蝴蝶梦
2002-3
上海译文出版社
[英] 达夫妮·杜穆里埃
318
林智玲 程德 译,陆谷孙 校
无
《蝴蝶梦》是英国著名女作家达夫妮·杜穆里埃的成名作。“我”与丧偶后萎靡不振的德温特先生一见钟情。但随他住进著名的曼陀里庄园后,却发现时时处在德温特已故的前妻吕蓓卡的阴影笼罩之下。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发现吕蓓卡真正的死因,于是面临情与法的选择。不久,一场神秘的大火将漫陀里化为灰烬……作者通过情景交融的手法,成功地渲染了缠绵悱恻的怀乡忆旧和阴森压抑的绝望恐怖这样两种交叠渗透的气氛,加之全书悬念不断,使之成为一本多年畅销不衰的浪漫主义小说。
1 简・爱
2 乱世佳人
3 斯佳丽
4 鲁滨孙历险记
5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6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
7 雾都孤儿
8 孤星血泪
9 格列佛游记
10 哈克贝里・芬历险记
11 变色龙
12 歌剧院幽灵
13 小妇人
14 战地钟声
15 一千零一夜
16 格林童话
17 安徒生童话
《蝴蝶梦》原名《吕蓓卡》,是达夫妮·杜穆里埃的成名作,发表于一九三八年,已被译成二十多种文字,再版重印四十多次,并被改编搬上银幕,由擅长饰演莎士比亚笔下角色的名演员劳伦斯·奥利维尔爵士主演男主角。该片上映以来久盛不衰。 同名英文原版书火热销售中:Rebecca
无
老实说,最初我是带着侦探小说的视角来看待这本书。仅仅因为近来觉得大多数侦探小说(或者说推理小说)中的描写太过乏力和单调,手边的《献给虚无的供物》又读不下去,所以尝试着寻找一部更加接近纯文学而且具备侦探小说特质的作品。《丽贝卡》恰好符合这个要求。
开篇的充满怀旧情感的沉痛、压抑色彩的大段描写一下子就吸引了我。通过细细地品读景物描写,我感到仿佛置身曼德雷。但这种感觉并不真切,而是被一层神秘的氛围所笼罩——事实上,读到最后我才发现,开篇的倒叙是多么的巧妙,几乎使故事形成一个回环。
用推理小说的话来说,这是一个走向崩坏的故事。这种故事的特点往往是:先建立一个读者深信不疑的认知,再干净利落地将之摧毁。令人印象深刻的作品有西泽保彦的《神的逻辑 人的魔法》,麻耶雄嵩的《鸦》等。本书便是凭借“丽贝卡”这名角色来达到这一点的。丽贝卡,一个完美无缺的女人,将作为她“继任”的无名主人公比得一无是处;庄园里到处是她留下的痕迹;人们的口中总是谈论着她;甚至于整个故事的走向也围绕着她展开。便是这样的一名看上去光彩照人、无比耀眼的角色,像宝贵的瓷器般由作者小心翼翼地抬着出场,然后一松手,在地上摔得粉身碎骨。毫无疑问,丽贝卡的内外反差是巨大的,让人不禁想起《白夜行》中的女主人公唐泽雪穗——两者的不同之处只是在于,前者有着不为人知的人格,后者则有着不为人知的过去。
然而存在巨大反差,或称之为“亦正亦邪”的角色,其现实基础又是什么?换言之,如何才能说服人们相信丽贝卡这样的女人的真实性呢?幽默地说(实际上我是认真的),“上帝门窗理论”或许可以说明这一点。“上帝为某人关上了一扇门,同时又打开了一扇窗”,暂且不论门和窗孰优孰劣(其实毫无必要),首先最重要的一点便是人的有限性。此处的有限性并非指生命有限性(不禁想起海德格尔所说的“有限性”),而是指人类个体之间差异的有限性。举个简单的例子来说,在脑容量大体恒定的条件下,才能不能无限增长。也就是说,在每个领域都出类拔萃、登峰造极是不可能的,因为一旦支配某领域的大脑区域呈高度发达,势必就排斥乃至剥夺了其他领域的可能性。就好像在电脑游戏里创建一个新人物时,可供分配的属性点是有限的一样,除非是管理员特权,否则绝不可能面面俱到:魔法、力量、敏捷属性值都高得吓人。至多不过成为一个万金油罢了。简言之,不能忽视的物理基础(在游戏中是程序基础。然而难道不能将自然的物理定律比作程序吗?)局限了一名人类的完美性,或说完满性。
丽贝卡的例子正是如此。尽管她美妙无比、人见人爱——几乎所有见了她的男人都被迷得神魂颠倒,机智勇敢、艺高胆大——能与兄弟争赶马车、驯服烈马,独具只眼、品味高超——是她把曼德雷从荒原变为庄园,并将庄园布置得井井有条、美不胜收,然而她在道德上被视为有严重缺陷——放浪形骸、淫荡不羁。而如果说道德评判这种外界看法不过是强加上去的、给予人心理安慰和心理平衡的东西的话,那么丽贝卡的缺陷还在于她畸形的子宫和最终罹患的回天乏术的肿瘤,这二者无疑是实在且致命的。姑且不论其子宫的畸形是否可能由童年时代过于男孩子气的激烈行为造成,或者其肿瘤由骄奢淫逸同时又积劳成疾的生活引起,单是从基因角度或许便能解释一切:赋予她那些强大优势和惊艳品格的基因,恰好取代了维持一个正常躯体、一条健康寿命的基因的位置,最终使得她走向悲剧的结局。
历史上伟大的杰出人物,如此陨落的例子数不胜数,在此无意给出。但退一步看,丽贝卡不过是一个庄园的女主人,仍旧是历史大潮中微不足道的一滴水,犹落得如此下场,令人不得不感慨万千:究竟生命得多么平凡才足以达到世人口中声称的“幸福”啊!
以上的内容不过是我的臆想,若是读者到此为止感到胆战心惊的话,还请静坐压惊;若要拍案而起,也请温柔一些。
现在转移话题。
《丽贝卡》之所以能对上我的口味,究其原因在于其核心的创意。一个从未登场的人,却对书中的所有人物甚至于事物产生无比深刻的影响,这是难以想象的。若卡尔维诺仍在世,或者继续写作下去的话,也许会对此深感兴趣——当然我并未通读他的所有作品,无法肯定他从未涉及类似题材。只是,一个孜孜不倦地追求着新意的作家大概不会无动于衷。我也曾经想到过这一创意,但不知是否潜移默化受了《丽贝卡》的影响——在不知何处看到这本书的简介然后烙刻在潜意识之中,后来又浮现在脑海里;可我知道,起码我的逻辑出发点应当与这本书的作者不同。我的逻辑链条大体如下:作为一个事实,人会死去;然而人终究不能对此释怀,因此寻找着保留自身的方法;为了保留自身,也就是使自己“不朽”,人决定留下些什么东西。这便是他的遗留影响;而当他的遗留影响达到相当的程度,就成为左右之后人们命运的东西了。如是,兴许便产生了一种全新的宿命论,我名之为“前人宿命论”或者“逝者宿命论”。
不过,“前人宿命论”也好,“逝者宿命论”也好,亦只是我狭隘之见罢了。从宏观的角度出发,这便是历史。人无时无刻不生活在历史之中。这种历史不必是如冰河时代、寒武纪生命大爆发般自然的变迁,而完全可以是人类活动的遗留之物。简单地说,就如红绿灯:为何就一定是红灯停、绿灯行呢?丝毫没有可供商量的余地。然而我们知道它们是历史的产物。这个例子未免有点萨特存在主义的感伤了。不过,人类从古至今一直生活在为自身所创造的历史之中,并且仍在永不停息地创造历史,这一点却是不争的事实。就如马克思所说的那样,人类的实践在改造外界的同时也在改造着实践本身,这个过程无休止地往复自身。我想,正是在这种“改变“与“被改变的改变”的罅隙之间,栖息着人类。
最后。
其实我喜欢“丽贝卡”这个名字甚于“蝴蝶梦”。虽然“蝴蝶梦”听起来具有朦胧的美,让人不禁联想到庄周梦蝶,且丽贝卡本人就像梦中虚幻的蝴蝶,更别提本书开头就是梦回曼德雷了——但是,我总以为,丽贝卡作为故事的核心和最终的悬念,理应拥有把她的名字作为标题的权力。况且这与本书的神秘(不说主义,好吗)色彩相当契合。
再说——大大的“丽贝卡”悬在封面之上,与此对应的角色却从未出场,不觉得很有一丝黑色幽默的感觉吗?
这是一本让人爱不释手的小说,从一开始的晦涩到后来的一发不可收的着迷,都是因为它。
喜欢达夫妮·杜穆里埃这种哥特式的小说写法,有些阴凉、恐怖再带着点神秘色彩,以“我”的实衬托吕蓓卡的虚,在现实中穿插回忆,回忆里加入想象,环环相扣,精彩无比。
说说具有争议的吕蓓卡吧,有些人热衷于称呼她为女权主义者的象征,有些人拒绝冠之以此称呼,各种争辩自有其理,在此不想就女权主义的定义来商讨,只就吕蓓卡说说吕蓓卡。
吕蓓卡,是一个个性鲜明的女性角色,在诸多小说里,这种个性的女性角色其实不多,所以更令人愿意去讨论她。如果是良家妇女,只值得闲聊;如果是女英雄,值得歌颂。而恰恰,她是少数,是特例。吕蓓卡是一个聪明、美丽、能干、懂艺术、擅长交际的极具魅力的女人,几乎见过她的男人都会为之迷惑,还有丹弗妮太太对她变态的崇拜,甚至连挑剔的奶奶在老年痴呆后都念念不忘她的吕蓓卡,可见她的魅力非同一般。在所有的光鲜耀眼的光环之下,她也不是完美女神的化身,她实则是一个放荡不羁,喜欢玩弄男人的女性,喜欢操控一切的她,最后连自己的死都要在自己的预计之内进行着。如果吕蓓卡是一个男性角色,可能会变得让大家更能接受,因为在男权社会,男性的多情和放荡则是属于可以理解和更容易接受的。而同一个性质的内容,性别换成了女性,则会受到更多的抨击和不能容忍,这在某一个角度来说,作者塑造这个角色也是在向社会挑战这种可能性。所以从这个层面来说,作者是想释放出来一个女权主义色彩的角色,但她毕竟不是真正的女权主义者,所以又将这个极有力反抗男权主义的角色推向一个不协调的极端来消弱这种现实意义。
”我“,在文中是一个主线,是真实的存在,同时也在不断地烘托吕蓓卡的存在。”我“,在文中,甚至都没有一次正式的介绍名字,这种反差是刻意在减弱”我“的地位,籍此强调吕蓓卡的地位。从”我“的出身来说,一个简单的家庭,毫无背景可言,刚开始的地位只是一名侍女,至于长相,文中的描述也是少之又少,不过从后面化妆舞会上可以看出,”我“的几分姿色还是存在的。文中,提到过几次她的法兰绒裙子和平直的头发,这些显然是不够能衬托她的美丽的事物,相反,对吕蓓卡的美丽描述则是多条线索来进行的。在与奶奶的会面中,奶奶对”我“和吕蓓卡的表现是最为明显,虽然奶奶是无意的,但这种无意更能真实地表现出”我“和吕蓓卡的差距。奶奶说,一个妻子得有三种美德:教养、头脑和姿色。吕蓓卡三样俱备。不过“我”,却拥有吕蓓卡不曾拥有的美好品质:谦虚、真诚、善良。这些品质最终给“我”和麦克西姆带来了幸福,也打破了吕蓓卡的魔咒。
再说说麦克西姆,显然年轻的他不懂得何为爱情何为婚姻,为了家族的名望,他和吕蓓卡结婚了,开始一段契约婚姻。在享有荣耀和名望的同时,麦克西姆牺牲的是自己的尊严和幸福。这种不愉快,最后也迎来了悲剧的诞生。后来的麦克西姆,明白了婚姻是需要真爱的,是需要信任和沟通的,而不是那些花哨的外表。所以在文中,有一段在”我“问及麦克西姆,是否对”我“的发型有任何意见时,他表示没有什么不妥,其实可以看出麦克西姆在经历过一段畸形的婚姻之后,看待女性的眼光显然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不在乎女性的衣着和发饰,只在乎那一种无邪和懵懂无知的表情,恰好不谙世事的”我“就在那种局促不安的会面中表现出了那一切。而显然我们可以看见,麦克西姆喜欢这样的”我“,也表现麦克西姆是喜欢享受控制的,这么一个单纯的小妞多么的可爱。在”我“打碎了爱神瓷器的那段表现得更明显,”我“的表现像是一个做了坏事的小孩,而不是一个”太太“的表现,这个表现让麦克西姆心情愉快。
小说中,还有大段大段对景物的描述,有些冗长之嫌,但也体现了作者的细腻的观察力。
这本书买了好几年,一直放在书架上积灰。之前没有读过该作者其他的书,这应该也是她比较出名的一部吧。
因为不算了解,对它的认识只是基于希区柯克拍过的电影(还没有看过),所以下意识以为作者应该是生活在19世纪的英国都市里的女作家。没想到达芙妮竟然是纯粹的20世纪公民,且该书也是出版于一战后,顿时想到了最近几年大火的Downton abbey,仔细读后其中的一些细节也因为这部剧让人分外有画面感。
我习惯看书前不看导读以免被剧透,尤其是名著,经常是被编辑描述得事无巨细,看完之后除了一种原来如此的感觉之外就啥也没有了。
书中Rebecca的形象贯穿全文,即使已离世一年,但她的音容笑貌仍在曼陀丽乃至整个英国上流社会穿梭不绝,给男人以向往,女人以嫉愤艳羡的姿态将自己的形象保留在了最美的时刻。直到迈克西姆向二任夫人和读者坦白,相信绝大多数人都会被Rebecca这样的女人所折服。聪明,漂亮,知识渊博,平易近人但又不失神秘感。对于天生拥有不作就不死的犯贱心理的人类而言,这样的女人对于男人来讲在得到之前是一块具有庞大引力的磁体。普通男人对于美的向往,男性征服欲望的满足感,以及从心理到生理的愉悦享受都可以通过征服诸类独立自信有能力的女人得到。从现代社会的观点来看,她可能是很多女人梦寐以求的外在形象,也可能是部分男人YY或者跃跃欲试的扑倒对象。但当她放在上个世纪初的英国作家笔下时,这样的女人必定是有不可忽视的缺陷的。并且它得相关于是非,否则不足以引起人们对二任女主人的同情以及倒戈心态。在当时社会对于女性的要求,尤其是一个英国上流社会贵族富贾的女主人的要求即为堪比国家外交能手的交际能力和人际关系。她们得上能通过举办舞会,派对结交各界精英,熟知各类人群之间的军政商信息,小道八卦,子女情况,下能培养自己的心腹忠仆为其前赴后继上刀山下油锅乃至死后还对其念念不忘一心还想干掉她的地位替代者以祭亡灵。如果能更圆满一些,便是让整个与她接触过的大佬贵妇平民下人都能说自己好不说坏的,除了羡慕就是嫉妒,而唯一对她有诟语的除了男主人公就只有傻子了。而从理论上讲,Rebecca也着实做到了这一点。但她的人生以她的观点来看仍是一场悲剧。不过这也从侧面体现出了小说的一点不足,似乎在后文中没有对Rebecca的娘家方面有过多的解释和描述。人之初,性本善,天生丽质聪颖的她不可能生来就是个反社会的双重人格且扭曲的精神病。事事皆有因果,我也相信作者的初衷并不完全想把她塑造成一个蛇蝎美人的终极形象,而是一个丰满立体充满个性的,社会背景下的悲剧人物。Rebecca在人前的自信谦和,亲切大方,细心温柔包括对于各色对她不够了解的男人的准确把握和几乎万无一失的勾搭技巧不能因为她的腹黑而完全否定她对于社会和人性的认知能力。相反,只有一个对人世看得很透的灵魂才能信手拈来般地呈现人前人后的巨大反差。她以玩弄她人的感情获得成就感和空虚的自我满足,这只能源于她对于人与人之间复杂关系的失望和厌恶,由此以一种相对极端的毁人害己的方式报复社会。难道在这么多段风流韵事中,她就未曾遇到过一段朦胧的真情吗?对象或许是狂躁的表哥,也有可能是对她恨之入骨的迈克西姆,否则她初衷也并不是想被他一枪毙命,而是甘愿让表哥来完成这件使命,是否是不愿让他这样的人沾上自己的血,背上愧疚的包袱?因此即使事与愿违,她仍让他带着恨意开了枪。但作者似乎在这点上并没有给予过多的暗示和对她的心理背景的铺垫描述。也许作者意在让人们更多的关注二任夫人的单纯仁爱善良与迈克西姆之间的真爱永存,但实际上,我个人认为Rebecca在迈克西姆和丹弗斯太太面前对他人坦率的批评嘲笑,对于一个缺乏真爱和安全感的复杂双重人格而言绝对不是对这俩人充满了完全信任(尤其是迈克西姆),而是她内心深处的单纯直率和天真。换句话说,这样的人还不能称为完全腹黑闷骚界的大佬,她在他们面前直白的表达不仅是因为他们知道自己的实情,而是她可以通过这样一种方式发泄自我,表达自己。这样的人在生活中是难以有地位平等的真心朋友的。迈克西姆是鄙视瞧不起自己的合作伙伴,丹弗斯太太是毕恭毕敬对自己有个人崇拜的仆人(类似于容嬷嬷对皇后)。虽然他们不能与自己交换有价值的个人意见,但至少她心里不会憋屈得太累。因此当故事发展到这样的阶段,我个人认为,作为一部会流传百世的名著,作者是应该在这位书名人物的身上无论以何种方式再多下几笔墨的。不是我刻意想为R洗白,只是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而且她所做所为也不过是根据自我需要主动迎合了某些男人对她的物理需要,并且以牙还牙了而已。不难理解多数人会认为她不守妇道,放在当下,自然也是各大女性的反面教材,但作者若能更多的丰富人物的家庭成长背景和心理描写,想必会为读者带来额外的阅读兴趣。当然也有可能是我学历尚浅,仅完整读过一遍译文,未能深刻参透作者其中的一些细节寓意,在此仅为个人感悟而已。总而言之,对于已出版的Rebecca这个人物而言,我说不上多么喜欢或讨厌。但她身上有很多我欣赏的特质,相比人畜无害的二任女主人而言,或许更吸引人眼球。虽然之前没有料到是迈克西姆亲自结果的她,但作者给予她的结局是我很喜欢的。这样的女人应该毁灭在自己手中,她以一种病态的方式掌控着自己的人生,玩弄着他人的生活,做自己貌似享受的事情,来掩饰内心的空虚和对安全感的需要。而最终当得知自己命不久矣之时,她果断地选择了一种保持世人对她本有的态度的特殊方式结束自己的命运。迈克西姆依旧恨她,丹弗斯太太怀念保护她一辈子,表哥为她不平,二任夫人嫉妒惧怕羡慕她(前期),群众爱戴尊重她...她的血肉融入了大海,躯体葬在了曼陀丽的大地上。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她冲着迈克西姆笑,有满足,有不舍,有不屑,有悲哀,更多的可能还是一种解脱。生命这种载体,生活这场游戏,对于她而言,已无所留恋,知道自己的病情时,可能心中某块地方反而松了一口气,亦能潇洒地付钱走人。或许经历了曼陀丽的大火以后,在天上某处的她,看到迈克西姆和二任夫人的携手离去,仍会默默地为他们祝福祈祷,让他们享受到自己未曾领略的真爱吧。
二任夫人,作为全书的线索人物和第一人称,竟然连个自己的全名都没有,实属悲哀。不知这是否是作者的一处伏笔,以此显现出她的衬托意义。说到衬托,我并不认为这十分地准确。二任夫人的个性和出生背景可以说是与Rebecca完全相反。她的贫贱出生和极其有限的人生阅历(也因为她本身年轻)在某种层面上既让她无论是在蒙特利尔还是后来的曼陀丽都活得极为地小心翼翼,患得患失,疲惫不堪但又无可适从,唯能寄希望于她和迈克西姆的爱,但这位迟钝男人仿佛之前没怎么看透自己这位小夫人脆弱易碎的玻璃心,让她在内心对这段感情的安全感缺乏到了极致,以至于后面来了个绝地大逆袭。而另一方面,正是由于她的年轻,活力,不问世事的单纯(这是真单纯)天真,甚至葆有少女般的娇羞含蓄不淡定的气质让迈克西姆先生在经历了人生最大的波折之后仿佛回到了年轻时的轻松快乐时光,由此甘愿在短短结识了几周之后就愿意娶其为妻,甚至愿意放弃自己曾经为了牺牲婚姻而维护的家族庄园和尊严,只为一享人间天伦。这样的转变除了二任夫人的天生自身魅力之外,Rebecca对迈克西姆的反作用也起到了决定性地作用。所以在天时地利人和的情况下,缘分也就出其不意地降临在了这对人身上了。从个人特质上来看,她的亮点自然不及Rebecca,但笔者很欣赏她的一点是对于爱的执着坚定和完全信任。任任何一个做妻子的突然得知丈夫的前任是自己亲手结果的,并且前任还是一个在大众之中有口皆碑的天仙般的人物,歇斯底里都可以说是正常的物理反应。但二任夫人的淡定表现好像在本书中也并不违和。我个人认为应该是如下的原因。首先排除她在之前就已经对Rebecca的真实人品持有依据的怀疑态度。迈克西姆先生看中她的就是单纯不世故,如果她早就对她的人品有所怀疑还不声不吭瞒过了所有人,尤其是弗兰克和丹弗斯太太的话,那她才是腹黑高手,我想这应该不是作者的初衷。其次她的善良品质应该也不会令她对Rebecca产生想对一个死人还有所YY的邪恶心态。文中字里行间虽然都能够流露出她相对于Rebecca的自卑,小心,羡慕,有时还伴有些许有气无力的嫉妒之态。但她深知与死人是争不赢的,而她在前期由于个人过于强大的不自信,忽略了寻找自身闪光点的有效途径,并且在Rebecca的巨大阴影下也忽略了迈克西姆同志对自己的一片深情。归根结底,作为一个把一切不如意都归结于自身的卑微小女人,实在是难以爆发出惊为天人的阴暗面。笔者分析到这里,不免对她顿时也报有了一份深深地同情和怜惜。所以,唯一能够使她这颗纯洁之心在面临如此巨大的变故的时候如此淡定的原因只能是她对迈克西姆的爱。在这之前,她目睹了迈克西姆内心深处的悲哀郁闷,无奈愤慨却不知如何走进他的内心,也深感这份无言的过去是他们俩无法逾越的鸿沟,她人在他身边,却不知道他的心在哪里。这种情绪贯穿了前半部书,作者在这方面的描写尤为细致,读者有时都似乎能体会到爱一个人却隔着堵墙的无力感。所以当迈克西姆向她毫无保留地坦诚自己的内心时,除了震惊,她收获的更多的是被深爱的人回报过来的爱意击中的满足感和幸福感,她从此能够与他携手解决问题,面对未来了,这份来得太晚的内心满足在她只言片语的表达和行为中都能够体会得到,这股强大的爱的力量足以大到让她瞬间提升百倍的心理承受能力,克服对Rebecca和丹弗斯太太的虚拟恐惧,甚至在了解到Rebecca的病态后轻松地把走下神坛的R打入她的认知地狱,不得超生。按照普遍最后得到幸福的成熟女主在了解大范围事实后在理论上同作为女人,可能会对Rebecca在某些层面上流露出理解和同情的惯例来看,由于二任夫人毕竟年轻,本身对Rebecca背景铺垫也有欠缺,再加上二任夫人非常遵循三从四德的传统英式女主人的要求下,她对于此事最终的看法与价值观取向完全与丈夫一致的现实也确实很符合她的个人情况。因此笔者认为,作者在描述二任夫人的过程中,是相对完善成功的。尤其是在描写她对于R和丹弗斯太太的态度转变的过程中,既鲜明果断,一反她给人温和谦逊的印象,但又十分符合逻辑,这都是作者在前文对她个性和心路历程做了极多铺垫和解释的功劳,令人感到非常的流畅自然,值得细细回味。二任夫人的单纯还可以体现明确的地方是她对于迈克西姆的爱掺杂着很少的利益冲突,更多的仍是精神享受。她来到曼陀丽,为了和他相亲相爱,她甘愿被前任的心腹各种高低端黑,忍气吞声。对待其他仆人即使在前部是因为不适应,后来也并未趾高气扬的谦虚做派,也能够表现出她与类似范霍柏夫人之类浮夸势利的作风的优越性。对于该人物,想必作者并不意在塑造一位真善美的圣母形象。但由贫贱卑微小女生转变为宽容识大体的成熟女性的表现难度也不是那么容易,从作者前文的描述字数都能看得出来,在此也为达芙妮同学点个赞。
丹弗斯太太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一个趋向病态的护主狂魔,这样的人比主人还恐怖,还不能招惹。第一个想到与她有共同点的是容嬷嬷(没有黑她的意思)。但看完后又深感她没有容嬷嬷与皇后心有灵犀的默契和互相爱护。Rebecca始终还是把她当做一个忠心的仆人和倾诉对象,丹弗斯太太自己也从未揣摩过Rebecca的心理状态或者妄图与她分担。她始终把R放在不可触及的神坛之上,以求满足自己对某种特定形象的无限自我放大和崇拜。在她眼中她认为R有为了自己永葆一种清高和独立特行的姿态的义务,任何一种污浊关系包括婚姻和其他形式对她的占有都是一种亵渎。所以她也憎恨R的生活方式和态度,但作为一名仆人的认知,她没有立场去改变或妄自评论,只能服从和忍受。所以她既瞧不起与R乱搞的男人,也瞧不起迈克西姆。她至始至终都只是一个表面爱R实则非常自私的一个女人。她没有容嬷嬷与皇后共生死共进退的决心,也没有容嬷嬷甘愿与皇后牺牲的奉献精神。R死后她并未以表忠心而同去或者至少离开曼陀丽这是非之地。她依然留在了这里,难道只是为了监视迈克西姆的一举一动吗,理论上来讲R死后她应该不会再在乎迈克西姆的任何行为了,她也不可能对他有所怀疑,而仅仅只是为了保留R在庄园内神圣般的地位和她的遗物的话似乎显得有些站不住脚。因而我个人认为丹弗斯太太是依然在自己脑海中幻想立于神坛的Rebecca,用破坏现任夫人的形象和地位的拙劣方式表达立场和忠心。而最终的火烧曼陀丽,也不过是她恼羞成怒,不愿面对赤裸裸表现在自己面前Rebecca黑暗面的现实的愤慨而已,她不愿让人毁灭自己心中的R,也不愿目睹迈克西姆逃脱法律制裁的现状,更不愿面对自己的认识失败,所以干脆一把大火烧了城隍庙,自己则一走了之。
可能是因为笔出女作家的缘故。书中的男性人物都似乎有些陪衬的意味。迈克西姆虽然戏份不少,但并不算特别出彩,他的心路历程也相对容易理解。而他的忠仆兼好友弗兰克,与他相比似乎更有文章,至始至终给人以沉稳寡言,但内心分外嘹亮的形象屹立在这对新人身边挡风遮雨。大到处理杀人案件,小到维护家庭内部稳定,都力求亲力亲为,聆听小两口单方面倾诉解闷,因此在二任夫人苦恼之际,笔者甚至也YY过他们俩的小浪漫,说不定如此二任夫人能活得更加洒脱舒适安心。
另外一个笔者比较喜欢的人物是迈克西姆的姐姐(名字太长记不住)。她的丈夫也是个憨厚靠谱的好人,她也显然是个刀子嘴豆腐心的典型,大大咧咧却又粗中带细。生活的积累和阅历的洗礼让这种相对上了年纪的女人能够呈现出少女们无法企及的成熟韵味。她们懂男人的心,能够轻易揣摩男人何时何地何想,但又比Rebecca这样的尤物在某些层面更加理智成熟,同时也缺乏勇气,逆来顺受了。但无一例外,这样的贵妇角色在当时的社会现状下无疑是最大获益者,她们物质殷实,精神充实,有爱自己的丈夫和孩子,有受人尊敬的社会地位,可以嘲笑幼稚无知心比天高的小女生,也可以冷眼相对R这样不可多得的奇葩人物,但更多的时候她们尽自己本能的相夫教子却又不失情趣地让男人随时能感受到焕发第二春的新鲜感。这是上世纪英国资本主义对她们最真实和靠谱的要求。
前面提到此书有些方面与唐顿类似,在此做个梳理,比如丹弗斯太太的忠仆意识就与Miss O‘brian小姐在后期对夫人的竭力保护相似,虽然出发点迥然不同;男主姐姐就很类似老爷在伦敦的姐姐。也是一个平日里牙尖嘴利爱面子不好相处但关键时候比较靠得住的好亲戚,详见第四季中她对Edith的各种袒护和帮助;其他还有丹弗斯太太的职业属性应该与休斯太太相同,还有书中出现的各种社交礼仪,贵族生活严格刻板的行为举止都在唐顿中貌似有画面性的展现。包括二任夫人前去看望老奶奶的情节,也让我瞬间想到老戏骨Smith滴水不漏的表演,当然比起唐顿中生龙活虎时常给观众来点英式冷幽默的老夫人,书中的痴呆老太太在智商情商上自然差了不是一点点,但这无妨我在读此书的时候因为有了唐顿能为某些画面上的脑补行为提供条件,所以才有了以上这些感悟。
第一次写书评。
很特别喜欢这部小说的描写手法,从昨天晚上一开始读,就再也停不下来。书中的叙述者在我看来充满魅力,最重要的是她真实,比起吕贝卡,她不懂世故,不知怎么漂亮地跟别人周旋,处理事情也总是很犹豫,是一个再也普通不过的少女,甚至,她充满了自卑,唯唯诺诺地生活在吕贝卡的阴影之下,没有勇气去追问德温特,如她所说的,如果自己再执着一点,四个月前就可以知道这一切。但我多么喜欢她的真实,她爱德温特,爱的有些卑微带着深深的爱慕,在弗兰克面前,她把他当成朋友,向他吐露自己内心的恐慌,那次去看望祖母,她也是考虑怕比尴尬而不是自己有多狼狈,在听闻真相后,她不是害怕德温特,而是无条件地相信他说的话和确定他的爱而欣喜若狂。
我不喜欢丽贝卡,尽管她才是这本小说的主角,这本小说的名字。也许是她对感情不负责任的态度,也许是她的自我虚伪,好像这世界没有她搞不定的人和事,这种人太聪明也太危险。
至于男主角德温特,他在我眼中是个充满魅力的人,看到他说出真相,我的心里不知有多开心,好像和”我”一样感同身受,虽然后来过上了平庸的生活,但曼德利的阴影得以渐渐消失,谈不上快乐,也算是平淡的幸福。
总之是一本读到一半迫不及待想知道结尾但又因为文字描写而带入情境慢慢看完不觉得疲惫的好书。
陪小七去图书馆借热学参考书,在一楼逛来逛去想找司汤达的《红与黑》,可是果不其然地没有找到,所幸本着再看看的心态找到了这一本——达夫妮·杜穆里埃的《蝴蝶梦》。
说起这本书,我对它最开始的印象是小学的时候了,每天守着cctv10看希望之星英语风采大赛,其中有一期就放了蝴蝶梦电影的一小段剪辑,没记错的话就是女主角穿着准备已久的礼服下楼,却被麦克西姆责骂的场景。不知道为什么我会对这段记忆深刻,大概是因为希区柯克的表现手法太令人印象深刻了吧。不过尽管如此,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还将它与《乱世佳人》和《简爱》混在一起傻傻分不清楚。准确的说,一直到最近我才勉强分清它们几个谁是谁的,幸运的是在那时不久后就拿到了这本想读已久的书。
不得不说,达夫妮·杜穆里埃无论是叙事手法还是情节构架都让我有种禁不住要拍案叫绝的感觉,当然这也并不排除是我书读的少得缘故。刚翻开《蝴蝶梦》这本书,还没读完几章就出乎我意料地吸引人。以至于让我几乎放弃周五一早上的课,牺牲周五所有的午休时间来读它,甚至坐在会议室等着开会的一小丢丢时间也不愿意放弃掏出书来不顾别人的眼光继续往后看。
关于书的主角,一开始的时候我是不爱马克西姆的,我以为他和女主角在一起正如女主角所想的一般,只是为了忘却那个在外人看来近乎完美的Rebecca。我以为他将卧室搬到相对偏僻的东厢是为了不必记起和Rebecca的音容笑貌,我以为他不愿意去那个小屋是因为害怕想起和Rebecca在一起的幸福时光,我以为他斥责自己的妻子让她马上把身上的衣服换下时是因为Rebecca扮过的人物他不能容忍其他人再去扮演。原来马克西姆对Rebecca的感情和丹弗斯夫人不一样,不是觉得Rebecca神圣不可玷污,不是喜欢Rebecca到无人可替代,而是相反的感情。故事进行到这里,我不禁觉得之前以为自己是上帝对故事脉络已然通晓的感觉其实都是作者给我们挖的深坑,到最后才能让我们如此惊讶。而我真正爱上马克西姆是在Rebecca表兄对女主出言不逊时,一言不发上前狠狠揍了他一顿的场景开始的。书里的马克西姆给我的感觉是沉默的,将情感全然收藏于心,只有在提到Rebecca相关的事情的时候才会出现崩盘的情况,但那是由于他的恐惧,和突然揍人的感觉是不一样的。马克西姆爆发的一刹那,对女主的爱就已经足够明显地跃然于纸上了,这个场景设置在我看来真是绝妙的。在两夫妻误会解除之后来这一出,简直是锦上添花,之前我们所怀疑的他对女主的感情之类的情绪也全都随着他挥出的拳头一起消逝了。然而整个故事还没有跟着这个节拍一起结束,暴风雨还在兴头上。从发现Rebecca尸体开始就提心吊胆,生怕马克西姆杀人的事情败露,但作者总是坏心眼,每每在我们快要放下心来的时候又来一个线索指向马克西姆,所幸最后善良的作者还是没有让马克西姆走进监狱。不过就算如此,在小说的最后作者也营造了足够紧张足够骇人的氛围,虽然没有明说,但是让大家都知道发生了什么的影射作为结尾真的不能再妙!
《蝴蝶梦》英文名《Rebecca》,应该说表面上讲述的是没有名字的女主和男主马克西姆从相识到结婚,到最后共患难的故事。然而在这样一个故事里,一个从一开始就已经能够死去的人,从一开始一个模糊的轮廓,到最后完全丰满的人物成形,简直让人觉得不可思议。这应该算是本书的一大亮点了吧,读来确实令人折服。
这样一本《蝴蝶梦》,写到最后实在是想单独提出来感叹一句:这书果然不能再赞了!!!
好吧,我这本书最关注的对象不是吕贝嘉,而是那位从头到尾我们都不知道名字的“我”。
“我”遇上了那位德温特先生,堕入爱河,结果在吕贝嘉的阴影下爱得战战兢兢--这大概就是书中前半部分的内容。
“我”遇到了MR.de Winter,一开始为他丧偶而感到伤心。爱上他、来到曼陀丽,生活在吕贝嘉的阴影下,却又自信心全无,总觉得自己不如吕贝嘉---那种微妙的恋爱心理。
大家都说全书中最吸引人的角色是吕贝嘉,我不这么认为。在我看来,吕贝嘉更像是一面镜子,把“我”心理的不平衡、不自信、妒忌心全都照应出来---写吕贝嘉,更多是表现‘“我”恋爱中的恐慌感。“我”的个性其实也是鲜明的,这是一位有点小聪明却自信不足、恋爱中有点勇敢但更多是胆怯的一位少女,这正是许许多多当时女性形象的写照。
而在吕贝嘉真面目暴露之后,她显现的又是另一个面孔,她开始长大,勇敢站起来支持丈夫、"us against the world"。这各种的原因,应该是她真正知道了自己并不是不如吕贝嘉,丈夫是真的爱自己而非找慰藉吧。自信,哪怕是从悲剧、真相中获得的,也是一种恋爱的力量。
我无意将女权主义的观点套进此书,在我看来这更多是一个爱情小说,但我还是要说,吕贝嘉和“我”正是当时女人的写照。一个表面守妇道,内里各种搞;一个表面瘦小、胆怯,内心却善良。好的坏的性格特质,都体现、并只能体现在了情感关系中,不知道该说性爱、恋爱能体现人的本质,还是说当时女性低才好。
至于德温特先生,看到有评论说他是男权主义者……笑死我了。其实他就是个有点胆怯的可怜人。他的心情很好理解,娶一个美丽迷人聪明的老婆回家,结果她控制了曼陀丽的一切,控制财政,跟各种男人乱搞还搞到家里来,不要说男人了,女人也接受不了自己的另一半是个控制欲狂人吧。所以说他跟“我”结了婚,一位表面看上去单纯可怜的小姑娘,但跟她在一起,聊天很开心没有压力,她不会算计、她很直接、善良、她很爱我,即轻松又舒服。
说那些找“我”是因为“我”单纯好控制的人,难道非得要让男人去找个事业型女人、强势有气场、极度聪明,才叫不是男权主义者吗?呵呵。
这是个关于爱的故事。
胡乱几笔而已。
这个故事从另一个角度就是讽刺社会对女人的要求过于死板和表面的,我想此书出版后也无疑增强了很多少女的自信心--做人嘛,最重要还是善良。
我们美丽的Rebecca,聪明自信乐观等等等等。。一切美好的词语都能被用到她的身上。但实际上她却是一个懦弱胆怯的女人。
她热爱自由,但却让自己置身于她厌恶的2B社交圈子,成为曼陀丽最高贵的女主人,还好评如潮---她需要不停地嘲讽周围的傻逼增强自己的自信心。
她不爱男主,她养情夫,提倡性爱自由---她却偏偏要跟男主结婚。
她不屑金钱---却不断榨干男主的钱包。
她美丽自信无畏---却恐惧于cancer,恐惧于死亡。
她厌恶这个社会强加于女人的条条框框,却不敢勇敢地打破它---这不是懦弱是什么?
而反观我们的女主。一开场,气场简直弱到爆。去到曼陀丽,处处活在Rebecca的阴影之下,战战兢兢,那小女人不自信敏感多疑的自顾自想真是衬托起Rebecca的高贵来了。。。但是真相大白之后,她知道她老公杀了Rebecca之后,她勇敢地站在了老公的一边,在法庭上在去调查的路上,她都展现出此前她没有过的坚强与大气。。这种品德,才是实质吧。
读这本书仅仅是因为有位学姐跟我严肃的探讨了一次描述性语言在小说中的功能性这个问题。确实,近似神话般的曼陀丽庄园,藤蔓丰盛盎然生机的曼陀丽,有迷人的血红色石兰的曼陀丽,烧红天际化作飞尘的曼陀丽,哪怕荒敗枯朽都让人魂牵梦绕的曼陀丽,成为这戏剧和主人公们的公正见证,和命运起伏互照辉映,最可贵的在于,她几乎承担了大部分的悬疑铺垫——讳莫如深的人们,深不可测的曼陀丽,共同烘托起人已不在又处处都在的吕蓓卡。
我觉得这是本书最出色之处。吕蓓卡大约是史上最拽的女主角,不露一次面,连一次正面描写都没有,却统治了整个故事和曼陀丽。而我们的女主角,也终究沦为自卑的局外人。
几乎所有的爱情故事都是由两女一男,或两男一女构成的,为了自己心爱的人或厮杀到底,或放手成全,而Rebecca这个故事里,却是讲了两个阴阳相隔的女人,为了一个男人,纠缠不清的故事。
‘I could fight the living but I could not fight the dead. If there was some woman in London that Maxim loved, someone he wrote to, visited, dined with, slept with, I could fight with her. We would stand on common ground. I should not be afraid. Anger and jealousy were things or tired or different, and Maxim would not love her any more, But Rebecca would never grow old. Rebecca would always be the same. And she and I could not fight. She was strong for me.’ (from Chapter 18)
这是Mrs. de Winter的一段独白,她本是一个涉世未深,单纯幼稚的女孩,却因为这样一段婚姻而瞬间成长,她与自己心中的Rebecca斗争到底,庸人自扰之。
Max是一位中年男子,几乎拥有了女性对男性的所有向往,唯独缺了一个也至关重要的因素—性功能,文中几乎没有对于性的描写,但可以从一些文字中得知Max早已力不从心,‘The bed beside me looked stark and cold’. ‘ It seemed to me, … staring at the wall… at Maxim’s empty bed’ 这对新婚燕尔分床而睡。他脾气暴躁,却一直戴着社交面具,他冷漠,因为在他心里最重要的是Manderley庄园,第一段婚姻,他不爱自己的妻子Rebecca,但却畏惧离婚,他不愿被众人议论,更不愿意失去自己的这栋不动产Manderley。这样的恐惧,不仅毁了他自己的生活,也把Rebecca逼成了一个近似疯狂的女人。Favell说Max是Othello,但是Othello杀妻是处于嫉妒,因为他深爱着Desdemona,并且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而Max不爱Rebecca,他没有后悔,只是一种会被逮捕的恐慌。虽然最终Max没有收到法律的制裁,但Manderley被烧成了一片灰烬,如同剥离了他的灵魂,行尸走肉般的活着,不比牢狱生活要强多少。
而就这样一个男人,却一直被人深爱着,也许因为他帅气的外表,也许是因为他厚实的家底。当初迎娶Rebecca时,Max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幸运的人, Rebecca具备了一个妻子该有的教养breeding, 智慧brains,和美艳 beauty。可这只是外人所见。Max自称从未爱过这个女人,想必这个世界上也没有一个男人会想要自己的妻子是被众多男人垂涎三尺的对象。男人们更希望自己的妻子是贤良淑德的好主妇。在Chapter 11中,Frank说kindliness, and sincerity and if I may say so—modesty—are worth far more to a man, to a husband, than all the wit and beauty in the world. Max爱不起Rebecca, 因为他满足不了这个女人的欲望。而Rebecca最终得知自己身患绝症的时候,选择了让她爱过的男人用一种极端的方式来结束他们之间的所有爱恨情仇。
’If I had a child, Max, neither you, nor anyone in the world, would ever prove that it was not yours. It would grow up here in Manderley, bearing your name. There would be nothing you could do. And when you died Manderley would be his. You could not prevent it. The property’s entailed. You would like an heir, wouldn’t you, for your beloved Manderley. You would enjoy it, wouldn’t you, seeing my son lying in his pram under the chestnut tree, playing leap-frog on the lawn, catching butterflies in the Happy Valley? It would give you the biggest thrill of your life, wouldn’t it, Max, to watch my son grow bigger day by day, and to know that when you died , all this would be his?” (Chapter 20)
Rebecca果然聪明绝顶,Mrs Danvers说Rebecca不爱任何一个男人,她对男人只是游戏,但如果她没有爱过Max,又怎能如此对于Max来说Manderley庄园才是最重要的,爱之深,恨之切,她让不爱她的这个男人来结束这段对谁都是痛苦不堪的婚姻,也让这个男人的生命中永远都有她的影子,Rebecca赢了。对于Rebecca来说用了这样一种方式,也结束了她对于衰老的恐惧,以及得不到真爱的遗憾。‘ There was only one thing ever worried her, and that was the idea of getting old, of illness, of dying in her bed.’ ‘ When I go, I want to go quickly, like the snuffing out of a candle.’ 最后她果然死的很干脆。
另一位故事中的主要叙述人,也就是Max的第二任妻子Mrs. de Winter,一直活在自己的想象中,一切表象,让她觉得Max对Rebecca无法忘怀,她有点自卑,没见过大场面,但她单纯,涉世未深,即时让她和Max分床睡,没有太多的亲密,她依然深爱Max,这是小女生的爱,在小女生的爱情中,性不是最重要的,她更想要的是一种关怀,一种依靠,可是进入这段婚姻之后,她开始与自己的假想敌较劲,她开始效仿,慢慢失去了自己的稚嫩,Max说这是他一手造成的,本身是个女仆的她,开始做了女主,起初的不适应到后来可以对仆人呼来喝去,这些都是细微的内心变化。每次看到Max一言不发的时候,她总是会低头认错,苦苦央求,这和Rebecca截然相反,Max喜欢这样的女人,乖巧听话,把自己的男人视为是神,Max完全有能力驾驭这样的女人。但她却一直想把自己变成Rebecca. 女人的内心无比复杂又无比简单,简单是因为她们的大脑里基本都是与感情相关的内容尤其是那个年代,复杂是因为本来简单的一段爱情总会在她们的脑子里提炼加工过后成为剪不断理不清的关系。归根到底,女人们把男人想的太复杂啦。就如Max说的:’Men are simpler than you imagine.’ 女人的脑子越复杂,深爱的男人就会走的越远。三个人的爱情故事,最终是个悲剧。
现实生活中,男人确实也不复杂,他们要的也无非是一个恪守妇道的妻子,朴素,顾家,养育好自己的孩子。这种女人比较适合步入暮年的男人,而血气方刚的男人们内心渴望有一位像Rebecca那样, 风情万种,像蛇一样的女人,可以满足自己性需求,性幻想。Max之所以不爱Rebecca有部分是因为他没有那样的需求,于是看到这种类型的女人只有厌恶。
我们总是不满于现状,但对改变却素手无策,宁可听其摆布,最终用一种毁灭的方式来终结一生。我们总是不懂爱,我们在攀比和嫉妒中把爱一点点吞噬,在互相折磨中,看轻了爱。爱情在我们的世故中消亡殆尽。我们被内心的恶魔驱使前行,很多人都去到那个背离初衷的目的地,再也回不了头,这就是成长。
’We all of us have our particular devil who rides us and torments us, and we must give battle in the end. We have conquered ours, or so we believe.’ (from Chapter 2)
这本书写的还是挺好的,心理与环境的描写非常精彩,但是里面的恐怖气氛、神秘色彩、女主人公的懦弱、胆小、自卑(虽然她的懦弱、胆小是由于她的年轻,她自卑是因为她不敢肯定男主人公是否爱她,为什么会爱上他),这些都让我心里时时紧张,这种感觉不是很舒畅。但总的说来,我还是挺喜欢这个故事的。1940版的电影演的很不错,里面的女主演长得清纯、高贵、美丽、温柔、善良,虽与书上略有差异,但是我很喜欢。
这本书,是室友推荐的,看她那么积极的样子,才特意找来看的。
这是我第一次,不喜欢一本书的第一视角。一本书完结了都不知道她的名字,这样说来,也挺可悲的。并不是因为作者对她的描写很清淡,而是对她本身的性格不太喜欢。自卑,惶恐,像的小孩子。可是呢,她却总想成为主人公一般的存在。
相对于书中所刻画的吕蓓卡的形象,她更像是一个良家妇女,而吕蓓卡确实一个荡妇。可是我想看完此书的人,应该大多都是喜欢吕蓓卡的吧,她更直率,敢做敢当。这样的人生,才不叫虚度吧。相比于为了爱情而放弃一切,我是觉得,人生的精彩,是依靠自己而不是别人的。
同样的,我也看不上德温特。虽然是由他杀害了吕蓓卡,不过他一样是一个懦夫罢了。虽然他应该算是富有并且有教养的,不过,他连自己的祖业都没办经营,而他也始终被吕蓓卡牵着鼻子走,想想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
我想这本书后来改叫蝴蝶梦大抵是因为书的开头是由梦引起的吧,而且,曼陀丽于她也不过是一场梦。她从来都不是曼陀丽的主人。
虽然德温特最终没有被制裁,不过,最后的结局也算是很合人意的。我很喜欢,属于吕蓓卡的曼陀丽,也很喜欢在曼陀丽的吕蓓卡。
最后,除了书里一些环境描写很拖沓外,这本是很值得一看的。
达芙妮·杜莫里哀在《蝴蝶梦》中讲了一个女子嫁到曼陀丽庄园,却不得不生活在他的前妻——已经死亡的吕蓓卡的阴影下的故事,这个故事很好地说明了人类对于“重复”的恐惧。
“她曾涉足的地方景色依旧;到处都还有她亲手抚摸过的东西,也许柜子里还收藏着她穿过的衣服,上面仍然留着香水的气味。在我的卧室里,压在枕头地下的那本书 ,她就曾经捧在手里。我仿佛看见她打开空白的第一页,脸上挂着微笑,一挥弯曲的笔尖,在纸上写下:‘给麦克斯——吕蓓卡赠’。”(第五章)
“我坐在一边,双手托着腮帮子沉思···她的手曾搁在这儿的扶手上;她曾从一具银咖啡壶中往外斟咖啡,把杯子送到唇边;同我此刻的姿势一样,她也曾俯身去爱抚长毛狗···”(第七章)
“我老是猜想曼陀丽在过去大概是什么样子。”(第十一章)
“我暗自寻思:吕蓓卡也是这么做的。她也像我这样,拿起紫丁香,一枝一枝插入这只白花瓶。我并不是第一个想到要这么做的人。”(第十二章)
故事中的“我”直到在最后得知吕蓓卡的荒淫无度的本性前一直对她怀着深入骨髓的恐惧感,她害怕自己要做的事都被吕蓓卡做过了,自己要说个话也都被吕蓓卡说过了,自己抚摸过的狗也曾围绕吕蓓卡转,自己使唤的仆人曾经侍奉过吕蓓卡,自己牵过的丈夫的手还存留着吕蓓卡的温暖···她一直生活在吕蓓卡遗留下来的世界里无法挣脱,因为吕蓓卡的过分优秀而无法超越,始终觉得自己笨手笨脚、低人一等。直到最后发现吕蓓卡和麦克西姆的婚姻并不美满,而且吕蓓卡也不像外人所说的那样无可挑剔,她气质超群,但是蛇蝎心肠,善于交际,但是心怀鬼胎,一旦失去了和“我”的可比性,吕蓓卡的阴影就立刻消失了。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我”之所以此前那么害怕吕蓓卡只是因为害怕重复。每个人内心里坚信自己的人生是独一无二和无可取代的,我们是去发现而不是去经历别人走过的路,这也是我们存在下去的最大的根据。可是当我们发现我们的卓越之路被堵死之后,便会陷入一种压抑和绝望。
《圣经·传道书》里面所罗门王说:“已有的事,后必再有;已作的事,后必再作。日光之下并无新事。 岂有一件事人能指着说,这是新的?那知,在我们以前的世代早已有了。已过的世代,无人记念;将来的世代,后来的人也不记念。”这段话一语道破了人性的局限。人类从进化为人类以来就怀着七情六欲而生存,可是几千年几万年以来人类仍然是怀着七情六欲来生存,人性的领土不增不减,人们很难说会在自己的时代超越历史上最伟大的爱情、最波澜壮阔的战争、最难以置信的邂逅,所有能想到的,都被经历了,我们最特立独行的行为在历史中也是中规中矩和司空见惯之举,这无疑是人类的困境。即使位高权重如所罗门王,拥有无尽的荣耀、财富、智慧以及美德,可以为所欲为,能够得到天下一切想要的东西,却因为自己生活在重复中,而后人亦将重复自己而陷入绝望,悲哀地说出“虚空的虚空,凡事都是虚空”这样的扼腕之叹。这种对于人类局限的认知也许是酒神精神的起源。尼采这样描述酒神精神所达到的状态:“此刻,贫穷、专断或“无耻的时尚”在人与人之间树立的僵硬敌对的藩篱土崩瓦解了。此刻,在世界大同的福音中,每个人感到自己同邻人团结、和解、款洽,甚至融为一体了。”也许正是因为生存的困境和无法转移的局限性带来的深入骨髓的忧虑感,这种被抛掷到茫茫虚空中无依无靠、无路可走的悲哀,以及对于人的必死性的恐惧,才使希腊人创造出悲剧并借此得到解救。只有在希腊人那里,大自然才达到它的艺术欢呼,个体化原理的崩溃——人的自我放弃才成为一种艺术现象。
尼采解释说希腊人创造奥林匹斯神话是为了活下去,只有在神的普遍光辉的照耀下,人才可能承受得下这惨淡的充满局限性的人生。超越不仅仅是后来基督教文化的核心概念,而且是希腊神话的核心概念。超越所设定的彼岸。不仅是对人性的补偿,而且是对人性的呼唤。不仅是对现实人性之局限的厌弃,更是对理想人性的光辉的景仰。只有作为审美现象,生存和世界才是永远有充分理由的,也只有在酒神精神洋溢的世界,人生才可能是审美的。“艺术拯救他们,生命则通过艺术拯救他们而自救”,生命与艺术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正如秋天之于枫林红叶,春风之于陌上杨柳。尼采在《悲剧的诞生》前言中说:“艺术是生命的最高使命和生命的形而上活动。”
谁不愿意自己的生活像诗歌一样精彩呢?在一个丧失了新鲜感的世界里,在一个生存碎片化和虚无化的世界里,在一个可能走向穷途末路的世界里,审美的艺术活动是让人得救的唯一途径。这难道不是海德格尔提倡诗意的栖居的原因?
早就对这本书有所耳闻,看简介一直以为是试验派或者什么深重的大部头,读起来才发现是一部很精彩的作品。情节异常有吸引力,故事节奏掌握恰当,语言也并不晦涩难懂。
虽然是多年前的悬疑作品,很多地方有“一看知道结局”的感觉,但是故事展开依旧给人很多意想不到。丽贝卡其人的个性随着故事的推进被一点一点揭露,这是最大的伏笔。其次是麦克斯的谋杀、案件审判中的起起伏伏、丽贝卡的绝症和最后火烧山庄。故事情节相互交织,构思十分严密,即使放在今日也毫不过时。
说起稍有遗憾的地方,大概是人物刻画部分。除了丽贝卡值得细细品味之外,作者对于“好人”与“坏人”的区分实在是有些泾渭分明,尤其是反面角色的刻画,如费弗尔、丹弗斯太太等,或道德沦丧或理智丧失,全是对其阴暗面的描绘,不免让人觉得有些单薄。当然对于读者来说,还是希望那些正面角色越光明越好。
故事气氛渲染得很到位,古宅、怪人、凶杀都为其增色不少。但有些地方有些过于强调“怪奇”和“诡谲”,大概是哥特小说的特色也未可知。但是书中总能看到主人公“有不祥预感”的描写,次数多了,也不免有些厌倦。
最后,译林的这个版本的翻译文笔优美,字词考究,人物对话用语得当,且完全没有翻译腔。因此译作本身也很值得推荐。
以上。
(情节吐槽:其实灰姑娘嫁给王子也不见得会幸福。所以我对男女主角今后的生活感到怀疑……当然完全有可能是出于自己嫉妒心啦不想看穷学生嫁高富帅啦【【【。)
曼陀丽,曼陀丽。美得不可方物。而它的下面是什么。
Rebecca,她活着的时候,只要求:众人臣服,对我跪下就好了。
她的真实却非表面上所见。
Maxim,他的疏离感源自于对真相的恐惧和躲避。
Danvers,她的自己真的存在过吗。她是对Rebecca一直俯首跪下的 人,直到死。
那个不自信,含着胸,颤巍巍,脆弱,平凡的“我”,带着对爱的美好憧憬来到曼陀丽。在周围人(无论是佣人还是主人)的强大气场下,战战兢兢的生活。但是这个“我”却给曼陀丽带了最缺乏最可贵的“真诚”。
Maxim最终对“我”坦白,敢于面对事实,对爱人坦诚。至此——“没有任何人的阴影在我们之间。”
最终,一切的浮华和虚假埋葬。曼陀丽,被高耸密集如火焰般的石楠占据。最后被如石楠般的火焰吞噬。
作者最终安排,唯有真诚和选择真诚的人逃了出来。我和他。
蝴蝶梦像是把简爱和呼啸山庄揉在了一起,简爱的大致构架敷上呼啸山庄的森冷、极端和狂热。
吕蓓卡像是简爱的伯莎·梅森和呼啸山庄的凯瑟琳合体,“我”像简爱(也许还有凯瑟琳之女),迈克西姆像简爱的罗切斯特先生和呼啸山庄的埃德加合体,呼啸山庄的希斯克利夫则分裂成了情夫和丹弗斯太太。
虽然算是融合了简爱和呼啸山庄的某些特质,它却比后二者更会讲一个完整的故事,比简爱生动,不是平铺直叙,而是倒叙,卖着关子,临近结尾才拨开帘幕让人一看究竟,一直有柄小勾子勾人看下去——为什么曼陀丽会被烧掉,为什么“我”和麦克西姆要离开那里。与此同时还比呼啸山庄凝练。
(当然也有可能是我现在和小时候的阅读口味不一样了,还记得那时候看简爱处于一种昏昏欲睡但又不得不看完的状态,而呼啸山庄,虽然不能说很喜欢,但至少直到凯瑟琳刚死的地方都还看得津津有味,后辈的故事、希斯克利夫的复仇故事则觉得冗长到没耐心了,当时觉得喜欢的也是凯瑟琳和希斯克利夫那种“明明是另一个对方,爱到极端发狂,但是没有在一起,永远无法在一起”的感觉。还有口亨现在我才不要复习简爱和呼啸山庄呢。)
(D表示可能是它的写作方法更接近现代人口味)
虽然说蝴蝶梦算不上悬疑小说,也不是什么推理小说,但这篇的手法可以算是某种程度上的叙述性诡计了,第一人称得天独厚的优势,失真和隐瞒性的叙述——因为一直用“我”的眼光来看事情,于是一直渲染吕蓓卡的完美得体、迈克西姆对吕蓓卡的思念和爱意、众人对吕蓓卡的怀念爱戴,到后来才揭开“我”以为的爱意其实是憎恨,弗兰克的不自然其实不是爱戴是反感,比阿特丽丝的轻描淡写不是喜欢是贬抑。
这是个很会讲故事的作者,虽然没有一个角色讨我喜欢,但是情节和文字都很好,写景的手法也漂亮,又热闹又冷清。吕蓓卡的最后一个恶作剧是最妙的地方,注定迈克西姆从故事一开始就已经输了,而吕蓓卡已经赢了。但是一个很致命的地方在于关子卖得过长,精华全在后百分之三十,而读者足以被它蒙蔽,在读到前百分之三十的地方就会以为这就是一本普通的言情小说而丢开手去。
女主角“我”的脑补能力已经无敌了,丹弗斯太太则生动地诠释了什么叫做唯粉真可怕。
闲话不扯,谈谈吕贝卡。这部小说里,一直没有出场的是她,可是一直存在于所有人心里的也是她。外人认为这个尤物无可挑剔:美丽,高贵,聪明,能干,具胆识,有魄力;可是在丈夫德温特眼中是个十足的恶魔,婊子!她能装得让所有人都看不到她的心,看不到她的放浪,可以和任何人打成一片,迷惑众生。她会做出有违道德的事,也在清理之中。这个女人太独立,太有胆识,她可以骑马胜过男人,自然就可以独自驾船出海。她谁也不爱,她只爱自己。她不想成为谁的附属品,不想在名字后冠上某个男人的姓。想想多可怕,为什么穿什么衣服要征求你的意见?为什么说话要看你的颜色?为什么举行party的邀请宾朋的一定要随你的愿?仅因为冠你之姓!
我觉得这是部女性解放小说,书中的两大女主人,来自两个时代。吕贝卡,俨然是个女权主义者,她追求着自我的自由,享受各种男人,享受着欢愉,或许被人称作婊子,那又如何?她有一间只属于自己的小屋。任何人可以在这里过夜,却得不到居住权。天一亮,就要走人。我觉得吕贝卡可能不会带太多的异性过来,一个愿意出海的人,都有一颗拴不住的心,她或许只是希望,可以这样一直下去,看看书,发发呆,睡睡觉,都可以,只有在哪里,她才会觉得自己是主人,自己是吕贝卡,不是曼陀丽的女主人,不是德温特夫人。而可怜的另一位德温特夫人——续弦夫人,却是那么中规中矩。也难怪会得到男主的垂爱。男人都希望自己有一个吕贝卡一样的妻子,同时又害怕拥有。只是因为难以驯服?不,不是的。他们,是害怕,女人得到的尊敬比他们多,赞誉多,胆怯自己的光芒被她掩盖。使男人这个硕大的太阳躲在月亮的清辉下。他们受不了控制女人的这种把戏反运用在自己身上。
自始至终,男主没爱过吕贝卡,却满足与吕贝卡给庄园带来繁华带来荣誉的情感中。男人怕的只是面子。而这位续弦夫人,姿色远远比不上吕贝卡,为人木讷,可男人看上她的是她的天真与随遇而安任人摆布的本分。曼陀丽的那场化妆舞会,不是续弦夫人打扮成以前吕贝卡的样子让他生气,而是她婚后第一次违背了他的意愿——没有打扮成,爱丽丝,那个天真的孩子。男人真天真,娶个妻子希望她一直保持这认识她时的感觉,殊不知,女人自己能变得更完美。这,或许也是一种控制与摆脱吧。当吕贝卡尸骸发现的时候,男主摸着续弦夫人的头惊讶的说,
“你那种小妞儿似的滑稽而迷惘的表情,那种我喜欢的表情,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再也不会有了……你一下子变得老成持重了……”德温特又怎会知道,这个小妞多少次因为不老成压不住场子,怕做不好德温特太太,而忧伤?现实中,又有多少男子因为女人一直天真烂漫,无法成熟而离开?
男人要女人这样,要女人那样,男人,你到底想要哪样?
吕贝卡下场虽然凄惨,却真真正正活出了自己。
伍尔夫曾经写过一本书,叫《一间自己的房间》,书中鼓励女子们要独立,有意见自己的小屋。我想,在这里引用这书中的一句话是最好不过的“A woman must have money and a room of her own if she is to write fiction.”
《蝴蝶梦》的原名是《吕蓓卡》。相对而言,我还更喜欢《蝴蝶梦》这个名字,女主角所经历的一切何尝不像是个梦呢,如蝴蝶般美丽,而这美丽也如同蝴蝶的生命般短暂。当然《吕蓓卡》更符合文章的中心。毕竟她虽死犹生。一直一直如幽灵般潜伏在曼陀丽的每一个角落,栖息在那儿每个人的心里。
看开头的时候,我以为只是俗套的灰姑娘把戏,一个经历丧妻之痛的中年男子,富有,英俊,他的年龄更让他增添了有别于小伙子的沉稳魅力,一个被美国老太婆雇佣来当伴侣的年轻姑娘,虽然长相平凡,但是却充满活力,有想法,心地善良。多么标准的一个灰姑娘啊。但是如果紧紧只是麻雀变凤凰的故事或者王子跟公主从此幸福快乐生活在一起的骗人把戏的话,这本书终究只能算是三流言情小说,与它的评价不够相符。
之后看到迈克西姆对于前妻的讳莫如深,由其是从“我”这个角度去描写,更像是篇替身文,当“我”得知了吕蓓卡的完美时,当“我”误以为迈克西姆深爱着她时,由其是当剧情发展到化妆舞会的时候,因为“我”的失误而导致迈克西姆发了脾气之后,我就更加认定了是篇替身文,并且为女主深深的不值。但是接下来便迎来了本书的高潮部分,一个真实的吕蓓卡,放浪形骸,心肠恶毒的吕蓓卡出现在了我的眼前。以及她死亡的真相。
这本书最让我震撼的是当我看到贝克医生说吕蓓卡是得了癌症而不是怀孕的那一刻,书中的人被震住了,我也被震住了。就像丹弗斯太太所说,吕蓓卡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人,她不会让自己被病痛折磨,甚至还准备将迈克西姆一起拉向死亡。可见这个女人的心计和恶毒。
最后一场大火烧毁了曼陀丽,曼陀丽因为吕蓓卡而美丽,也因为吕蓓卡而毁灭。迈克西姆想尽办法想要保住的曼陀丽从此消失了。我觉得很可惜,在笔者的描绘中,那么美丽幽静的曼陀丽让我心生向往,可就这么消失了。但是这才是最好的结局,是点睛之笔。随着曼陀丽的毁灭,过往的一切都烟消云散了。
于是,他们去了国外,在一家旅馆里过着单调平静的生活,可谁说这样的生活不美好。他们输给吕蓓卡了吗?我想不是的。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对于这对患难与共的夫妻最好的馈赠。
不过,对于迈克西姆,我还是想说,事情发展到这种局面,他自己还是有责任的,虽说他是被骗的,也是为了曼陀丽才妥协的。还有吕蓓卡,她身上其实也是有闪光点的,至少那种天不怕地不怕的气势,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本领也确实不错,不过在背后嘲笑他人,拿他人作乐就太卑劣了。至于女主角,更得我青眯,当然绝对不是因为她长相平凡心地善良这种被写烂的性格,光从她在受了那么大的打击后还是坚持着出席了化妆舞会那一刻,我就知道她的勇敢,以及从作者为数不多的描写他们之后生活的画面,我可以想象出她一直都是迈克西姆的依靠,她已经独当一面,从一个小姑娘变成了一个真正富有魅力的女人。
《蝴蝶梦》一书最大的亮点在于其悬疑性,几个误会吸引读者,峰回路转豁然开朗之时又会让读者大呼过瘾,这便是讲故事的艺术。最大的误会便是:从小说一开始,迈克西姆一听到丽贝卡的名字、海边小屋、大海等就会神情阴郁,读者和”我“都以为他沉浸在追忆故人的悲痛中,实际在后面才得知,是因为迈克西姆杀死了偷情的丽贝卡,丽贝卡跟迈克西姆之间毫无感情可言。还有一处,丽贝卡的记事本上的线索指引大家去贝克医生处求证,本以为丽贝卡当时怀孕了,最后才揭晓答案,丽贝卡患了癌症,而且,她故意引诱迈克西姆杀死了她。全书印象最深的就是那句:Rebecca is the winner! 事实也如此,当大难不死的夫妻二人连夜赶回曼徳丽庄园的时候,他们看到了天际的火光。窃以为结尾处书的处理比电影好,只是到火光就戛然而止,不必描绘火场,更能让人毛骨悚然,感到无处不在的丽贝卡的阴影。
但就全书来说,小说整体结构过于松散,很多时候洋洋洒洒着眼在毫无作用的次要情节和大量的景色描写之上,让原本很刺激紧张的故事核被冲淡了。其实可以从回曼徳丽的路上开始写起,在回忆中把“我”与迈克西姆的邂逅简单描述,而小说仅仅这部分就写了长长的六章!然后拜访邻居等等冗长的情节一笔带过即可,但要重点突出他们对丽贝卡的评价和”我“的内心由此埋下的阴影。电影因为本身时间的限制,很好的舍弃了无用情节,但是有些地方的衔接又有些不够自然,但是就其拍摄年代,算是上乘作品了,希区柯克真的是悬疑大师。
再谈小说的缺点,除了拖沓以外,小说中人物没有起到讲故事的作用,很多人物都不是功能型人物,比如罗伯特和弗里恩两个男仆,对情节的发展毫无作用,形同虚设。改进的话,会删去其中一个角色,并给他多些篇幅,比如可以由他透露丽贝卡生前的一些细节,还有丽贝卡的忠仆管家丹弗斯太太也是,不然悬念吊人胃口时间太长了会让读者厌烦。还有那个海边小屋的白痴贝恩也可以多些描写。
此外,达芙妮·杜穆里埃受19世纪的哥特派小说影响较深,同时亦曾研究并刻仿勃朗特姐妹的小说创作手法。《蝴蝶梦》即是模仿勃朗特姐妹之作,人物设计和《简爱》如出一辙:女主人公20出头,自幼贫寒,外表平平但内心美好,男主40多岁,经历过失败的第一次婚姻,是哥特式英雄,高大,沉郁,有悲壮的贵族气息,还有外表美貌实则蛇蝎心肠私生活糟烂的前妻和被欺骗的悲剧婚姻。此外也和《简爱》一样围绕一座大宅展开故事。但蝴蝶梦更多的营造了一种阴森恐怖的氛围,丽贝卡的名字像梦魇一样笼罩在故事中的人物和读者身上,神秘魅惑,令人难以忘怀。
不会被掩埋的Rebacca
——我不信上帝信魔女
“Sometimes,when I walk along the corridor here,I fancy I hear her just behind me.That quick,light footstep.I could not mistake it anywhere.It;s almost as though I catch the sound of her dress sweeping the stairs as she come down to dinner.”——本段是《蝴蝶梦》中丹弗斯太太对着主人公“我”追忆吕蓓卡的一段话。在管家丹弗斯太太极端的思念里,吕蓓卡宛若曼德利庄园中的幽灵的形象渐渐清晰。这个恶毒的女人,恶毒的前妻,她精致的绸缎睡衣没过脚踝,衣摆簌簌作响,穿过走廊,从楼梯上一步步,走了下来。
吕蓓卡活在达夫妮•杜穆里埃的《蝴蝶梦》里。而对于“蝴蝶梦”这个名字,我更喜欢它的英文版原名《Rebacca》。因为在我心里这才是这本小说最贴切的名字——以吕蓓卡的名字来命名。我亲爱的,吕蓓卡啊。每次写到你的名字,我都想把你名字里的那个字母R改为张扬的二号字体。你才是真正主角,曼德利的女主人,而不是书中那个连名字都没有正式出现的主人公“我”。
当“我”来到曼德利,通过周围人的描述渐渐勾勒出吕蓓卡的完美形象;当“我”第一次坐在吕蓓卡的桌前,翻动吕蓓卡的抽屉,使用吕蓓卡曾经用过的信笺,“我”便感到一股深深的压力与自卑;当几近失控的丹弗斯太太将吕蓓卡曾经穿过的睡衣举起贴到“我”的脸上,歇斯底里地叨念着“很柔软对不对?她的香气还在上面,自从她最后一次穿过它我就将它照原样叠好,等她回来以后再一次穿上它……我可以知道她之前到过的每一个房间,因为她所经之处便留有她的香味”;当“我”收到丹弗斯太太的教唆,照屋里的画像装扮起来出席化装舞会,当“我”以吕蓓卡曾经打扮过的形象出现在楼梯的尽头……整个宅子似乎都在无休无止地低语——她回来了。她回来了,带来了德温特的痛苦,众人的震惊,以及“我”的崩溃。(每次读到这里我的心中都掀起一阵狂喜!这是这栋宅子里的暴风雨啊!!!!)丹弗斯太太满意地笑了,“No one got the better of her.”——没有人能制服得了她。没有人能制服她服侍的吕蓓卡。
她是曼德利庄园的前任女主人,德温特先生的前妻。她美丽精明,赢得了所有人的喜爱(包括德温特先生垂垂老矣的祖母),还包括家中的老狗。她在外人眼里具备一个女人的所有美德,美丽,优雅,聪慧。然而实际上她具有男子的胆略和心志,阴毒跋扈,她与德温特的婚姻在光鲜的外表下充满狰狞的裂痕,她不忠诚,对德温特充满敌意与嘲讽,即使死后也阴魂不散,笼罩着整个曼德利庄园。
吕蓓卡从小说的一开始就死了。吕蓓卡活到了小说的最后。
多么鲜活的女人。直白而爽利的人生,难以驾驭的人生。几乎要颠覆我的价值观。早有人说过每个人的心中都住着林黛玉和薛宝钗,我们永远都会在两种性格之间矛盾着。林黛玉带着不妥协坚持死去,薛宝钗因为懂得圆融和现世妥协而活了下来。回想我们曾经无比赞许的,各类作品中温和善良的圣母一般的女主人公啊,是不是太虚弱了呢?那些完美无瑕的女子身上却带着虚弱的价值观留下的痕迹。我们赞美,怜爱她们,也许只是因为她们柔弱而易于控制,而不同于《蝴蝶梦》中恶毒的吕蓓卡,不同于《飘》中默默刨除地里的土豆咽下并告诫自己“宁愿去偷,去抢,也再也不要挨饿”的斯嘉丽,以及《强盗新娘》中可怖的泽尼亚。同为女子,她们强势而果断,自私自利而又聪明过人,她们强大而难以驾驭,因为没有人能够预测她们下一步会做什么。——这才是我赞赏的女性。美丽的女性。
这世间有很多鸟,而我有金笼子。这些鸟儿或温婉,或灵动,或艳丽,她们都很愿意住进金笼子里。然而,这世间却只有一只凤凰,愿意落在我的梧桐树上。
吕蓓卡“到这个世上来,就是为的享尽人间荣华”,她确实享受了一辈子;她说“我要看着他们在地狱里受苦,丹尼”——假如她泉下有知,她应该已经看到令她欢喜的场面。只是她毕竟死得太早。“而与此同时,我那位德温特夫人,那位脸带微笑,长着俏脸蛋,敢说敢做的大小姐,那位真正的德温特夫人,却浑身冰凉,僵卧在教堂的墓地里,被人丢在脑后”。本以为是一场普通的谋杀,最后却又峰回路转。
是的,直到最后我们也无法判断吕蓓卡到底是输了还是赢了。只是在我看来,从生到死,这个格局,这些细节,无一不在吕蓓卡的脑海里。直白而爽利的人生,无一不是吕蓓卡的选择。当午夜里的火苗将曼德利庄园绵绵点燃,我仿佛看到,我亲爱的吕蓓卡在曼德利的石楠花下,在幸福谷的氤氲之中,无比喜悦,笑得猖獗。
你终究是得胜了。带着你的不妥协,以及深深的执念,得胜了。看到这样的结局,我心中盘旋的黑鸟,也呼啦啦地,飞出了窗外。执念与力量所在之地,审判必然降临。
此处不得不借用《强盗新娘》中的一段话来作结:“几千年来,人死的时候——特别是强有力的人,那些令人生畏的人——幸存者会遇到很多麻烦。他们会割开最好的马的喉咙,活埋一些奴隶和最爱的妻子,向土地倾倒鲜血。他们想要表达美好的愿望,尽管是假装的,因为死者的灵魂会嫉妒他们还活着。”
一如托尼评价泽尼亚说“需要的是一碗血。一碗血,一碗痛苦,一些死亡。这样,她才能够被埋住。”
然而我想说的是,恶毒的吕蓓卡是永远不会被埋住的。她是我们战胜不了的梦魇。一个带着得胜的微笑死去的女人,才真的一个令人畏惧的存在。
我一如既往地爱你,吕蓓卡,仅次于爱这个世界。
高中时期寂寥偶得此书,耐着性子渐入,抱着不太喜的心态,结果越看越深入,内心的纠结与旁白,细腻;现在想起,在为数不多的阅读经历中,印象却极为深刻;尽管一如既往规定记不住书名,不知作者,不知女主角名,却只记得一个庄园名。丰富的内心世界,寻找着殊途同归的人生轨迹。
从第一句话开始,我和作者就置身于一个梦境之中,大段的文字细腻的描述着曼陀丽庄园的广阔幽深,每颗树,每条路,每种花的颜色和味道甚至乌云缓缓而来的感受,都勾画出真实存在的曼陀丽庄园。一切都是那样的清晰。
我看书评说书中怀乡情绪中文字的描绘过于繁琐,初始读也有这种感觉,然而随着书的深入,反而是这些不同于以往书籍的文字描述深深吸引了我,让我反复的去阅读那些细腻的文字,混在曾经希区柯克的电影景象中走入进去。
希区柯克的电影在我童年深刻的记忆中,琼芳登穿着Rebecca同款的礼服带着窃喜跳跃着走下楼梯,忧郁的劳伦斯奥利弗在海边的小屋愣愣的望着那空无一人的沙发,脸上情绪的变化,在大火中如鬼魅一样着黑装的丹弗斯太太。那是我童年的《蝴蝶梦》,一个阴森压抑的梦。
而翻读文字,原本记忆里来自黑白影片所给予的压抑感在反而减弱了,石楠花张扬的颜色,风信子的香味,海边浮筒的绿色,这些影片没法给予的在阅读中更清晰。如果当初的影片是彩色的,如果当初希区柯克用大量的映像反映曼陀丽庄园的豪华美丽,效果是什么样呢?
切入点的不同所产生的效果也不相同。我深信这一点。影片《蝴蝶梦》有着希系影片一贯的风格,在一个幻影中制造着恐惧的氛围,通过演员精湛的演技传递出来。这是相当成功的希系影片。希区柯克用了原著的骨熬制出他自己的靓汤,甚至让观众和读者陷入在他的味道中。
写读书笔记写了那么多影评,是我有着与众多影评、书评不同的感受。
或许和读书人本身的经历和读书时候的思绪有深刻的关联,在大家着眼于那个魅力十足的Rebecca的时候,我的思绪却受着书中那位平凡无名的女主角牵绊,无比耐心的反复读着她对自己梦境,对自己自卑的种种描述。作者用了很多文字去堆砌她的思想。
初遇马克西姆的时候,她是一个胆怯的女孩,文字不但从衣着、笑容、言谈透出她的不自信和茫然。更通过她大量独自的遐想反映出她的自卑和心中的悲哀。那些文字我觉得并不是为了烘托Rebecca而产生的。
作者喜欢勃朗特姐妹,喜欢《简爱》,大量研究模仿自己喜欢的偶像。这部《蝴蝶梦》是作者的早期作品,也是作者的代表作。我喜欢这书胜过《简爱》,恰恰是因为她的写作风格不同于其他类似文学,在对书中的“我”内心独白的大量描述,使读者更能贴近主角的心灵中去。
既然是对“我”花费大量的文字,那么作者的原本意图是什么呢?我觉得作者是在以自己的角度去写另一个简爱的故事。记得简爱那段最出名的言语吗?“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这是简对罗切斯特说的。
《蝴蝶梦》就是用另一个故事在写简一样平凡的女孩。这个女孩我觉得比简更真实,她的心理历程更清晰艰辛,她有着自己所不知的高尚品质,真诚勇敢。或许大家不同意我说的勇敢,因为她在书中好像多数是胆怯的。可我觉得她是勇敢的,她勇敢的去爱与她出身地位相隔悬殊的马克西姆,她勇敢的一点点去挖掘自己,勇敢的面对曼陀丽庄园的变故。她不似简,简是倔强自信的,她却是微薄的小乖乖。
Rebecca是什么呢?她不仅仅是书中不曾出现的映像,她其实是每个女孩心中的映像,天生丽质,天资聪慧,天赋活力,她具备男人对女人的最高评价,她是弗兰克见过最美丽的女人,无论男女老少,各行各色的人都喜欢她,连傲慢势力的丹弗斯太太对她都佩服得五体投地。她具备了所有女孩梦寐以求的一切。
书中大约有两个人不喜欢Rebecca,我把弗兰克除去了,我觉得弗兰克在心中还是难抵Rebecca的魅力的。这不喜欢Rebecca的两个人是马克西姆和白痴贝恩。马克西姆最初还是沉迷在Rebecca的光环下的,只是在看清Rebecca的真实思想后才发生了变化,这种不喜欢更多的来自于Rebecca对他不停的嘲弄和欺骗带来的愤怒。而贝恩却不同,他是一个智障,他没有世俗的道德伦理的约束,Rebecca的光彩对他不如海滩上的贝壳,也正是因为这样,贝恩看人的方式更直接清晰,“你长着天使一般的眼睛,”他对谦卑的“我”说,这句话是众人没对“我”说过的,我读着这话的时候猛的惊了一下,贝恩知道什么是天使吗?天使在他就是最美好的东西吧。作者通过贝恩已经说出了“我”有着那么美好高贵的品质。不过这品质就像书中“我”和世人一样不觉。甚至“我”想,把白痴的话当真,是不是太荒唐可笑。
Rebecca是女人心里勾画的梦,在“我”的心底,她无所不能,没有任何缺点。这在第十一章弗兰克和“我”的对话那段可以反映,当弗兰克告诉“我”具有可贵的善良和真挚时,“我”马上想到Rebecca一定也有。
这时的“我"是幼稚单纯的,文章中一直反复强调“我”当时的年幼,那时的“我”无比的抬高着一个自己并不了解的幻象,却一次次的压低自己,将自己置于一个卑微的处境,这是不是很多女孩成长过程中都熟悉的呢?灰头土脸的姑娘,望着高高在上的完美镜像无比的羡慕,忽略了自己的美好。
透过书籍,我看见那个胆怯却有着真实可贵品质的女孩在慢慢的成长,最后在曼陀丽的大火中得到涅槃。如同所有拥有善良真诚的女孩那样,容颜、繁华即使都逝去,而生命中最珍贵的品质会带着我们通向幸福美好。
“每逢我忆起这些往事的时候,我总要站在阳台上去看看景色,松一口气。这儿的阳光耀眼夺目,没有一丝阴影偷偷潜来将它遮掩。石砌的葡萄园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紫茉莉花染着尘埃,泛出白色。也许有一天我会深情地看待这一切,而目前倘使它还未使我产生爱慕之情,至少给了我足够的自信。自信是我十分珍视的品格,当然在这一生中,我的自信心来得未免太晚一点。我想,最终使我一扫怯懦的因素,是他毕竟依靠着我了。不管怎么说,我总算摆脱了我的自卑、胆寒和怯生的羞态,与初次乘车去曼陀丽时相比,已经判若两人:那时候,我充满着急切的希望,处处为极度的笨拙所掣肘,还拼命想取悦于人。我所以会给丹弗斯太太之流留下那么恶劣的印象,自然是因为我举止失当。在吕蓓卡之后,我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是什么样的呢?记忆像座桥梁,把岁月沟通,我可以回忆起自己当时的形象:一头平直的短发,稚嫩而不敷脂粉的脸蛋,衣裙均不合身,还穿着我自己裁制的短褂,像个羞怯失措的小妞儿,跟在范·霍珀夫人的后面。”
“我们永远也回不去了,这一点是确定无疑的。过去的岁月仍近在咫尺。我们力图忘却并永远置诸脑后的种种往事,说不定又会重新唤起我们的回忆。还有那种恐惧,那种诡秘的不宁之感——感谢上帝慈悲,现在总算平息了——过去曾一度演变成不可理喻的盲目惊惶,说不定也还会以某种无法预见的形式卷土重来,就像过去那样和我们形影相随,朝夕共处。”
看这本书是在两年前,在图书馆随手捞了一本,就它了。那时因为做项目忙,看了一半就到了还书时间,很久之后才从网上下了电子版看完的。
蝴蝶梦是一个很梦幻的翻译,英文原文是Rebecca,即吕贝卡,书中男主角的前妻,已身亡,一个已不存在的人物,却是全书的灵魂。看到最后所有真相浮出水面的时候,会震惊得有些无所适从。这个完美而自我的女人,颠覆了看到真相前形成的所有逻辑。
外文翻译成中文后,与土生土长的小说比,总有些拖沓的感觉。若你有能力,或许看原文会更好。
《蝴蝶梦》看完后纠结了一段时间,一个虽然悲哀,但是也不是多么值得同情的故事。女主所向往的“女性自由”生活,虽说表达了对自由的向往,对责任的唾弃,不过正是因为很多负责的人,才构建其这个可以容忍不负责行为的系统,或许也可以想“别人愿意负责是别人愿意,与我何干”,不过对于这样很是自私(自由)的想法,我还是持反对态度的,因为其对自由(享受)的追求严重的影响到别人的基本权益,把这样的侵犯行为冠以自由,冠以解放,也只是个乞丐穿了件华服而已。有的责任是自然属性,有的责任是道德属性,如果分不清完全抛弃,那么也就抛弃的作为人的尊严。
好有水平的点评!
丽贝卡是很虚伪的人好吗。怎么成女权啦。被管家夸几句就是女权啦?
觉得有些道理。看完书,我一直不了解作者的要表达什么。一切或许只靠我们自己的理解。看完后一大早想来忽然想到这书里的吕蓓卡,其实是个值得研究的人物。相反女主更显得形象单薄了……
女权的标准应该把握在“自尊自爱”,不迁就男人,不依附于男人,而不是“作”。丽贝卡这人,其实就是个作女,虽然拥有独立性,但却远远做不到自爱,所以她实在不算是个女权的代表。
是爱她的不忠?爱她的美貌?还是爱她的嚣张跋扈?还是爱她的病态的自负?这样的女人,只有女人(例如丹尼)才敢爱。我并不反对女人追求自己的自由和权力,但是你能苟同她在这个过程中恶毒的践踏着别人的幸福和尊严么?吕蓓卡既然如此自负高傲,为什么没有勇气公开自己的糜烂放荡的生活,去证明自己的与众不同?你真的认为她在这一系列的阴谋算计中她真的有得到快乐吗?你能肯定她死前乖戾的笑真的是胜利的笑,而不是绝望的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