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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亚五国税收法律概论

马幸荣 知识产权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2-9  

出版社:

知识产权出版社  

作者:

马幸荣  

页数:

262  

字数:

284000  

内容概要

  《中亚五国税收法律概论》,内容涵盖中亚五国的税收法律的发展历史、基本原则、税收行政管理、主要内容、纠纷解决以及司法诉讼等法律制度,对五国税收法律进行全面的介绍和研究,这既为我国学者更多地了解、研究中亚法律提供一定的基础资料,也为我国企业以及个人投资者进入中亚五国进行能源、交通、外贸的投资,在税收法律制度方面,提供必要的帮助。

作者简介

  马幸荣,男,回族,1968年12月出生,伊犁师范学院法政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副教授,长期从事法学、民族法学、中亚法律研究。主持省部级课题3项,参与省部级课题6项,出版法学研究专著1部、教材1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

书籍目录

绪论
第一章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收法律制度
第一节 税法总论
一、纳税主体
二、征税对象
三、税种、税目
四、税率及纳税期限
五、减税、免税
六、纳税争议的解决及法律责任
第二节 税法分论
一、企业收入所得税
二、个人收入所得税
三、增值税
四、消费税、矿产开采税、社会税和土地税
五、交通工具税、财产税和其他专项税
六、其他财政性收费
第三节 税务征收管理制度
一、征税主体
二、税务机关的监督、核实及保密义务
三、税款计算和报税制度
四、纳税人登记
五、税收检查
六、纳税程序
七、纳税措施
第二章 塔吉克斯坦共和国税收法律制度
第一节 税法总论
一、税法的基本原则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
三、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
第二节 税法分论
一、个人所得税
二、企业所得税
三、流转税
四、财产税
五、其他税种
第三节 税收征管制度
一、纳税登记
二、税收审计程序
三、会计准则及纳税申报
四、纳税义务的履行
五、税收强制措施
六、税收纠纷解决程序
第三章 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税收法律制度
第一节 税法总论
一、税法的概念与特征
二、吉国税法的基本原则
三、税收法律关系
四、税法的调整对象
五、税法的功能与作用
六、税法的构成要素
七、收入发生的日期
八、从总收入扣除的款项
九、社会扣除和财产扣除
第二节 税法分论
一、所得税法
二、流转税法
三、财产税法
四、行为税与特定目的税法
五、资源税法
六、消费税
七、增值税
八、其他税种还有:
第三节 税收征管法律制度
一、税收征管管理
二、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
三、税务机关的职责和权限
四、违反税法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税收法律制度
第一节 税法总论
一、税法的调整对象
二、税法的基本原则
三、税收法律关系
四、税费种类
五、税率及纳税期限
六、税率计算方法
七、税收优惠
第二节 税法分论
一、法人所得税
二、个人所得税
三、增值税
四、消费税
五、资源税
六、财产税
七、土地税
八、水资源使用税
九、土地资源使用税
十、其他税种
十一、经济特区税收优惠
第三节 税收征收管理制度
一、纳税义务的执行
二、纳税人统计
三、纳税人登记
四、税务报表的管理
五、税费的缴纳
六、延期和(或)分期支付税务债务
七、抵消和退还多缴税费
八、缴纳税费义务的履行
九、税务监督
十、税务检查
第五章 土库曼斯坦共和国税收法律制度
第一节 税法总论
一、税法概述
二、税法要素
三、税法体系
第二节 税法分论
一、所得税法
二、流转税法
三、财产税法
二、土地税
四、其他税种
第三节 税收征管制度
一、税务管理
二、税款征收
参考文献:
后记

章节摘录

  (一)哈国税法  2008年哈国制定新税法的基本思路,主要强调新税法将以欧盟的税制原则为基础,降低非资源经济领域的税负,降低公司税率,继续实行原有的增值税原则,修改资源开采企业的征税标准。与之前的税法相比,新税法强化了税收的行政管理,避免了法律条文的重复,消除了现行法律中各种规定相互矛盾和不一致的地方,增加了新税法的可操作性。  1.降低税率  哈国新税法规定降低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两大税种的税率。企业所得税税率从原来的30%下调到20%,而且未来两年还将呈现持续下调的趋势。而企业的增值税则从原来的13%下调为12%,降低了1个百分点,而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增值税更是减征70%。并且新增了“返还供货方已缴纳的多于购货方缴纳的增值税部分”即退回“借方差额”的退税机制。  2.新增税种  哈国新税法新增了两个税种:矿产资源开采税和矿产资源出口收益税,并以此取代原来的矿产资源使用税和矿产资源出口税。为鼓励石油和天然气在哈国境内销售,新税法还规定,以接近工厂购买价出售的石油和天然气,矿产资源开采税减半征收。2011年以前,新税法还取消对油田“火炬”燃烧的天然气征收矿物开采税。出口收益税税率根据矿产资源的单价确定。新税法中一个重要的修订是删除了“产品分成”和“税制稳定机制”两个以前争议最大的条款。新税法还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凡缴纳矿产资源开采税和矿产资源出口收益税的矿产资源企业将不必缴纳出口关税。  3.提高起征点  超额利润税的起征点从原来的20%提高到25%,提高了5个百分点;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其增值税起征点提高了一倍,从1.5万个最小核算单位提高到了3万(1个最小核算单位等于1168坚戈)。这一举动大大降低了中小企业的税负,而对中小企业征收的专项税率则未进行调整,仍按原来的有经营执照的按2%征收,有简易申报程序的按3%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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