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前期工作指南
2012-6
中国电力出版社
汪映荣 主编
273
510000
核电项目前期工作时间长、环节多、专业广、难度大、政策性强,对业主单位的总体控制、协调和综合管理能力要求很高。为总结经验,积极推进我国核电建设又好又快又安全发展,更好地为核电项目公司(筹备处)开展前期工作提供科学指导和经验借鉴,使核电项目前期工作管理更加规范化、专业化,特编写本书。
序
前言
第1章 绪论
第2章 厂址选择
第3章 项目开发
第4章 核安全监管
第5章 工程前期准备
思考题
参考文献
工程可能产生颠覆性的影响,尽早地开展这部分工作内容有利于规避风险。 3.4.3用地、用林、用海支持性文件 3.4.3.1项目用地申请 1.工作目的及重要性 任何建设项目都必须通过协议出让或招、拍、挂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才能进行项目建设。只有通过项目用地申请,才能取得项目建设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征地工作需在项目确定后开展,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做好厂址保护工作,在取得开展前期工作的“路条”后,适时通过用地预审。项目核准后要尽快获得相应审批权限的政府批准项目用地,用地获得批准后,在地方办理土地使用证;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协调地方政府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 2.工作内容 项目用地申请工作内容为: (1)建设单位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规划选址; (2)建设单位持《项目选址意见书》等文件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土地预审; (3)建设单位持《项目申请报告》、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国务院)申请项目核准。 3.工作流程 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流程一般为: (1)建设用地单位持项目设计资料、规划部门意见(位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等向用地所在的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用地预审申请,填写预审申请表。 (2)涉及林业、环保消防、地质灾害、压覆矿床等问题的,由用地单位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预审通过后,由用地单位持预审意见向发展计划、规划等部门申报项目核准、规划设计的批复手续。同时,会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土地调查、测绘等基础工作。 (3)项目核准后,建设用地单位持相关材料向用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 (4)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相关材料初审,并经同级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人民政府,同时报送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土资源部)审核。 (5)省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部)根据市上报材料和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进行审查后,报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审批。 (6)用地经批准后,由用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征地。发布征地公告,办理补偿登记,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 (7)征地完成后,由市、县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实施供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 (8)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有关批准文件向市规划局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设计要点。 (9)申办用地手续。 (10)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11)建设单位向市国土局依法申请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3.4.3.2项目用林申请 1.工作目的及重要性 遵照所在项目省林业资源管理相关法规,依法申请取得拟建厂址征地范围内的征用、占用林地许可。林业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一个重要附件。 ……
这是一本对了解核电前期工作非常有益的一本书,它把散乱的工作汇总在一起,非常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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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搞核电技术帮助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