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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危险性的基本理念与定罪量刑制度

陈谦信 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2-11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作者:

陈谦信  

页数:

192  

字数:

202000  

内容概要

本书对人身危险性进行专题研讨。通过界定人身危险性的概念,厘清人身危险性的表征要素,本书力求准确揭示人身危险性的定罪量刑地位,在分析人身危险性在现行刑法定罪量刑制度中的实然体现基础上,科学探析应然层面人身危险性的定罪量刑制度设置,以期对人身危险性的研究稍尽绵薄之力。全书共分五章。
前言部分,指出在规范刑法学中加强对人身危险性理论的系统研究,不仅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而且实践意义深远。

作者简介

陈谦信,男,l981年1月出生,福建省长乐市人。2004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2007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刑法学硕士学位;2010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刑法学博士学位。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诉讼法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中国法学会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为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及犯罪学。出版个人专著l部,主编著作l部,参编著作5部;独立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其中1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刑事法学》全文转载。

书籍目录

前言
第一章 人身危险性的界定
 第一节 人身危险性的历史渊源
 第二节 人身危险性的刑法学概念界定
  一、刑法学中人身危险性概念考察
  二、刑法学人身危险性概念界定
 第三节 人身危险性与相关概念辨析
  一、人身危险性与主观恶性
  二、人身危险性与犯罪人格
  三、人身危险性与社会危害性
第二章 人身危险性的表征
 第一节 人身危险性表征诸说
  一、人身危险性表征诸说
  二、对人身危险性表征诸说的简要评析
 第二节 人身危险性表征的实证分析
 ……
第三章 人身危险性的定罪量刑地位
第四章 人身危险性在定罪量刑制度中的实然体现
第五章 人身危险性在定罪量刑制度中的应然设置
参考文献
后记

章节摘录

  第三节 人身危险性的量刑功能定位  关于人身危险性的量刑功能定位,学者们提出了不尽相同的观点,大致可归纳为人身危险性量刑功能双向性说、单向性说及限定性说三派学说,对此首先有必要予以概述并进行简要评析。  一、人身危险性量刑功能双向性说  人身危险性量刑功能双向性说,主张在刑罚裁量中,主要量刑根据是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而依据人身危险性量刑则居于次要地位,人身危险性在量刑中具有双向性的功能,即既可以依据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对其从重处罚,也可以依据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对其从轻处罚。该观点认为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的大小,表明犯罪人的改造的难易程度,故而,所谓所处刑罚与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大小相适应,实际上也就是要求与犯罪人改造的难易程度相适应,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较大,就意味着改造起来较难,改造所需时间较长,与其相适应,所处刑罚也相应较重;反之,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较小,就意味着改造起来较易,改造所需时间较短,与之相适应,所处刑罚也相应较轻。  简要评析:人身危险性量刑功能双向性说,摆正了人身危险性在刑罚裁量中的应有位置,有其积极意义。本书也认为人身危险性在量刑中,应当发挥其双向性调节功能,具体论证理由,下文展开。  二、人身危险性量刑功能单向性说  人身危险性量刑功能单向性说,认为人身危险性在刑罚裁量中,并不当然地起决定性作用,只是在一定程度上起着修正的作用,其只应具有单向性的功能,即人身危险性可以作为对犯罪人从轻、减轻乃至免予处罚的依据,但不能作为对犯罪人从重、加重处罚的依据,理由在于:  第一,正确认识刑罚的功能,应以功利论制约报应论,且此制约是有限制的,否则就会本末倒置。故而,量刑应以犯罪社会危害性为基础,同时考虑受到人身危险性的制约,并且,此制约功能有限度,即只能发挥其单向性制约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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