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泊管理研究
2013-2
水利水电出版社
《湖泊管理研究》是关于我国湖泊管理和保护的论著,全书在实地调研和案例分析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现行湖泊管理框架与存在问题、国外湖泊管理经验和发展趋势,建立了水行政主管部门湖泊管理和保护的定位,提出了我国新时期湖泊管理和保护的对策措施。《湖泊管理研究》主要包括:我国湖泊现状;我国现行湖泊管理;国外湖泊管理和保护经验;我国水行政主管部门湖泊管理和保护定位;我国新时期湖泊管理与保护的对策措施等内容。
前言 第1章我国湖泊现状 1.1湖泊概述 1.2湖泊开发、利用和保护现状 1.3湖泊开发、利用和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1.4加强湖泊管理的迫切性和重要性 第2章我国现行湖泊管理 2.1现行湖泊管理制度框架 2.2典型地区湖泊管理分析 2.3湖泊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管理制度分析 第3章国外湖泊管理和保护经验 3.1国际湖泊管理和保护趋势 3.2世界典型地区湖泊管理和保护 3.3国际湖泊管理和保护对我国的启示 第4章我国水行政主管部门湖泊管理和保护定位 4.1湖泊管理和保护的职能 4.2湖泊管理和保护的工作 4.3湖泊管理面临的问题 4.4湖泊管理和保护的定位 第5章我国新时期湖泊管理与保护的对策措施 5.1规划 5.2水资源配置 5.3水域岸线开发利用和保护 5.4水资源保护与水环境治理 5.5湖泊防汛抗旱 5.6其他资源开发利用 5.7管理体制 5.8运行机制 5.9立法 5.10能力建设 5.11我国典型湖泊分类管理和保护对策 参考文献
版权页: 插图: (4)组织实施湖泊矿产资源勘查。 (5)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 2.1.2.6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在湖泊管理和保护中,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承担湿地管理职责,其主要职能包括:组织开展湿地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拟订湿地保护的有关标准和规定,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依法指导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 2.1.2.7旅游主管部门 湖泊旅游由旅游主管部门负责,根据国家旅游局的“三定”方案,在湖泊管理和保护中,旅游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湖泊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湖泊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组织拟订湖泊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湖泊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 2.1.2.8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城乡和住房建设部的“三定”方案,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涉及湖泊的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监督管理和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 另外,在湖泊管理和保护中,在长江中下游地区的部分湖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还承担水媒疾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如血吸虫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2.1.3湖泊管理机构 在湖泊管理和保护中,国家和地方结合各地湖泊管理的实际需求,成立了各种类型的湖泊管理机构,从而成为专门的湖泊管理机构。下面选择典型的湖泊管理机构进行分析。 2.1.3.1管理局 1.太湖流域管理局 太湖流域管理局是水利部在太湖流域、钱塘江流域和浙江省、福建省(韩江流域除外)范围内的派出机构,代表水利部行使所在流域内的水行政主要职责,为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流域性的水利政策法规;负责职权范围内的水行政执法、水政监察、水行政复议工作,查处水事违法行为;负责省际水事纠纷的调处工作。 (2)组织编制流域综合规划及有关的专业或专项规划并负责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具有流域控制性的水利项目、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重要水利项目等中央水利项目的前期工作;按照授权,对地方大中型水利项目的前期工作进行技术审查;编制和下达流域内中央水利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 (3)统一管理流域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负责组织流域水资源调查评价;组织拟订流域内省际水量分配方案和年度调度计划以及旱情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实施水量统一调度;组织或指导流域内有关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工作;在授权范围内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指导流域内地方节约用水工作;组织或协调流域主要河流、河段的水文工作,指导流域内地方水文工作;分布流域水资源公报。 (4)根据国务院确定的部门职责分工,负责流域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用水水资源保护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界水体、重要水域和直管江河湖库及跨流域调水的水量和水质监测工作。
《湖泊管理研究》具有实践性和政策性强、系统全面的特点,可供水利、水资源、水环境、经济和自然资源管理等部门的科研、教学、管理及决策者参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