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亚地区专利法
2012-1
知识产权出版社
赫然,侯德斌,金锦花 著
258
本书为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东北亚六国知识产权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08Afx01)
的重要成果.本书前半部分通过对现有理论界在东北亚知识产权比较研究和实务界在知识产权保护模式方面存在的缺陷的深入剖析,对知识产权比较研究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改进,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后半部分对东北亚五国的专利法作了详尽的资料整理,其中朝鲜及韩国专利法为我们独立翻译完成,
尽管不甚完备,但希冀这一努力能够为我国的知识产权法比较研究提供间接的规范素材。
第一部分 21世纪以来我国知识产权比较法学研究述评
一一以东北亚六国为限定
第二部分 吉林省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与反思
第三部分 东北亚五国专利法
日本专利法
韩国专利法
俄罗斯联邦专利法
朝鲜专利法
蒙古国专利法(新编)
版权页:插图:知识经济的特性与经济发展的全球化和区域化使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制度趋向统一。越来越多的国家成为Trips的缔约国,要求各国通过与国际最低标准相一致的立法,是Trips的唯一出发点,各国必须按照与程序和管理问题有关的详细标准,不断推行Trips中的法律。因此对Trips及其他国际性知识产权保护条约的研究意义,远大于对某一单一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研究。这种需求欠缺又耦合于我国大量企业仍处于资本积累的早期阶段,远没有成为真正的国际性跨国企业的现实,既然不能在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制定过程中起到主导性作用,翻译国际条约就远比制度创新要现实得多,特有制度研究的必要性自然要大打折扣。同时受限于语言和法律移植传统,国内的研究者更倾心于关注欧美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的演进,对于邻近国家,尤其是在制度竞争中处于劣势的俄罗斯、朝鲜、蒙古自然无心关注了。(3)从比较法学自身的缺陷看,20世纪遗留下来的比较法在概念、学科角色、理论构成和方法论运用上的短板并没有被有效地弥补,这影响了包括知识产权比较法研究在内的一切比较法学科结论的有效性。长久以来,法律比较是所有法律学科研究共用的工具,但法律比较究竟应当比较什么,比较的目的何在,法律比较过程中究竟应当运用何种方法,有着哪些基本的理论,这些问题,比较法学者始终没有给出令人满意的答案。于是包括知识产权比较研究在内的一切比较研究展现出来的是纷繁复杂的事实描述,是凌乱不堪的观点堆砌。
《东北亚地区专利法:理论、实践与规范》是知识产权法。
初看书名,对本书期望较大。东北亚地区日本、俄罗斯、韩国、朝鲜和蒙古五国中,目前对日本知识产权法的研究比较丰富和及时;随着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的颁行和俄语法学研究机构、研究者的增加,对俄罗斯知识产权法的研究亦日益深入;韩国知识产权法研究偶而有之,朝鲜和蒙古的知识产权法研究基本上是空白。对此,作者通过整理、分析二十多份法学类权威、核心期刊2000-2010年10年来发表的所有文章得出了东北亚地区知识产权比较法研究的特点。遗憾的是,从内容上看,本书远远没有达到其书名所欲反映、传达的知识和意思。第一部分14页,对东北亚地区知识产权比较法学研究的简单述评;第二部分16页,是吉林省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与反思,显然这是作者所做的一个课题,与本书风马牛不相及,为了凑数放入书中。第三部分是全书的主体,229页,是日本、俄罗斯、韩国、朝鲜、蒙古五国的专利法。因此,本书的内容最多体现出了副标题中的“规范”,离“理论和实践”差之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