物运输
3.铁路建设
4.铁路安全与保护
5.事故处理
6.损害赔偿
四、民用航空
1.一般规定
2.民用航空器
3.民用机场
4.公共航空运输
(1)一般规定
(2)运输凭证
(3)旅客运输
(4)货物运输
5.通用航空
6.民用航空安全
7.事故与搜救
五、邮政物流服务
1.一般规定
2.普遍服务
3.快递服务
4.安全管理
六、交通行政管理
七、交通税费
版权页: 第十三条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 申请机动车转入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档案,并交验机动车。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在转入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相关证明、凭证和机动车档案,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入信息,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第十四条 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应当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变更前和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可以提供《结婚证》或者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 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按照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迁出地和迁入地车辆管理所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法典(应用版)》编辑推荐:《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类法典(应用版)》系列涵盖法律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全面收录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以及常用的部门规章、司法文件和请示复函。此外,为了方便读者理解和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对于重要的法律和行政法规还附有“导读”、“参见”、“条文注释”、“文书范本”和“典型案例”等内容。
还行,学交通的应该多多学习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