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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伦理学

萨达提沙 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7-4  

出版社:

上海译文出版社  

作者:

萨达提沙  

页数:

148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佛教并非在一般意义上的宗教,把它描述为每个信徒践行的伦理哲学将更为准确。只有通过践行、通过艰难的精神斗争,才可能获得此生和来世的幸福,以及涅磐的目标。此书的主题在于广泛地研究佛教原则,说明真正的佛道意味着什么,佛教成就何种生命状态。  《世纪文库:佛教伦理学》是作为一部介绍性的作品,全面而充分地认可佛教思想与实践的多样性,不仅是不可能的,而且是不合适的。确实,对初学者来说,由于对佛教术语、概念及其文献和理解的传统的生疏,会使得他们难以理解哪怕是一个学派的最基本材料。在使得任何介绍类作品时,我们都不可避免地面临欺许与挫折的循环出现。

书籍目录

第三版序言第二版序言简介第一章 定义和历史背景伦理学研究的范围公元前6世纪的印度思想第二章 至上知识的源泉佛陀的开悟乔答摩佛的生平缘起法自我与无我说存在的三种行相佛陀的大慈悲第三章 诸皈依的意义三皈依第一依所:佛第二依所:法第三依所:僧第四章 道德行为的律令:戒律五戒八戒十戒第五章 道德的基本理想戒律与皈依的关系早期佛教中居士的地位佛陀关于戒德教谕的观点对每个居士的忠告第六章 居士对其亲友的责任子女与父母丈夫与妻子朋友之间老师与学生佣人与劳动者与生活方式相关的责任第七章 居士与国家的关系第八章 最终的目标对目标的陈述涅槃心解脱,慧解脱成就的原因缩略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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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通篇谈论的不过是佛教的戒律学,只是在第六章涉及到伦理。到了第七章,作者才点题说与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作比较的写作主题。
  
  但作者混淆了世俗的戒律与佛教的戒律、世俗的伦理与佛教的关系。如果说佛教存在伦理,那也只是存在于居士与世俗社会之间;接受佛经戒律下的居士与社会民众间的伦理,已经背离了佛教的中心概念,俨然成了入世的“良方”。
  
  作者对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的短暂言论,仅限于平面的分析,若站在另一个角度观看,便会发现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不过是当时民众的关系学,并非是僧侣的“伦理”。但佛教居士的伦理并不能等同于佛教。
  
  以入世的哲学匡定出世的哲学,何其荒唐。如果这个所谓的“佛教伦理”的立论成立,那即是否定佛教出世思想的究竟哲学。那么,佛教便成了世俗哲学。
  


  
    读了几本关于佛学的书籍,发现翻译质量很一般,甚至很差。而有两本却是国内著名的出版社推出。一本是《佛教伦理学》,作者是斯里兰卡裔的哈玛拉瓦•萨达提萨(H Saddhatissa),由上海译文出版社2007年4月面世,译者为姚治华和王晓红;另外一本由辽宁教育和牛津大学联合出版,书名叫做《当代学术入门:佛学》,属于“牛津精选系列”,作者是伦敦大学的关大眠(Damien Keown)。
    两本书都是绝好的书,但是译文堪忧,尤其是前者,有些句子简直是不知所云,我怀疑译者自己根本就没有看懂。比如在《涅槃》一章里面有一节云:“死时,一个人生前的正常意识降低成潜意识,成为来世重建的基础。如果不死状态不会出现,那么意识就绝对不会这样下降,或者某种实体一定存在或已经被认识到,藉以取代从前的正常意识。”
    谁能够看懂这里的后半句话?完全不知所云,我想译者不过是认识英文,而从英文的字面直接译过来,但是究竟是何意思,他自己未必清楚。我手头没有英文书籍,不好查对,但我大略推测其原意应该是:如果一个人的业未曾销尽,则此人生前的所有业根将会成为来世的潜意识,作用着他来世的生命。但是因为涅槃的存在,也就是说,出现了这么一种状态——所有的意识和业根完全销尽,就像燃料完全燃烧再无灰烬一样的状态,那么这只能意味着实体是不可能存在的,最究竟的是空。而这也正好印证了佛陀的“诸法无我”的真正含义。没有阿特曼,也没有梵,只有终极的涅槃。
    而也是在这一章里面。其开篇有段话:“在早期的《奥义书》中,佛陀经常使用火焰及火的比喻,而火烬的性质——如果有的话——却是长期以来被考虑的问题。”稍微了解印度古典文化的人此时可能都会很迷惑,《奥义书》尤其是早期的《奥义书》里怎么可能会有佛陀的比喻?就是产生在佛陀以后的后期《奥义书》也不可能有佛陀的话语出现呀!所以,这里肯定出现误译:要么“奥义书”为“原始佛典”,要么“佛陀”为奥义书中的“圣者”。
    其实有些时候单单是语言不能够解决翻译的问题,即使对那套术语很了解,也未必就能把准确的意思给传达出来,至于涉及到一些具体的经文,那么稍微勤快一点,多多查阅已有的佛经,也许还能够避开不少的错谬,惜乎译者好像没有这么去做,比如《法句经》应该是佛学的基本经典了,它对佛陀思想的重要意义简直不亚于“登山宝训”对耶稣的意义,所以各种文言版和新语体文版译文到处可以手到擒来,连蔡志忠大师都要以漫画出之呢。但是很遗憾!比如在书中第112页有两句来自《法句经》的颂语,译者就不曾细加核对,原文是:
    “《法句经》中说:让人人拥有正确的东西;然后,他应该忠告别人,而且不会变得不净。
    又说:人人都不要为了别人的利益——不管它有多大——而忽视自己的利益,而应该在领悟到理想之后,就全心投身于它。”
    晕死,这不但是误译和歪曲,而简直近乎是对佛陀的诬蔑和诽谤了,前一颂倒还罢了,至多是宾词和语义的准确性问题,而后者却把一个至为要紧的关键词给弄混了,这个词以巴利文的声音发为“attadattham”,它的确有“自我的好处”和“利益”之意,但原意更是指佛教所趋向的生命的至高目标:涅槃和道果。如若简单地以“别人的利益”和“自我的利益”出之,容易教人误会佛陀的教导。这两颂其实是《法句经》的第158和166颂,我随手就可以找到现有的相对精确的译文:
    158.人们应自己先修好善法,然后才可教导他人。此等智者不会有烦恼。
    166.无论利益他人的事有多重大,也莫忽视了自身的利益(指道、果与涅槃);清楚地知道了自身的利益,他应当尽全力获取它。
    哈•萨达提萨(H Saddhatissa)虽是斯里兰卡人,但是其后半生几乎全在西方弘道,曾担任过英国巴利文经典学会的副会长。在南传佛学的研究和弘扬方面有极大的影响。但我估计他万万没有想到其第一本汉译,也是最重要的书籍之一的《Buddhist Ethics:Essence of Buddhism》会是以这种面目在汉语学界出现,而且这本书还被纳入了国内影响甚大的上海世纪集团的“世纪人文系列丛书”。
    其实只要对中国的翻译史略知一二,我们即可明白,佛教书籍,尤其是佛经的翻译非常成熟,中国最伟大的翻译家也许还是藏在佛教典籍里面的某些译者,严复先生后来总结出来的“信达雅”的译学三元很大程度是受佛典翻译的启示。而关乎佛学的书籍之翻译,文意的障碍原要远远大于文字的障碍。如果没有相应的佛学底子来奠基,那么翻译质量就无法保证,更何况还甚为惫懒呢!像一代高僧鸠摩罗什的汉语功夫也许远为不逮中国的某些学人,但是其翻译至今很难超越,原因即在他的佛学修为足以弥补,加上他的四个高徒像天才雄峻如僧肇者流为助,自当流传后世而不会湮灭。
  
  ( 原文见: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1158246&PostID=20855304&idWriter=0&Key=0
  


  “诸恶莫作,
   诸善奉行,
   自净其意,
   是诸佛教。”
  
   ——《法句经》
  
  很薄的一本书,在图书馆书架前寻觅的意外收获,翻译读起来还算舒服,最开心的大概是译本没有像其他国内的作品非得置于XX思想框架下的蹩脚的自圆其说。
  
  好的书,经典、智慧的作品,绝对是日日读日日新。
  继前些日子阅读饥渴症爆发,最近发现关于佛教的书可以让仔细阅读
  逐渐地恢复平静。再一次见证了自身欲望的生与灭,对于文字的欲望几近变态,却仍以为是好的,但又何尝不是一种折磨。万事与平常心对待,才不会有失偏颇。
  
  书中从伦理学方面观看佛教,可将其视为
  (一)至上的知识源泉
  (二)伦理行为的律令,三依处和戒律
  (三)从标准或理型的角度看拥有价值的道德原则
  (四)可作为终极标准的角度看拥有价值的道德原则
  
  四圣谛、八正道、三皈依......依伦理学原则,佛教作为智慧引导着人们的信、愿、行、戒、定、慧,并且最终达到涅槃这一终极标准。而关于哲学上的思辨,它的智慧意义在于不停留于形而上学的层面,而更注重于现实的意义。因为,能帮助人们达到解脱境界的并非脱离于实际的思辨,而在于具体的行为。在自身思维修行之外,佛教如何处理与家庭、国家之间的关系亦是伦理学关注的范畴。在这方面,再一次显现了东西方差异。基于希腊文化的西方文明构建并不断完善其政体追求更高效的体制,而在佛教观念中,关键并不在于体制,而在于个人,当个人遵守其本分发挥更大的作用,社会就能达到稳定繁荣。
  
  源于《法句经》的十六字,看似浅显却不易做到。善与恶的界限,都需足够智慧才可明辨。与人为善,依自我的理解等同于让别人觉得方便愉悦。(以后记住了父母不想听的话就没有必要说了,人万万不可自私,即使是真话。)时刻提醒自己能为他人多做点什么,不是圣人,但在力所能及的合理范畴,何乐而不为?
  
  追求的是幸福,而不是所谓的快乐。
  关心我的人曾天天追问几多遍“你快乐吗?”给予多少物质、安慰却无法让我找到依托,获得了什么、感受了什么,一切尽如虚无。
  
  渐渐找回从内心而生的愉悦,节制与规律带来的安定感,让波动起伏的内心渐趋舒畅平静,安详而愉悦。
  


最近在找这类的书,谢谢介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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