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害与对策-汶川.玉树震害分析
2012-12
水利水电出版社
前言 第1章汶川、玉树地震概况 1.1汶川地震概况 1.1.1汶川地震参数 1.1.2汶川地震震害简介 1.1.3震害严重的主要原因 1.1.4震中震害鸟瞰 1.2玉树地震概况 1.2.1玉树地震参数 1.2.2玉树地震震害简介 1.2.3玉树县城震害严重的原因 1.2.4震中震害鸟瞰 1.3汶川地震与玉树地震的关系 第2章汶川地震建筑物震害及分析 2.1砌体结构震害及分析 2.1.1房屋倒塌 2.1.2墙体开裂、破坏 2.1.3墙角破坏 2.1.4纵横墙连接破坏 2.1.5楼梯间破坏 2.1.6预制楼盖与屋盖破坏 2.1.7突出屋面的附属结构破坏 2.1.8圈梁和构造柱的作用 2.1.9结论和建议 2.2框架结构震害及分析 2.2.1框架结构倒塌 2.2.2平面布置不当引起的震害 2.2.3竖向刚度突变引起的震害 2.2.4填充墙的震害 2.2.5框架结构中楼梯的破坏 2.2.6框架柱的震害 2.2.7框架梁的震害 2.2.8玻璃幕墙的震害 2.2.9吊顶的震害 2.2.10通风设备的震害 2.2.11突出屋面附属结构的震害 2.2.12结论和建议 2.3底框砖混结构震害 2.3.1底框破坏严重,上部砌体震害轻 2.3.2底框震害轻而上部砌体破坏严重 2.3.3过渡层墙体破坏严重 2.3.4上部砌体的墙体裂缝 2.3.5结论和建议 2.4生土房屋、石木房屋、砖木房屋震害及分析 2.4.1生土房屋 2.4.2石墙结构 2.4.3砖木房屋 2.4.4结论和建议 2.5其他 2.5.1山体滑坡 2.5.2地面裂缝、地陷等地表破坏 2.5.3桥梁和道路的震害 2.5.4厂房的震害 2.5.5构筑物的震害 2.5.6古建筑的震害 2.5.7结论和建议 第3章玉树地震建筑物震害及分析 3.1砌体结构房屋震害与分析 3.1.1房屋倒塌 3.1.2房屋墙体震害 3.1.3墙角的震害 3.1.4圈梁和构造柱的作用 3.1.5楼梯的震害 3.1.6突出屋面的附属构件的震害 3.1.7楼屋盖的震害 3.1.8台阶、围墙的震害 3.1.9结论和建议 3.2底框砖混结构震害与分析 3.2.1底框砖混结构的倒塌、破坏 3.2.2底框突出体现为柱破坏 3.2.3墙体部分的破坏 3.2.4结论和建议 3.3框架结构震害与分析 3.3.1填充墙的震害 3.3.2框架梁、柱的震害 3.3.3突出屋面的墙体坍塌 3.3.4玻璃幕墙破裂 3.3.5结论和建议 3.4生土房屋震害与分析 3.4.1生土房屋垮塌 3.4.2结论和建议 第4章建筑抗震鉴定及加固 4.1概述 4.1.i抗震鉴定与加固的必要性 4.1.2现有建筑不同的后续使用年限抗震鉴定方法的规定 4.i.3现有建筑需要进行抗震鉴定的主要范围 4.1.4建筑抗震鉴定的工作流程 4.1.5建筑抗震鉴定与加固依据的国家规范、标准与规程 4.2建筑抗震鉴定 4.2.1建筑抗震鉴定的基本规定 4.2.2地基基础抗震鉴定 4.2.3多层砌体房屋抗震鉴定 4.2.4钢筋混凝土房屋抗震鉴定 4.2.5内框架和底层框架砖房鉴定 4.2.6厂房的抗震鉴定 4.2.7木结构房屋的抗震鉴定 4.2.8生土房屋的抗震鉴定 4.2.9石墙房屋的抗震鉴定 4.3建筑抗震加固 4.3.1建筑抗震加固的基本规定 4.3.2地基基础抗震加固 4.3.3多层砌体房屋抗震加固 4.3.4钢筋混凝土房屋抗震加固 4.3.5内框架和底框砖房抗震加固 4.3.6厂房的抗震加固 4.3.7木结构房屋抗震加固 4.3.8土石墙房屋抗震加固 4.4修补和加固方法及其工艺 4.4.1压力灌浆法 4.4.2面层加固法 4.4.3增设件与原构件的连接方法 4.4.4新旧混凝土结合措施 4.4.5外加圈梁法 4.4.6外加钢筋混凝土构造柱法 4.4.7加设钢拉杆法 4.4.8粘贴钢板加固法 4.4.9粘贴纤维布加固法 4.4.10增设抗震墙法 4.4.11梁、柱外包型钢加固法 4.4.12扁钢网箍加固法 4.4.13喷射混凝土法 4.4.14增设钢支撑法 4.4.I5拆砌法 第5章隔震设计与消能减震设计 5.1概述 5.2隔震设计 5.2.1隔震设计的原理 5.2.2隔震设计的优点 5.2.3隔震结构的适用范围 5.2.4房屋隔震的设计要点 5.2.5隔震结构的构造措施 5.3房屋消能减震设计 5.3.1消能减震的原理 5.3.2消能减震设计的优点 5.3.3消能减震设计的适用范围 5.3.4消能减震设计的设计要点 参考文献
版权页: 插图: (1)设防烈度为6、7度时,以及建造于对抗震有利地段的建筑,可以不进行场地对建筑物影响的抗震鉴定。 (2)对建造于危险地段的现有建筑,应该结合规划更新(迁离);暂时不能更新的,应该进行专门研究,并采取应急的安全措施。 (3)抗震设防烈度为7~9度时,建筑场地为条状突出山嘴、非岩质和强风化岩石陡坡、高耸孤立山丘、河岸和边坡的边缘等不利地段,应该对其地震稳定性、地基滑移及对建筑的可能危害进行评估;非岩石和强风化岩石陡坡的坡度及建筑场地与坡脚的高差均比较大时,要估算因局部地形导致其地震影响增大的后果。 (4)建筑场地有液化侧向扩展并且距离常时水线100m范围内,应该判明液化后土体流滑与开裂的危险。 岩土失稳造成的灾害,如滑坡、崩塌、地陷、地裂等,波及面广对建筑物的危害比较重,鉴定需要更多从场地的角度考虑。在汶川地震中,危险地段的房屋破坏严重,强风化岩石地基上的建筑物震害明显,鉴定时要多加关注。 2.地基基础现状的调查 鉴定地基基础现状,要着重核查上部结构的不均匀沉降裂缝和倾斜,基础是否有腐蚀、松散、酥碱和剥落,上部结构的裂缝、倾斜以及有无发展趋势。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现有建筑,可以不进行其地基基础的抗震鉴定: (1)6度时的各类建筑。 (2)7度时,地基基础现状没有严重静载缺陷的乙类、丙类建筑。 (3)地基主要受力层范围内不存在软弱土、饱和砂土和饱和粉土或者严重不均匀土层的乙类、丙类建筑。 (4)丁类建筑。 鉴定地基基础现状时,当基础无腐蚀、松散、酥碱和剥落,上部结构无不均匀沉降裂缝和倾斜,或者虽然有裂缝、倾斜但不严重也没有发展趋势,该地基基础可以评为无严重静载缺陷。 3.地基基础的第一级鉴定 存在软弱土、饱和砂土和饱和粉土的地基基础,应该根据烈度、场地类别、建筑现状和基础类型,进行液化、震陷及抗震承载力的两级鉴定。符合第一级鉴定的规定时,应该评为地基符合抗震要求,不再进行第二级鉴定。静载下已经出现严重缺陷的地基基础,应该同时审核其静载下的承载力。 地基基础的第一级鉴定主要内容包括饱和砂土、饱和粉土地基的液化初判和震陷初判,以及可以不进行桩基验算的规定。 (1)基础下主要持力层存在饱和砂土或者饱和粉土时,对下列情况可以不进行液化影响的判别。 1)对液化沉陷不敏感的丙类建筑。 2)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液化初步判别要求的建筑。 (2)基础下主要持力层存在软弱土时,对下列情况可以不进行建筑在地震作用下沉陷的估算。
《震害与对策:汶川、玉树震害分析》为从事工程构造物抗震研究、抗震设计、震害评估、修复和加固设计等专业的科研工作者和工程技术人员以及政府相关部门提供实时的工程震害和分析结果,也可作为教学参考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