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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契约安排与制度设计

徐宁 经济科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2-3  

出版社:

经济科学出版社  

作者:

徐宁  

页数:

214  

字数:

300000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本书在对国内外研究脉络进行梳理的基础上,以制度经济学相关理论等为支撑,对已有的研究视角进行对比与辨析,深入剖析其共有局限,并基于机制设计理论、治理整合理论、实证主义代理理论与战略权变理论等,提出契约结构内生视角。从契约结构内生视角出发,通过构建中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契约合理性实现模型与基于契约结构优化的制度设计模型,诠释了使股权激励正向效应真正得以发挥的规范性安排,针对中国上市公司提出了诸多制度优化的具体措施。

作者简介

徐宁,女,1982年出生,山东济南人。管理学博士。现为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系讲师,2011年7月进入山东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研究工作。研究方向为:公司治理、高管激励机制设计等。先后在《中国工业经济》、《经济管理》、《外国经济与管理》、《经济与管理研究》等学术期刊发表论文十余篇,主持或参与多项省部级以上课题及企业咨询项目。

书籍目录

第1章 导论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1.2 研究对象、研究思路与结构安排
 1.3 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第2章 研究脉络梳理与评析
 2.1 股权激励效应:外生视角的研究
 2.2 股权激励影响因素:内生视角的探析
 2.3 股权激励契约结构研究
 本章小结
第3章 股权激励契约合理性及其实现:契约结构内生视角
 3.1 契约结构内生视角的提出与阐释
 3.2 中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契约合理性实现模型
 本章小结
第4章 股权激励模式的比较与选择:演化中的利弊博弈
 4.1 股权激励模式的演化
 4.2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分层次比较
 4.3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模式倾向性选择实证检验
 本章小结
第5章 股权激励对象范围与分布:动态性的利益平衡
 5.1 股权激励对象甄选理论基础的演进
 5.2 基于核心利益相关者治理的激励对象范围分析
 5.3 监事纳入激励对象范围的合理性实证检验
 5.4 股权激励对象分布及其影响因素实证检验
 本章小结
第6章 股权激励期限与激励条件设计:适度约束的实现
 6.1 激励期限与激励条件的约束效应与实现障碍
 6.2 激励期限与激励条件设计的合理性及约束因素实证检验
 6.3 案例分析
 本章小结
第7章 基于契约优化的股权激励制度设计
 7.1 基于契约优化的股权激励制度设计模型
 7.2 股权激励契约优化及内外部约束制度设计
 本章小结
第8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8.1 主要研究结论
 8.2 局限性与研究展望
参考文献
后记

章节摘录

版权页: 插图: (3)授予数量。授予数量即上市公司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总数,其对于股权激励实施效应的影响难以确定,较低的授予数量对于激励对象的激励力度受到影响,较高的授予数量也许会给经营者及核心员工带来更大的动力,但也会带来壕沟效应,但目前有关股权激励的法律法规中仅对其授予上限给予了较为明确的规定。《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非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试行办法》明确对总量进行限制,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高级管理人员预期中长期激励收入最高应控制在薪酬总水平的30%以内。《公司法》也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的,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此外,在我国资本市场尚未成熟的情况下,预留额度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容易被人为操纵,因此,《备忘录2号》对预留额度进行了限制,规定公司如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能预留股份,确有需要预留股份的,预留比例不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10%。 (4)行权(授予)价格。对于股票期权而言,行权价格是指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时所确定的其在未来预定时间内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价格。行权价格越高,激励力度越低,而上市公司股东承担的激励成本也相对较低,而行权价格越低,则股票期权的价值越高,激励力度越大,但股东承担的激励成本相对增高。证监会在《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在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时,行权价格不应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而国资委规定,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根据公平市场价原则和三个价格孰高原则确定,股权的授予价格即股票面值、股权授予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股票授予日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股票平均收盘价。授予价格是针对于限制性股票而言的,《管理办法》对其标的股票的授予价格并没有给予明确限制。而在之后颁布的《备忘录1号》中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做出规定,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定价基准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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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研究文丛:中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契约安排与制度设计》由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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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是站在公司治理的角度谈的,是作者根据博士论文修改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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